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四平市2018-2020年加快推进农产品
品 牌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四政办发〔201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业和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推动四平农业向绿色化、品牌化方向转变,提升四平农产品品牌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保和脱贫攻坚战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农业特色产业资源为依托,以传统优势品牌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打造一批产品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四平农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四平农业加快转型升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供给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原则。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完善品牌发展金融和财政扶持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加强品牌营销和宣传平台建设,努力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
——企业主体原则。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
——全民参与原则。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品牌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品牌、爱护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公益性品牌和诚信品牌创建上,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根据目标市场、目标对象,创建结构合理的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质量核心原则。坚持以质取胜,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四平农产品的美誉度。
——梯次推进原则。根据四平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带动全面。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培育创建玉米、水稻、杂粮杂豆、蔬菜、林果、生猪、黄牛、肉羊、梅花鹿、家禽十大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量达到650个以上,原料类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60万亩以上。
——到2020年,培育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培育提升农产品企业品牌100个;培育提升农产品产品品牌300个;实现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
——到2020年,培育创建“一乡一业”特色乡镇达到20个,“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达到100个,每个镇(村)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值占各镇(村)总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重点培育进商超特色农产品品牌达到100个以上;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四平品牌农产品专销柜(点)或营销网络达到100个;建立四平市优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四农品牌”微信公众号、“四平农产品品牌”APP及四平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
——到2020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形成,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推进要素集约、资源集聚、技术集成为重点,依托原有产业集群,加快整合培育十大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主要是:以梨树县为核心的200万亩玉米生产示范基地,以伊通县、双辽市为核心的20万亩水稻生产示范基地,以双辽市、梨树县为核心的40万亩杂粮杂豆生产示范基地,以梨树县、伊通县为核心的12万亩蔬菜生产示范基地,以伊通县、铁东区为核心的10万亩林果生产示范基地,以梨树县为核心的150万头生猪生产示范基地,以梨树县、伊通县为核心的16万头黄牛生产示范基地,以双辽市、梨树县为核心的32万只肉羊生产示范基地,以伊通县、梨树县为核心的2万头梅花鹿生产示范基地,以梨树县为核心的1500万只家禽生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二)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以推进特色突出、效益明显的专业乡镇、专业村为重点,加快“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切实增强对薄弱村、贫困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中:以双辽市、梨树县西部为重点,突出发展谷子、高粱、花生等杂粮杂豆产业;以伊通县东部山区、铁东区、新开区为重点,突出发展榛子、苹果、核桃、山楂、苹果梨、葡萄、木耳等林果产业;以伊通县东部山区、铁东区、新开区为重点,突出发展柴胡、黄芩、山楂、板蓝根等中药材产业;以梨树县西北部、双辽市北部为重点,突出发展薯类产业;以梨树县、伊通县、铁东区、铁西区为重点,突出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等产业。以梨树县、伊通县为重点,突出发展生猪产业;以伊通县、梨树县、双辽市、铁东区为重点,突出发展黄牛、肉羊、家禽等产业。加快发展“农旅一体”创意农业,挖掘和经营四平生态、人文历史和民俗资源,围绕铁东区叶赫、二龙湖、铁东区山门、双辽市一马树、伊通县大孤山、梨树县霍家店等景区,开发建设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农家体验等休闲观光产业。以梨树县沈洋镇吉凤手工艺品基地、仁兴农民画工作室为重点,突出剪纸、编制、根雕、刺绣、绘画等民间工艺生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
(三)培育品牌建设主体。加快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等)进行重点扶持。引导支持以特色农产品产业为主,集种苗繁育、基地生产种植、批发市场经营、产品物流配送、深加工出口、技术研发推广于一体的四平特色农产品产业集中区,不断拓展特色农产品产业的深度和广度,逐渐培育特色产业优势集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委、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2018年“农业质量年”行动,以农业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为主体,扩大产地环境检测范围,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农药减量施用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体系,加大产地检测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促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向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方向发展,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五)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开展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等园区规模。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农产品品牌的违法行为,保障品牌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工商局)
(六)创新流通销售体系。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创建四平—北京等城市绿色农产品直销平台,组织大物流、大配送。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分级、整理、清洗、包装等加工链条,发展冷链仓储、物流配送、批发零售对接的产销模式。支持品牌企业开展名特优产品展示展销、参加大型节会、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专题营销推广活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专营柜台、直供直销网点,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经合局)
(七)强化品牌认证保护。加快特色农产品认证和原产地保护,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管理、统一地产标注管理,扎实做好农产品品牌申报、认证、评定等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做好当地特色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不断恢复壮大优势品种,积极组织地方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建立品牌农产品目录制度,对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农委、市质监局)
(八)提高品牌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技术服务体系。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新品种培育和配套标准化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着力突破种质优化、标准种植、适宜采收、风味保鲜、规模养殖、产地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开展主要农产品高值化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农业产业拓展和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九)培塑产品品牌形象。开展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为平台,以车站、港口、机场为节点,讲好四平农产品品牌故事,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挖掘和利用国际媒体资源,关注国际农产品市场动态,加强与国际认证相关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农产品的国际互认工作,树立农产品国际品牌形象。鼓励各地加强农产品品牌创意设计,融入四平区域优势、民族特色、文化内涵等元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经合局、市文广新局)
五、政策支持
(十)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农业物联网建设、扶贫开发等农业扶持资金要向农产品品牌建设倾斜,重点支持基地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提升、智能化控制、质量安全等方面。对品牌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其他补贴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十一)落实专项资金。坚持公共财政导向,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市、县(区)级财政根据每年品牌建设的内容和任务,在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宣传、品牌产业支持、品牌标准化建设及品牌质量监控等工作。切实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保障品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委)
(十二)创新金融机制。开拓融资渠道、丰富银企合作产品、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推动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探索品牌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商、融智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品牌企业以自身品牌信用、商标权、专利权等作为质押贷款,助推农业企业品牌做大、做强、做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十三)执行奖补政策。对于列入品牌培育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时,政府采购同类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在市县级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刊登广告给予适当优惠;优先纳入市县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计划,并给予相关扶持;市直相关部门给予“绿色通道”待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企业办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优先申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为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及利用外资等需组团到国外进行考察、洽谈、交流、培训,优先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和人员批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委)
(十四)设立品牌奖励基金。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生成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四政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对首次被认(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省质量奖、省著名商标、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按照省里奖励政策的50%给予奖励。按照《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四政办发〔2017〕119号)文件规定,对当年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主体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十五)鼓励创新流通销售。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交易,支持在乡镇、中心村建立电商销售网点。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社区设立特色农产品直销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十六)落实要素配套。重点抓好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煤、电、气、水、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在各类园区安排农产品区域开发、基地建设和产品开发时,给予绿色品牌企业重点扶持,优先安排绿色品牌企业生产用地。对绿色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照明、加工用电,继续按照国家电价政策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四平供电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推进机制,协调、统筹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各级职能部门要定期通报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情况,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加强对四平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对全市品牌进行分类、整合,支持品牌整体推广。组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四平品牌故事。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支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深入开展“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品牌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创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开发区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适时调度、季度督查、年终考核评比,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实现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及各相关部门)
(四)确保资金落实。严格落实各项奖补政策,确保奖补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资金来源方面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市本级奖励资金由市及项目所在区各承担50%,县(市)区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承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委)
附件:1. 四平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任务分解表
2. 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一、玉米生产示范基地
1. 规模:1000亩以上;
2. 品种: 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2至3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一般选择历年表现良好、生育期适中、抗病能力强的中晚熟品种,以耐密高产、稳产品种为主,如先育335、良玉99、利民33等。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 技术: 推广宽窄行种植、免耕种植、机械深松、机械收获、节水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农区统一灭鼠、生物防治玉米螟、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800公斤以上/亩。
二、水稻生产示范基地
1. 规模:200亩以上;
2. 品种: 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2至3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以超级稻为主,适当搭配其它品种,如吉粳88、吉粳83等。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 技术: 推广超级稻品种及配套栽培、节水栽培、大棚钵盘育秧、“三推两早一达标”、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收获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600公斤以上/亩。
三、杂粮杂豆(花生)生产示范基地
1. 规模:500亩以上;
2. 品种: 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2至3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以花生为例,一般引用生育期110-120天的品种,在种子质量选择上选用果型一致、熟期适宜、优质、高产、抗逆性强、无霉变、纯度高、芽率在95%以上的种子,如青花6、双英2号、科富花1号、白沙3023等。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 技术: 推广60cm垄双行单粒种植、60cm垄单行双粒种植、120cm垄三行双种植、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根外追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化播种和收获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 以花生为例,300公斤以上/亩。
四、蔬菜生产示范基地
(一)设施蔬菜。
1. 规模:设施蔬菜等园艺作物生产示范基地规模达到30亩(包括30亩)以上,食用菌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袋以上;
2. 品种: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2至3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以水黄瓜为例,在种子质量选择上选用抗病、优质、高产、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的品种。另外:冬春、早春、春提早栽培选择耐低温弱光、对病害多抗的品种;春夏、夏秋、秋冬、秋延后栽培选择高抗病毒病、耐热的品种;长季节栽培选择高抗、多抗病害、抗逆性好,连续坐果能力强的品种。近年来表现较好的品种如中农9、12、15、19号,津绿1、2、6号,津优35、36、38号等;
3. 技术:以水黄瓜为例,设施种植忌连作。根据设施的保温性能和经济效益安排茬口,在设施性能可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提早或延后栽培;推广以嫁接苗播种、温汤浸种方式催芽,培育壮苗、高温烤棚整地、定期进行植株管理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产品具有独立包装,农残检查达标,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水黄瓜大棚一茬0.75万公斤以上/亩,温室一茬1万公斤以上/亩;番茄大棚一茬0.6万公斤以上/亩,温室一茬0.7万公斤以上/亩;菜豆年产量在0.5万公斤以上/亩;尖椒年产量在0.6万公斤以上/亩。
(二)露地蔬菜。
1. 规模:露地蔬菜等园艺作物生产示范基地规模达到300亩(包括300亩)以上,乌米生产规模达到200亩以上;
2. 品种: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2至3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以秋白菜为例,在种子质量的选择上一般选择历年表现良好、菜质细嫩,菜心饱满,净菜率高,整齐度好,抗病、高产、喜肥耐旱,品质好的品种,如新庆五号、91-12等;
3. 技术:以秋白菜为例。种植秋白菜,必须选好茬口,应实行3-4年轮作,避免与十字花科蔬菜连茬或邻作。推广深翻地16-22cm、起垄晒茬、中耕除草、小水浸灌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秋白菜8000公斤以上/亩;秋葵2000公斤以上/亩;乌米300公斤以上/亩。
五、林果生产示范基地
1. 规模:500亩(包括500亩)以上;
2. 品种: 每个示范基地内确定1至2个品质优、丰产性好、抗逆性强的主导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以葡萄为例,在种苗质量选择上选用果型一致、果粒着生紧密、花芽易形成、坐果率高、熟期适宜、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品种,如茉莉香、白香蕉、京亚、巨峰等;
3. 技术:以葡萄为例,推广单龙蔓和双龙蔓整枝,40-50厘米栽植坑单垄定植、中耕除草、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收获等技术;
4. 模式: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方式集约化,产品具有独立包装,农残检测一律达标,有硬化路面,便于运输,每个基地至少有1个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创建;
5. 产量:葡萄2000公斤以上/亩;123苹果1500公斤以上/亩;苹果梨1700公斤以上/亩;大果榛子200公斤以上/亩;蓝莓360公斤以上/亩。
六、畜禽养殖示范基地
1. 畜禽养殖场(户):指规模养殖场(户);
2. 条件要求:符合畜禽养殖环境评价要求和防疫条件要求;
3. 养殖品种:生猪、奶牛、羊、蛋鸡、肉鸡、鸭、鹅、鹿;各畜禽品种应为优良品种;
4. 养殖规模:生猪存栏达到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存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鸭存栏2000只以上;鹅存栏1000只以上;鹿存栏30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