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
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
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精神,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9月在长春市举行。省运会是我省四年一届,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运动会。为了更好的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四平振兴发展为目标,以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为依据,发扬高尚、智慧、创新、卓越的四平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四平争光。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娄少华 副市长
执行主任:王红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大春 市体育局局长
韩先俊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郭宏宇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大太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成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于国占 四平日报社副总编
张海涛 四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学君 梨树县副县长
栾 波 双辽市副市长
贾 鹏 伊通县副县长
刘桂霞 铁东区副区长
单桂英 铁西区副区长
委 员: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市体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各训练单位主要领导。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孙大太(兼)
副主任:张鹏飞、朱环宇、赵福军、王文钰、孙德胜、李秀峰
成 员:单 皓、李红岩、柏新春、代大勇、于春燕、陈丹丹、李翠玲、秦秀娟
(三)四平市代表团。
团 长:娄少华
副团长:王大春、韩先俊
工作人员:张鹏飞、朱环宇
三、参赛项目
四平市将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19个项目的比赛。具体包括:1、田径;2、举重;3、摔跤;4、柔道;5、跆拳道;6、射击;7、射箭;8、曲棍球;9、拳击;10、武术;11、篮球;12、足球; 13、乒乓球;14、羽毛球;15、速度滑冰;16、短道速滑;17、花样滑冰;18、冰壶 ;19、越野滑雪。
四、参加办法
田径项目由县(市)、区直接组队参加比赛,县(市)、区也可组队参加其他项目比赛。市直属单位由市里负责统一组队参赛:重竞技项目由市体校组队参赛;两射项目由市军体校组队参赛;篮球项目男子甲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由市体育馆组队参赛;男子乙组、丙组由市体育馆、市体校分别组队参赛;拳击、武术项目由市体工队组队参赛;曲棍球项目由市体工队和梨树县分别组队参赛;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由市全民健身中心组队参赛;足球项目由市体育总会组队参赛;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壶项目由市体育馆组队参赛。
五、指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共19个项目,获得金牌37枚;夏季项目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在全省“保四争三”;重点项目有三分之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具体指标。
1. 梨树县:获金牌3枚,奖牌6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0名。
2. 双辽市: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3. 伊通县: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4. 铁东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5. 铁西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6. 市体校: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获金牌16枚,奖牌40枚。举重、摔跤、柔道三个项目总体水平在全省均“保三争二”,篮球项目有组别进入录取名次。至少有两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7. 市军体校:射击、射箭项目获金牌6枚,奖牌10枚。有一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8. 市体工队:武术、拳击、曲棍球项目,获金牌4枚,奖牌10枚。有一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9. 市体育馆:篮球项目,女子甲组“保三争二”,男子有一组别“保四争三”。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壶项目,获金牌4枚,奖牌6枚。有一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0. 市体育总会:组队参加女子足球比赛,获得录取名次。
11. 市全民健身中心:组队参加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比赛,获得录取名次。
六、奖励办法
(一)表奖范围。
凡在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属表奖范围。
(二)表奖方式。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表奖办法。
1. 对在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中,作出贡献的运动员(奖牌获得者,破全国纪录以上者)、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单位颁发奖牌。
2. 对在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中,作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本人贡献大小决定。
3. 对在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中,完成指标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包括市直属单位,县市区文体局)颁发奖金,奖金额度按本单位完成规定指标情况决定;对积极参与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并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本人贡献大小决定。
4. 对在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中,有贡献的市直有关单位颁发奖金,奖金额按本单位贡献情况决定。
(四)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七、组织实施办法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和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