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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79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2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79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8〕2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

  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按照《关于梳理上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通知》(吉审改办〔2018〕7号)要求,梳理确定了市本级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一批事项清单,共涉及44个部门(单位),2029个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只跑一次”改革工作,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要件,加强运行监管,确保“只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让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附件:四平市本级群众和企业办事 “只跑一次” 第一批事项清单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