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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894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8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894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8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划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建立“两区”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如期完成《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吉林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工作方案》(吉农计发〔2017〕13号)确定的任务目标,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及完成时限的通知》(吉两区联办〔2018〕13号)确定的工作时限,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两区”划建工作步伐

  (一)明确“两区”划建指标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有关划定标准,本着应划尽划原则,确保将适宜水稻、玉米、大豆生产的优质耕地划入“两区”,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56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63.8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和43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的上图入库(详细任务指标见附件);2019年保质保量完成671.85万亩“两区”划定任务;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按时完成“两区”划定上图入库工作。2018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两区”划定上图入库工作,按照“两区”汇交资料文件组织结构提交汇交成果,并通过“两区”划定质检软件检查。2018年11月28日前形成两区”划定汇交成果报告,提交市“两区”划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同步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以“两区”划定工作为基础,强化划建管相结合,划好“两区”地块的同时,着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摸底,同步部署推进“两区”建设,对“两区”划定范围内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加强管护。

  二、强化“两区”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四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也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两区”划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市)区要全面评估辖区“两区”划定工作任务量,科学测算实际所需工作经费,克服财政预算困难,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技术支撑。以签约的技术合作单位为支撑,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衔接,严格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数据规范(试行)》(农计发〔2018〕2号),做好上图入库工作。探索建立市、县(市)区级“两区”综合应用平台,加快提升以“两区”为载体的农业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两区”建设。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进将“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努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支持“两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强化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及省任务部署要求,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制,落实好人、财、物保障,切实分解落实划定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要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推进县(市)区政府履行“两区”划定主体责任。指导县(市)区、乡(镇)、村(农户、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逐级签订责任书。要将建立“两区”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事项,强化督促考核和责任追究。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了解“两区”,推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建设“两区”。  

  附件:四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指标分配意见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