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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86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意见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6〕9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86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意见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6〕9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

  “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四平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按照《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6〕36号)和《中共四平市委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发〔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行动

  (一)行动目标。

  创新各种类型农业服务新业态,探索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保障有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构建以经营性为主体、公益性为支撑的农业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计划,积极发展“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农户”“涉农企业+专家+农户”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加快农业信息化创新与应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提供农资供应、金融服务、政府信息、技术指导等信息化服务,为现代农业建设保驾护航、加油助力。

  (三)政策措施。

  1.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现有国家和省农技推广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比例,通过面向社会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交由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实施。新设农业服务类项目,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社会化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制定技术规范、检查指导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2.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起步成长。对领办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对报批手续开通“绿色通道”,享受新办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按下限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贷款、担保、用地、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加大重点项目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倾斜。

  二、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提升行动

  (一)行动目标。

  到2018年底,培育建设1个区域性示范市场和5个田头示范市场。

  (二)重点任务。

  1. 培育区域性产地市场。围绕产业规模和商品量较大、能够辐射带动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的优势产业项目,重点培育4个方面的区域性产地市场。以双辽华亿、丰合等食用菌生产公司和梨树小城子、铁东叶赫、铁西新发等食用菌生产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培育食用菌产地市场;以大黑山苹果梨、铁东叶赫新苹红苹果、梨树胜利葡萄等优质水果生产基地为依托,培育水果产地市场;以双辽新中农天泽农业、天元润土等杂粮加工企业及基地生产为依托,发挥双辽市杂粮生产优势,培育杂粮杂豆产地市场;以梨树生猪、双辽肉羊和玻璃山毛驴、伊通肉牛、孤家子禽蛋、辽河垦区和伊通梅花鹿为依托,培育区域性畜禽产地市场。

  2. 培育田头(村头)市场。每个县(市)、区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和区域布局,以县域为半径,按照生产集中度高,生产主体组织化程度高,能够进行商品化处理、储存或初级加工,具有稳定的季节性交易周期的优势农产品集散地标准要求,重点围绕梨树县大房身周边的蔬菜等以合作社为主体的生产集散地、围绕具有新鲜蔬菜、特色瓜果采摘条件的采摘园区、围绕马铃薯储藏窖建设形成的鲜活农产品储藏功能区,培育一批田头市场。每个县(市)、区至少遴选建设1—2个田头(村头)市场。

  (三)政策措施。

  1. 完善建设机制。落实省、市、县共建机制,以市场为核心,发挥政府推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合力共建作用。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区域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规划,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推动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现有同类资源,同步研究谋划和推进落实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

  2. 创新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支持、市场主体投入、多渠道融资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利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业发展攻坚等有利契机,通过采取谋划项目、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建设运行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入产地市场建设。

  三、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外向型和优质安全发展,提升品牌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示范创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个,企业品牌5个左右。

  (二)重点任务。

  1. 建设好农产品生产五个基地。积极推进梨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辽河农垦管理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双辽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杂粮杂豆)标准化生产基地、伊通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梨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五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

  2. 做强做优一批品牌。以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基础,发挥双辽杂粮杂豆、辽河大米、梨树蔬菜、山区野生采集等优势农产品聚集区资源优势,突出抓好“四平玉米”“辽河大米”“叶赫白蘑”“双辽杂粮杂豆”“梨树蔬菜”等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认证,加快四平农产品申报认证步伐,持续提升四平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政策措施。

  1. 开展“引导农民闯市场、帮助企业创品牌”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利用媒体宣传、制发光盘等多种形式组织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各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加工主体等的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建设运行能力,加大品牌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2. 支持名优特农产品营销促销。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参加长春农博会、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交会等,宣传我市优质农产品,打造四平品牌。谋划在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浙江等一线城市建设四平优质农产品馆,宣传推介四平农产品品牌。

  3. 组织“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支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对新增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和省部级以上名牌给予品牌建设资金奖励。

  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行动

  (一)行动目标。

  到2018年,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3000个和9000个,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38%以上。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1. 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农技人员等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善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组织合作社承担农业相关建设项目。鼓励有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和经营管理、申报国家和省资金扶持项目,妥善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 壮大龙头企业。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打造行业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优化整合生产要素,提升产业层次、科技创新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全产业链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系,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合作等方式,强化原料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发展,加强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配套建设。

  3. 推进农业经营模式创新。要丰富适度规模经营形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行动,强化农民合作社规模化建设,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要健全完善股份合作、土地入股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联结机制,积极探索“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家庭农场+农户+基地”等紧密合作的商业模式,让农民在多种经营融合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增值收益。

  4. 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围绕生猪、肉牛、梅花鹿、玉米、大米、杂粮杂豆及与休闲农业相关的行业,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和成立产业联盟,发挥行业协会对于行业自律、行业竞争能力提升、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产业助推作用。鼓励产业联盟在技术研发、产品研发、科技进步、成果转化、生产协作、担保融资、市场合作开发、市场网络建设、售后服务及其他领域的有效合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政策措施。

  1. 开展农业专业化培训。借助国家、省、市各种培训渠道,开展企业家队伍提升、职业农民培育行动,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重点开展农产品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电商孵化等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培育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

  2. 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鼓励扶持、规范监管、风险防控等政策措施,引导工商资本进入设施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化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在高效特色生态农业发展中的拉动作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新晋升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研发新产品或利用科研机构的最新科研成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一)行动目标。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战略,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1. 推进全市无疫区建设。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启动免疫无口蹄疫区自我评估论证。到2018年,确保对高致病性离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现良好的免疫控制。

  2. 实施优质农产品工程。围绕打造“健康米”“放心肉”“生态鱼”等优质农产品“安全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隐性成份等问题,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基本建成产地环境、投入品和农产品全面监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向省争取将四平市列入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体系,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络体系。协调与食品药品可追溯监管平台对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扶持一批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率先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

  (三)政策措施。

  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证后监管,严格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发现问题进行追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产业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家庭农场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

  3. 推进产地证明制度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者自觉提升质量安全意识,积极与省农委协调,推进农产品产地证明工作落实。

  六、互联网+现代农业先导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领域广泛集成应用,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全面深度融合。

  (二)重点任务。

  1. 搭建四平市农业云计算平台。将四平市农业云计算纳入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范畴,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信息资源综合服务和智能分析系统。与国家、省农业卫星云数据应用平台相衔接。重点围绕农作物种植过程监管、农作物种植面积测算、病虫害预防、产量预估及土壤墒情精细估算等应用系统,打造省、市、县、乡、农户数据共享快速通道。

  2. 加快农业产业物联网建设应用。重点围绕玉米、水稻、设施蔬菜、规模化养殖、杂粮杂豆等产业,推广物联网应用,实现部分环节生产加工管控智能化。

  3. 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农业电商企业发展,鼓励利用网络平台、APP、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引导主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线上交易,推广“电商+企业+服务”营销模式,建设全覆盖的村级信息服务站(网店)。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模式,扩大优质农产品企业产品上线数量,推广“产品+溯源+电商”营销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数量及配套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三)政策措施。

  1.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坚持以市场化推动农业信息化,培育以信息化专业公司为龙头、涉农骨干企业为重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应用需求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市场建设体系。

  2. 争取和谋划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关于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等工程项目,主动谋划“互联网+现代农业”重大项目,以项目建设整合资源推动发展。

  七、农业金融保险试点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创新,促进现代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借助金融市场,以经济手段和市场方式,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

  (二)重点任务。

  1. 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巩固梨树县收益保障贷款和双辽市、伊通县“农地贷”试点工作,力争2018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

  2. 抓好玉米“保险+期货/期权”创新试点。抓好梨树县玉米种植重点县启动试点工作,开发玉米价格保险产品和场外期权产品,转移和化解玉米市场价格风险,确保农民预期收益。

  (三)政策措施。

  1. 加快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和他项权证的审核备案工作,为金融部门开展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打好基础。

  2. 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各环节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促进行动

  (一)行动目标。

  大幅度提升我市休闲农业的规模、数量、水平、档次、接待能力、服务质量、产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和扩大内需的新兴产业,带动农户1万户以上。

  (二)重点任务。

  1. 加强规划引导。编制《四平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优化发展布局,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要挖掘农业文明,注重参与体验,突出文化特色,加大资源整合,形成集农业生产、农耕体验、教育展示、休闲垂钓、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点(村、园),打造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休闲农业产业带和产业群。

  2.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村,积极参与国家、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和最美休闲乡村评选活动。提升特色乡村、采摘园等对乡村旅游的承载能力。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整体水平。

  3. 培育休闲农业品牌。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休闲旅游业态,支持在重点媒体推介四平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打造梨树霍家店观光体验、蔡家镇农耕文化、伊通民俗、河源镇保南村田园风光、卧虎镇白山村蒙古风情、铁东区采摘、铁西区农家乐等品牌项目。

  (三)政策措施。

  1.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鼓励妇女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发展。

  2. 政策扶持。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坡和盐碱地开发旅游、健康、养老等经营性服务业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休闲旅游接待服务企业。鼓励各地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投资休闲农业。

  九、气象为农服务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实现与涉农部门全面对接、全面衔接和全面融入,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全市气象为农服务现代化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1. 开放气象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培育发展防雷减灾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服务。加强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市场规划,优化政策环境。

  2. 发展气象信息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农业气象信息服务、防灾减灾气象信息分类分级传播、气象灾害监测设备保障”三个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壮大气象专业服务机制,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建立微博、微信、手机终端APP、专业服务QQ群、微信群等扩大气象信息服务覆盖面;调研不同用户的服务需求,开展专业化、个性化、针对性的跟进式、贴身式服务;加强服务监管,建立诚信评价体系,依法规范气象服务主体行为。

  3. 提升服务信息化水平。在梨树建立干旱农业灾害监测服务平台,在伊通开展“互联网+气象”的智慧气象项目建设,建立全省先进、功能完备的“伊通智慧气象服务网站”和手机客户端APP,增加雷达、卫星、中尺度加密站和遥感技术资料在农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提升气象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政策措施。

  1. 取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施工资质年检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雷评”等与服务业相关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 加强服务市场监管。建立我市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气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粮食储运流通节本增效行动

  (一)行动目标。

  实施“粮安工程”,增扩仓容,消灭不合理露天储粮,全市粮食立体储存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增加仓储规模。维修改造仓储设施,有效利用粮食仓储优势,为南方省份开展代收代储服务。2016年,新建科学储粮示范仓1200套,重点整治西部地区“地趴粮”问题。

  提高仓储利用效率。促进农企深度融合,开展“粮食银行”业务,加强现有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提高企业存粮效益。搞好产销对接,多收粮、多储粮、储好粮。

  加快粮食现代化物流建设。围绕铁路及公路网,推进粮食仓储物流建设,提升粮食外运能力,实现“四散化”运输,进一步降低粮食损耗和运输成本。

  (三)政策措施。

  1. 抓好粮食去库存政策落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调拨出库工作,消化临储玉米库存,抓好加工转化和过腹转化,搞好产销对接,加强销售、出库、运输等环节服务。

  2. 争取粮食信贷支持。协调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信用等级,争取信贷支持,解决粮食收购、管理、运输资金需求。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6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