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2017年人工影响
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四平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服务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作业效益,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及全省2017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现代化建设,完善标准作业点基础建设,提高作业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着力提高人影的科技创新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在服务农业生产、保障工业经济持续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增加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以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振兴四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人影作业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人影作业公告、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办理、作业装备的年检和维护保养、落实作业经费和弹药采购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人影作业点基础建设。县、市要完善人影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新建防雹增雨作业站各项设施,提高作业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人影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主动开展增雨(雪)、防雹作业服务。根据本地气候变化特点,坚持服务“三农”与防灾减灾两不误,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局部干旱和冰雹灾害,积极主动开展常规增雨(雪),抗旱、防雹减灾地面作业服务。
(四)积极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干旱季节,组织全市各级人影机构,联合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缓解水资源短缺。
(五)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积极有效开展森林防火、水库增水、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以及生态保护人影应急作业服务,不断提高人影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
(六)组织开展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情况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三、作业站布局
按照中国气象局工作目标要求,新建三个标准化作业站点全部投入使用,完成各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任务。按照空管部门《关于吉林省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批复》规定执行。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遵守人影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向空管部门做好作业空域申请和注销工作,并安排专人对空观察,确保作业安全。
四、作业时间
根据人影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天气状况及服务需求,围绕农业生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全年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除常规作业外,重点做好农作物需水季节、干旱发生期和冰雹多发期(6-9月进行适时防雹作业)的人影作业。其他时段根据天气气候变化和应急作业需求适时调整作业部署。
五、作业经费
根据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我市预计全年跟踪降水过程8-10次左右,开展增雨作业,经费用于弹药购置,火箭发射设备运行维护以及作业人员经费等合计29万元。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人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相关部门对人影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
六、作业要求
(一)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严格作业装备维护维修,装备年检合格率达100%,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作业弹药运输、储存、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公告制度、作业安全空域申报审批制度,加强空域申请、作业公告、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装备人工增雨防雹弹储运保险柜。
(三)加强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参加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好资格证年检工作,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严格做好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严格执行人影作业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并进行作业效果评价。
(五)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地人影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