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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66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8-12766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四政发〔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清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共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三、调查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31日为国家统一标准时点,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各级政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等工作。

  2018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待省政府成果发布后,及时发布市级成果。

  四、调查组织领导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成员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共同负责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工作,并会同市统计局处理涉及数据统计及分析方面工作;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物资保障、调查经费和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理纠纷、维护稳定;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相关资料;市环保局负责提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等相关资料;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建制镇、村庄规划等,以及遥感影像、基础测绘、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等相关数据资料;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设施等相关数据资料;市农委负责提供农用地质量评价、草地数据及权属等相关资料(畜牧局尚未与农委合并的县市,该项职能仍属畜牧局);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数据及权属等相关资料。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调查经费保障

  土地调查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市财政负责落实市级和市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土地出让金安排,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多渠道、多方式保障资金足额到位,根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本地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施行。

  各地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按照 “公开、公正、公平 ”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并加强对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调查数据,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对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对虚报、瞒报、篡改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依法问责,同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在后期应用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责。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顺利开展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加强对我市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凯明 副市长

  副组长:王健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国军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卫 烜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 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贾玉和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国锋 市国土局副局长

      马光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段中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孝仁 市农委调研员

      邹振峰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石洪生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学文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四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副局长杨国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