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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15
分  类: 水资源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城区自备水源供水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7〕8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15 分  类: 水资源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城区自备水源供水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7〕8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城区自备水源供水 

  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7〕88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城区自备水源供水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     

  四平城区自备水源供水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供水管理秩序,解决部分自备水源小区供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进一步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计划,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将城区自备水源供水统一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的总体要求,在开展供水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四平城区供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隆源供水公司是我市唯一的市政供水企业,负责为全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24小时供水服务。长期以来,由于开发商受市政供水入网配套费和以深井供水为卖点等因素影响,我市仍有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采用地下水作自备水源供水。自备水源供水系统为开发商自行施工建设,普遍存在设计施工不规范、供水设施不完善、供水管网老化、供水设备质量不合格、不具备消毒及水质检测能力、水池长期不清洗、地下井封闭不严极易造成雨水污水倒灌污染等问题,给居民饮水安全造成隐患。近年来,文府小区、国测小区、海银帝景小区等先后发生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给居民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问题,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规范城市供水管理,对采用地下水供水小区的自备水源予以取缔,对城区自备水源供水实施改接市政自来水工程改造后,交由隆源供水公司统一供水和管理,为全市居民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服务。 

  二、实施内容 

  经普查,我市城区市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共有自备水源供水小区和单位40处。其中,自备水源供水居民小区21处,单位带家属区9处,用于生产生活供水的单位10处。 

  此次改造范围:对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采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小区,以及自备水源供水单位涉及食堂、办公等生活用水的,全部进行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改造,取消二次供水蓄水池,采用无负压供水设备,由隆源供水公司统一供水。改造完成后,原有深井除部分有保留价值的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实行统一管理和关闭外,其余一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封取缔。 

  三、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对水质安全隐患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进行改造。 

  (二)分类改造。根据管网和供水设施状况,分为直接改接自来水、部分改造后改接自来水、彻底改造后改接自来水三种情况。 

  1. 直接改接自来水。既有供水设施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经市住建局、市政供水企业联合验收合格并缴纳供水管网建设费后,可直接并网供水。 

  2. 部分改造后改接自来水。经市住建局、市政供水企业联合确认,既有供水设施部分不合格的,对合格部分予以保留使用,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改造施工,使小区供水系统达到供水工程合格标准。 

  3. 彻底改造后改接自来水。经市住建局、市政供水企业联合确认,既有供水设施全部不合格的,对既有供水设施全部进行改造施工,使小区供水系统达到供水工程合格标准。 

  (三)自主选择建设方式。涉及改造的小区、单位,可自行选择具备改造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供水系统改造施工,也可委托市政供水企业提供有偿改造施工服务。 

  (四)依法依规验收。按照国家供水行业现行施工标准,由市住建局、市政供水企业对改造工程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市隆源供水公司统一供水和管理。 

  四、改造资金来源确定 

  (一)由产权单位(或开发商)自行出资改造施工。无产权单位(或开发商)的老旧小区,由市政府出资改造。 

  (二)产权单位(或开发商)交纳28元/平方米入网配套费后,应急用于地下水供水小区内网供水系统建设,由政府组织市政供水企业改造施工,不足部分由市政府予以资金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 

  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水政水资源中心、市隆源供水公司、市卫计委、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排查组,对城区地下水供水小区、单位开展详细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楚、没有遗漏。 

  (二)改造接收阶段。 

  第一批次(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初步确定,对水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9个小区进行改造。具体为:海银帝景小区、海银明月小区、鑫达小区、化纤厂小区、苹果小区、地质工程勘察院小区、东方花园小区、滨河园小区(一期)和老白酒厂家属区。 

  第二批次(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 

  对其他采用自备水源供水、尚未改造的小区进行改造。 

  第三批次(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10月30日) 

  对采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改造。 

  (三)关闭、查封地下井阶段(与改造接收阶段同步进行)。 

  按照“先供水、后关井”的原则,在供水改造完成后,由市水政水资源中心限期查封、关闭地下井。对出水量较大、水质较好的地下井,作为城市供水备用水源统一登记建档,并做好定期巡查管护工作。对未列入备用水源的深井,一律予以封井取缔。今后,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开发建设项目未办理集中供水手续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四)产权移交。 

  产权单位(或开发商)向隆源供水公司移交深井、供水泵房及其配套供水设施产权及完备的竣工图纸后并网供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改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铁东、铁西区政府密切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全面做好督导工作。为做好此次改造接收工作,市政府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维林   副市长 

  副组长:刘 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兴禹   市水利局局长 

      韩俊峰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智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陶晋平   市住建局调研员 

      刘庆海   市水利局调研员 

      鲍贵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永龙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周 瑞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雨泽   市隆源供水公司董事长 

      张伟石   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曹松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改造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1. 联合排查组。 

  组 长:张伟石(兼) 

  成 员:于庚堂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 玉   市卫计委疾控监督科科长 

      吕国华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小明   市隆源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任务职责:主要负责城区地下水井井位、井深、建成时间、单井出水量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管网等基础资料排查、摸底、分类工作,为改造接收工作提供准确基础资料。 

  2. 工程施工组。 

  组 长:李雨泽(兼) 

  成 员:张晓东   市隆源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任务职责:主要负责自备水源改接自来水工程的组织、管理及建设施工。 

  3. 工程验收组。 

  组 长:姚书宝   市隆源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于庚堂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秦 月   市隆源供水公司副总工程师 

  任务职责:主要负责自备水源改接自来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 地下水井查封组。 

  组 长:张伟石(兼) 

  成 员:吕国华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铁海   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监察科科长 

  任务职责:主要负责地下井关停、查封、建档备案及定期巡查管护工作。 

  5. 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庆海(兼) 

      陶晋平(兼) 

  成 员:王柏涛   市水利局供水科科长 

      徐 莉   市隆源供水公司党委副书记 

  任务职责:主要负责改造接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部署调度、材料综合、汇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改造接收任务与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是落实改造接收任务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改造接收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市水利局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改造接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不作为、推诿扯皮或影响阻碍本次接收改造工作的人员,启动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舆论宣传。 

  综合协调组要制定宣传方案,成立宣传工作组,全面配合改造接收工作,加强正向宣传引导,营造强势的舆论氛围,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的平稳进行。 

  (四)后期运行费用保障。 

  为确保改造接收后小区供水系统正常运行,一是由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城市供水成本进行测算,确定合理供水价格,建立并实行阶梯水价价格机制;二是对高层楼房供水成本进行测算,建立高层小区供水电费补偿机制,为高层楼房供水系统改造接收后运行管理提供费用保障,用以保障改造接收小区的日常供水管理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