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中省直各相关单位:
《四平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
四平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金融风险状况,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秩序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积极稳妥,分类实施。排查和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法,讲究策略,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注意把握节奏、抓住重点、内紧外松,合理引导预期,避免四面出击,人为造成紧张气氛。
(三)防范风险,打早打小。加强日常监管、警示教育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化解风险。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采取有效措施缓解金融风险;着眼长远,完善规章制度,解决体制性、机制性、规制性问题,夯实基础,强化防控金融风险长效机制。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排查对象。一是全市金融机构、境内外上市公司。二是民间融资组织。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和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
(二)排查内容。一是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风险情况,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二是民间融资领域风险情况,重点排查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房地产中介企业等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风险隐患。
具体排查内容和标准由市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制定。
三、责任分工
(一)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督导工作进展,汇总数据信息,形成工作报告并上报市领导小组。
(二)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做好本辖区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三)各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主(监)管行业的专项排查工作,制定适合本行业的排查方案。
1. 人民银行四平中心支行负责全市范围内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风险排查。
2. 四平银监分局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类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排查。
3. 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风险排查。
4.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风险排查。
5. 市金融办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P2P网贷机构的风险排查。
6. 市工信局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
7. 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的风险排查。
8. 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管理类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
9. 市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的风险排查。
10.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金融领域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负责维持金融领域犯罪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
11. 市信访局负责群众反映金融领域犯罪问题的接访、劝导和说服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金融领域犯罪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12.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组织好本辖区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要指派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部门,负责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的风险排查,并准确填报《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调查情况表》(附件2),并根据实际走访调查情况,综合研判填写《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金融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四平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日常的协调、指导、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要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全力组织实施,推动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情况、工作联络人名单于3月7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责任分工。排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是防范辖区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组织好辖区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民间融资组织的风险排查工作, 并负责制定本县(市)、区民间融资组织风险排查具体方案,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切实防范、化解民间高利贷等风险隐患。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要坚持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有关保密规定,严禁私自对外扩散,防止引起舆论关注、形成炒作。同时,对有关宣传报道要坚持正面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制定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风险能够迅速应对,果断妥善处置。
(四)加强沟通协调。排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尤其是对一些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要条块结合,左右联动,妥善予以化解和消除,避免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做好排查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排查活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对风险隐患形成台帐,对处置清理成果进行量化统计,排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地和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分别对本地和本行业排查情况撰写总结报告,于3月26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汇报后报市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可随时报送工作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和处置措施、工作成效、意见建议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附件:1. 四平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调查情况表
3. 农村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组织情况汇总表
4. 四平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台账
附件1
四平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凯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武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靳朝阳 市金融办副主任
生厚良 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行长
吕静秋 四平银监分局局长
艾岫岩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杜 好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继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长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亚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红军 市信访局局长
张 革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信局负责人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子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俊峰 市住建局局长
申洪业 市商务局局长
陶立春 市工商局局长
郭志勇 梨树县县长
曾范涛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
王忠源 双辽市市长
于荔欣 铁东区区长
王善斌 铁西区区长
王百营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张志勇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亚晖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霍 宽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龙举 二龙湖生态保护示范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