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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496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9〕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496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9〕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9〕8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和《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55号)有关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优化调整我市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基本优化,稳步提高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量增加40万吨,增长11%;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14%。 

  二、主要任务 

  (一)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 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实施《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完善铁路路网结构、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目标,加快重点铁路项目建设进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2. 支持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粮食、钢铁、化工等以大宗货物产销为主的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推动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大宗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重点优化煤炭、粮食、钢铁等货物类的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提升商品车运输组织效率,提高远程运输时效。在粮食购销旺季,设立粮食铁路运输战略装车点,开辟粮食铁路运输绿色通道,引导粮食企业组织集中备货,充分利用粮食铁路运输战略装车点,组织粮食产销直达运输。与铁路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精细调度,及时调配,保障我市粮食外运需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完善铁路货运市场化定价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铁路货运收费管理,清理无效环节和收费,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铁路两端短驳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二)公路货运规范行动。 

  5. 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丰富人员配置,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重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6. 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现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推广标准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8.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快铁路物流基地、铁路集装箱办理站、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周边城市高铁快运服务功能,完善货运配套设施。有序推进机场航空枢纽货运功能建设,拓展完善机场货运服务功能。推广标准化装备和集装化运输,鼓励企业应用集装箱、托盘、集装袋等标准化装载单元,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积极开展多式联运业务。促进生产企业开展多式联运,推进粮食深加工产品的集装箱铁水联运。支持开展商品车滚装运输、集装箱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子商务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指导基础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参与省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市绿色配送行动。 

  10. 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支持力度。(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充分发挥铁路既有站场资源优势,完善干支衔接的基础设施网络,创新运营组织模式,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提高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中公铁联运的比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3. 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强交通运输、政务审批、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物流”工程,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货运”新业态,发挥资源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提高物流增值服务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参与) 

  14. 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和监测。按照省里制定的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指标体系,做好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按季度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见附件),形成季度《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一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将运输结构调整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细抓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二)强化协同联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与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对接,在重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财税政策、项目审批等方面加强沟通,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创造条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思路一致、方案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中央车辆购置税补贴资金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公铁联运发展。协调推进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为煤炭、钢铁等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用地支持政策。着力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水平,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等有关要求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的推进路线和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工作进度。重点任务要实行台账式管理,与辖区内重点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签订铁路货运增量目标责任书,定期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负责) 

  (六)加强督导考评。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全市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没有落实、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导考核,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七)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调动广大运输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的强大合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八)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要加大重点企业、大型园区以及重大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运力供给,做好应急运力储备。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开展“司机之家”试点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附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检测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