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退耕还河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政办发〔201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改善我市河流水质,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开展退耕还河(湖、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实施退耕还河(湖、库)专项行动,确保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建设。
二、任务目标
重点是对全市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92条河流开展退耕还河(湖、库)工作,其他小型河流也一并开展退耕还河(湖、库)工作。
(一)合理确定河道边界,科学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
(二)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侵占河滩地、乱占乱建、私自种树或种地情况进行排查;
(三)河床、河沿还地于河,打击非法侵占河道进行乱占乱建、耕种的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周边存在的非法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
(四)开展河(湖)边绿化行动,在河道管理范围与耕地之间建设绿色隔离带,进行防护与绿化,确保每条河流拥有完整的生态环境,切实增强防御污染、涵养水源的能力。
三、具体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退耕还河(湖、库)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利、环保、农委、国土、财政、林业、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退耕还河(湖、库)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制定退耕还河(湖、库)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二)迅速行动,摸底排查。春耕在即,必须及时阻止侵占河床、河沿播种行为。各地要抽调专人负责,深入到所有河流进行排查,摸清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性质、面积,摸清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侵占河滩地、乱占乱建情况,登记造册。要确定河道边界,科学划定生态红线;要开展专项行动,对侵占河滩地乱占乱建、耕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要进行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隔离带。
(三)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形式,宣传退耕还河(湖、库)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引导工作,广泛发动群众,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要把退耕还河(湖、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以考核推进落实。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出现失职、渎职、违纪等问题的,将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