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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910
分  类: 其他;减灾救灾;减灾救济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910 分  类: 其他;减灾救灾;减灾救济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时期关于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62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受全球异常气候影响,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2012年台风灾害、罕见玉米粘虫灾害,龙卷风灾害,以及2014—2015年连续两年的干旱灾情,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1—2015年,全市受灾人口294.4万人次、紧急转移受灾群众2707人次,因灾倒损民房719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702.4千公顷、因灾绝收面积126.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41.7亿元。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减灾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减灾委及市防总统一指挥带领下,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履职尽责,高效有序地应对了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相配套、受灾群众救助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援体系。各县(市)区都成立了本级减灾委员会,建立了灾情信息沟通、会商评估和发布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建立了汛期24小时救灾应急值守制度。完善、修订了各级救灾、气象、地震、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建立了市、县(市)、乡(街道、镇)、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共拥有灾害信息员1252人。强化了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不断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积极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防灾减灾基础得到有效夯实。水利、气象、地震、环保等部门大力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共建立水文监测点167个、除险加固水利设施49个、气象观测点151个、地震监测点33个、环保监测站7个,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市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基层抵御灾害能力仍然薄弱。各地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不足,群测群防网络运行效率较低,防汛抗旱工程体系薄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缓慢,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单一、数量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性立法及相关规定滞后,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宣传教育还有待深入。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

  四平市地处松辽平原中部腹地,辽、吉、蒙三省区交界处。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以京哈铁路为界,东部属长白山余脉的丘陵地区;西部为松辽平原的一部分,接壤科尔沁草原,地势稍有起伏;中部为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平原约占总面积的79%,适宜种植多种农作物。境内主要河流为东辽河及其支流,边缘地区还有西辽河、伊通河、辉发河等。属于中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呈现明显的大陆性气候。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和经济社会因素耦合影响,我市自然灾害风险将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有所增加。主要易发生洪涝、干旱、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十三五”是我市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将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统筹推进灾害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工作。

  依法应对,依靠科技。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1. 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市、县(市)、乡(街道、镇)、村(社区)四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覆盖面,理顺灾害管理体制,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建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建立救灾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完善灾害救助政策,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监管,提升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努力提高防灾减灾知识社会公众普及率,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科技和教育水平明显提升。

  2. 减少灾害损失。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减少自然灾害对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中断。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综合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灾害管理体制。全市各级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强化并充分发挥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持续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能力,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防群测机制。建立军地协同联动、军地联合保障和联合演练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健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运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建设。强化财政救灾资金保障,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

  (二)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着力推动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林业、农业、测绘等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增加站网密度,提升站网精度,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形成横向覆盖、纵向贯通、功能完备、科学高效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进一步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建立包括全市应急广播系统、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在内的多种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面。

  积极开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建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制灾害频发区县级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科学评估灾害风险,加快灾害风险隐患治理。每年汛期前,减灾委各成员单位都要开展一次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灾害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依托省级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四平市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并积极推动县(市)区减灾救灾综合指挥平台建设。

  重点配合省里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收集和整理我市人口、经济、居民区、道路交通等基础信息,统计历年灾情、救灾物资、灾害信息员资源、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待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加强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移民避灾搬迁、危房改造等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不断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重点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四)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快速反应体制机制,规范灾害救助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通信、应急测绘无人机、专用车辆、网络办公、救灾装备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应急救助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加快发展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推动建立军民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住房质量监督和监管力度。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重点推进我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程。依托四平市公共物资储备中心,逐步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结合我市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加强多灾易灾地区、基层乡镇(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点)建设。积极开展救灾物资协议储备,企业代储和家庭储备等多元化储备方式,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和完善重要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体系建设。加强与公路、铁路、空运等交通部门,驻地武警部队、公安以及解放军等部门协作,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协调联动,使救灾物资调运更加高效快捷有序。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五)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等专家学者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加强气象、地震等常见自然灾害及灾害链孕育、发生、演变、时空分布等基础理论和致灾机理的研究,推进卫星、遥感、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为防御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院校人才和智力优势,支持科研院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和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通过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争取国家、省科技计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六)加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将防灾减灾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体系和国民教育计划,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和居民群众决策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各涉灾部门宣传教育职能,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积极组织居民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居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重点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开展“5.12”国家减灾周及“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场所,建设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地区,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依托现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乡村灾害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应急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特别要加强多灾易灾县(市)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满足灾害高风险区居民对灾害应急避险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

  (七)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研究制定我市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培育专业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发展。健全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自然灾害意外险,逐步形成灾害风险市场化分担模式。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培育和加强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能力,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规划的实施由四平市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以本部门规划为支撑,与本规划有机衔接。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实施,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确保规划目标能完成好,主要任务能落实好,重大项目能实施好。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市场资金、捐助资金、公益基金等的作用。加强对人口密集地区、多灾易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研究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培养,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社区灾害管理者和灾害信息员为基础力量,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体系,实现队伍健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制度完善、效能显著的总要求。

  (四)强化监督管理。四平市减灾委员会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各地也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促进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