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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8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2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8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2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

  投资活力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25号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主动作为,协调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做好本领域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重点工作,更好地激发我市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

  (一)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评估办法,新增服务和产品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四平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别制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加强协作配合,并联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分别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

  (四)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五)指导和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

  (六)打通体育赛事服务渠道,强化对口衔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市体育局牵头负责)

  (七)推进安保公司和场馆提高对体育比赛、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负责)

  (八)实行医师按行政区划区域注册,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建立医师电子注册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医师注册。(市卫计委牵头负责)

  (九)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

  (十)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进行融资,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四平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十一)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开发有利于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还贷周期和贷款利率。(四平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以及质押登记服务,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探索推进投贷联动,加大对社会领域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四平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有效利用既有平台,加强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社会领域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开展股权融资。(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负责)

  (十五)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进行质押贷款,推动社会领域企业用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进行质押贷款。(市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利用财政性资金提供贴息、补助或奖励。(市财政局、四平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发挥行业协会、开发区、孵化器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四平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十八)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对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项目,在用地者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推动市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应有偿使用的,依法可以招拍挂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依据当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出让底价。(市国土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二)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三)落实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税收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非公立医疗、教育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学校用水气热等同价政策,积极推进民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积极推进大众健身休闲企业用水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政策,积极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市发改委、市价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二十五)积极推动各类投资投入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推动产业间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推进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市卫计委牵头负责)

  (二十八)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推动发展壮大在线教育、在线健身休闲等平台,推广大数据应用,引导整合线上线下企业的资源要素,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变革和效能提高。(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九)推进医疗器械、药品、康复辅助器具、体育运动装备、文化装备、教学装备等制造业发展,强化产需对接、加强产品研发、打造产业集群,更好支撑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发展。(市工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三十)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相关行业部门要统筹事业产业发展,强化全行业监管服务,把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本领域作为重要职能工作,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工商、食药监、质检、价格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领域服务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相关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违法行为等。(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价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记录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市软环境办、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三十四)积极培育和发展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服务承诺活动,组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第三方服务信用评级。(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在文化、体育、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基础上,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统计、核算和分析。(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三十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提升社会认可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