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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02
分  类: 税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税源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7〕2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02 分  类: 税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税源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7〕2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市税源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发〔201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市税源清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      

   

  全市税源清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我市税源底数,税源结构以及税收变化情况,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提升税收对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及个人的税源清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强化税收监管,堵塞征管漏洞,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应收尽收。 

  (二)开展税源清查,深化纳税评估,优化税收秩序,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源监管质量。 

  (三)通过调查巡查,进一步治理和打击使用假发票,虚开和非法代开发票。 

  (四)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手段,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 

  二、清查范围 

  各税源管理单位对当前辖区内负有税收纳税义务的所有纳税人户籍税源情况进行清查,清查期间发现有重大涉税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往年度,并按规定处理。 

  三、工作内容 

  此次税源清查内容涵盖税收征管工作的所有流程和环节,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重点清查: 

  (一)针对申报征收环节开展清查。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长期零申报、低申报以及长亏不倒的纳税人,各税源管理单位要根据名单逐户实地核实生产经营情况,并列为重点纳税评估对象,存在偷税嫌疑的,及时移送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二)针对发票管理环节开展清查。清查使用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存在申报缴纳与发票开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过票表比对、查税与查票相结合的方法,对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和申报缴纳信息进行核对。 

  (三)针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等重点环节开展清查。及时与发改委、统计、规划、财政、公路、交通、水利等部门联系,取得本地重大项目立项、项目金额的详细情况,各税源管理单位要根据逐项登记,纳入重点监控,加强涉税管理。 

  (四)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清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物流企业、信息服务部等进行调查核实,获取其营运车辆数量、总吨位数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评估,提高行业征管水平。 

  (五)针对欠缴税款开展清查。列出近两年欠税清册,进一步摸清欠税底数,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深入了解存在欠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六)针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清查。对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清查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督促享受减免税、财产损失、小型微利企业等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及时备案报批,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除上述税源清查具体内容外,各税源管理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税源清查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清查方法。清查工作分为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清查两种方式。本次清查以调查巡查、纳税评估为主,对有重大偷税嫌疑的纳税人采取税务稽查手段进行清查。 

  (二)时间安排。此次税源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8月14日至8月30日)为自查补报阶段。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召开会议,全面动员,提早部署,尽快安排纳税人开展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为清查实施阶段。各税源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查内容和工作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各税源管理单位要辅导纳税人边整改边组织税款入库,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理总结,制定加强征管的有效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税源清查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专项税收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组 长:张凯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健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徐 辉  市国税局局长 

       魏 强  市地税局局长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立春  市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铁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国税、地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的骨干人员参加到这次专项行动中来,务求实效。通过欠税清理,整顿税收征管秩序,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企业健康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依法行政。这次税源清查工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要依法进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达到震慑作用。在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策略,对态度恶劣、千方百计逃避追缴,拒不配合、阻挠公务开展的,列为典型案例,要当作重点打击,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 

  (三)廉政守规。参加税源清查人员,要依法依规办事,严守“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维护良好形象。对在工作中发现税务人员失职、渎职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