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85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标 题: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信息惠民试点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政办发〔2016〕87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85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标 题: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信息惠民试点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办发〔2016〕87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2016年信息惠民试点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2016年信息惠民试点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四平市2016年信息惠民试点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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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三级指标说明 |
2016年目标任务 |
牵头部门 |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 |
民 保 障 惠 民 保 障 |
组 织 保 障 |
建立领导 负责制 |
评价试点城市在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中“一把手”领导发挥的组织协调作用。如,市委书记或市长牵头实际协调解决的难题等。 |
① 主要领导如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任命文件; ② 相关协调会议通知等资料。 |
市发改委 |
信息惠民 工作组 |
评价试点城市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工作组的组织情况、工作机制及运行成效。如,城市相关委办局相关领导作为工作组成员、建立跨部门的协商决策机制等。 |
① 成立信息惠民工作组,有成立文件; ② 城市相关委办局领导作为工作组成员,有管理办法; ③ 建立跨部门的协商决策机制、协商会议等资料。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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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创新 |
评价试点城市是否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组织架构创新,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解决部门协作方面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
① 成立或组建常设性(临时性)部门或单位,有批文; ② 新机构取得实际成效,有成效说明等资料。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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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机 制 |
试点城市 专家组 |
评价试点城市专家组工作情况,及其在推进试点城市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中所发挥的实际支撑成效。 |
① 成立信息惠民专家组,有成立文件; ② 专家支撑效果和日常咨询情况,有会议纪要、专家意见等资料。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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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程 实施方案 |
评价试点城市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点和“互联网+政务”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并细化实施方案的情况。如,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细化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
① 出台信息惠民工程实施细化方案,有方案文件; ② 细化方案评审与落实情况,有评审意见、落实情况说明等资料。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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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推进 机制 |
评价试点城市信息惠民工程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和考核机制。如,纳入政府“为民十件实事”等市政府年度重点工程、纳入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进展及成效等。 |
① 是否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② 是否纳入政府“为民十件实事”等市政府年度重点工程; ③ 是否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④ 是否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进展及成效等情况。 |
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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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环 境 |
信息共享 与数据 开放政策 |
评价试点城市在信息共享与数据开放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情况。如,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库“互联互通、多方利用、互认共享”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
针对信息共享与数据开放设立政策法规。 ① 是否有电子证照库; ② 是否有政务资源目录库; ③ 是否有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④ 有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
市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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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及管理流程 优化政策 |
评价试点城市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流程,形成长效政策与机制情况。如,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订等。 |
针对行政审批与流程优化设立政策法规。 ①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② 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③ 是否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④ 是否有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⑤ 是否有下放简化行政审批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度或规范文件; ⑥ 其他相关文件。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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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部门 政策支撑 情况 |
评价试点城市所属省级管理部门推进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的相关政策情况。如,省级信息惠民总体规划、总结试点城市成功经验及推广等。 |
① 出台省级信息惠民总体规划; ② 开展试点城市成功经验总结; ③ 试点城市成功经验推广; ④ 有其他相关活动或文件。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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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保 障 |
信息惠民 资金保障 |
评价试点城市在信息惠民工程实施中的资金保障能力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水平。如,创新资金投入模式、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 |
资金保障建设情况: ① 引入社会资金情况; ② 投融资模式创新案例; ③ 投资资金落实情况; ④ 资金使用情况; ⑤ 资金监管情况; ⑥ 有相关内容。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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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保 障 |
信息网络与系统安全 保障 |
评价试点城市在信息网络与系统安全方面的保障措施。如,技术保障、安全管理机制等。 |
① 有信息网络与系统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② 有信息网络与系统安全的组织保障措施; ③ 有信息网络与系统安全的技术保障措施; ④ 有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水平文件; ⑤ 有相关文件。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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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 安全保障 |
评价试点城市在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如,制定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实施方案和监管评估等。 |
① 信息资源采集、管理、利用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② 公民隐私保护制度; ③ 信息资源监管评估制度; ④ 其他相关政策制度文件。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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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事件 |
评价试点城市在试点期间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的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
① 信息安全事件:重大信息安全事件、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② 信息安全漏洞堵漏情况。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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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共 享 信 息 共 享
合 成 效 综 合 成 效 |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
基础信息 资源利用 |
评价试点城市在推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以及电子证照库等业务信息资源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能需求的实现情况。包括:基础信息资源的采集方式,如,集中采集、一数一源、多方共享校核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完整程度。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情况,如,无条件共享基础信息资源的委办局占全部委办局的比率情况等。 |
① 以政府文件等形式明确提出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 ② 制定基础信息资源采集、更新方式,责任主体和配合单位权责,数据质量保证机制等; ③ 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实际情况; ④ 基础信息资源的完整程度; ⑤ 基础信息资源利用情况; ⑥ 其他文件说明。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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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信息 资源共享 |
评价试点城市在推动业务信息资源在相关政务部门间共享的实现程度,以及以资源共享为基础所实现的业务协同程度。如,跨部门、跨层级提供基于协议共享的业务信息资源情况,推动政务服务、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与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协同业务情况。 |
① 政务服务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的信息共享率; ② 医疗卫生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的信息共享率; ③ 劳动就业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的信息共享率; ④ 社会保障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的信息共享率; ⑤ 养老与社区服务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的信息共享率; ⑥ 其他业务协同情况。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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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 开放与开发 |
评价试点城市在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利用的实现程度。 |
① 信息资源开放与开发的政策制定情况; ② 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建设情况; ③ 社会力量对开放数据的开发利用情况; ④ 信息资源开放种类、数量; ⑤ 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情况; ⑥ 其他相关文件。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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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配套支撑 综合服务能力 |
信息共享 管理举措 |
评价试点城市推动惠民项目在信息共享方面的管理机制和措施。如,信息惠民项目工程建设前期,以联合签署信息共享协议或其他制度创新等方式,确定信息共享的相关事项;项目工程立项、绩效管理和验收时,审批部门将信息共享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工程项目建成后,可根据业务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共享授权范围等。 |
① 建立信息共享管理长效机制,如部门共享绩效考核; ② 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协议签署情况,明确共享信息的名称、内容、数量、频度、授权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共享期限等事项; ③ 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共享方案同立项、同审批、同监督、同验收情况; ④ 其他相关文件。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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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标准规范 |
评价试点城市对于信息资源标准规范以及信息资源规范化共享的实现程度。包括对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采纳情况,利用已有国际、国家的相关标准情况,细化或先行先试制定电子证照等领域信息共享标准规范等。 |
① 对于已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采纳情况。 ② 细化或先行先试制定地方信息共享标准规范,如电子证照、资源目录; ③ 其他相关文件。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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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基础设施 |
评价试点城市在利用信息共享基础设施方面的水平。如,对非涉密政务网络基础设施的利用水平,对基础信息资源库、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等设施的利用水平等。 |
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如机房、网络铺设等情况; ② 政务服务网络带宽; ③ 数字电视网络覆盖率(百分比); ④ 家庭光纤接入覆盖率(百分比); ⑤ 农村网络覆盖率(百分比); ⑥ 无线网络覆盖率(百分比); ⑦ 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⑧ 提供市级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⑨ 其他相关文件。 |
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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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 服务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在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的服务水平。如,在已有基础上建设完善政府惠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办事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全流程办理;通过一卡通应用方便市民在不同领域享受公共服务;通过城市统一热线实现市民提出和反馈问题的受理;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构建“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等成效。 |
① 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全流程办理情况,如全网上办理事项比例(百分比)、办结率(百分比)等; ② 通过一卡通应用方便市民在不同领域享受公共服务情况,如一卡通发卡量、一卡通使用频次等; ③ 通过城市统一热线实现市民提出和反馈问题的受理情况,如受理数量、问题解决率、满意度等; ④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构建“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成效情况,如一窗办理事项数量、办理效率提升率(百分比)等; ⑤ 其他相关指标数据或文件。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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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化 服务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在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向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现程度。如,推动惠民政务服务向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等下沉的举措和服务成效等。 |
① 市、县(区)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与社会信息服务的同城通办程度与情况。 ② 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与社会信息服务的就近办理程度与情况。 ③ 社区(村)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与社会信息服务的就近办理程度与情况。 ④ 其他相关文件。 |
各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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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 服务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在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宽服务渠道方面的举措和应用水平,以及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的水平。如,建立行政服务大厅、网络办事大厅、热线电话服务、数字电视服务、自助终端办理、移动终端APP办理、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以及民众利用多种服务渠道的便捷程度等。 |
① 搭建网络办事大厅; ② 热线电话服务; ③ 数字电视服务; ④ 自助终端办理; ⑤ 移动应用APP; ⑥ 社区代办; ⑦ 其他渠道。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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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为群众提供个性、精准、主动的政务服务水平。如,结合群众需求分析,可实现提供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等。 |
① 搭建公共服务大数据分析平台; ② 开发跨领域、跨渠道的便民分析功能,如,结合群众需求分析; ③ 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精准、主动的公共服务。如,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等,形成主动服务模式; ④ 其他相关服务方式。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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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 |
服务的 便捷感 |
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问、服务满意度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评价试点城市市民在政务服务、出行、就医、养老等方面的主观感受。 |
① 市民对办事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② 市民对出行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③ 市民对就医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④ 市民对养老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⑤ 市民对教育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⑥ 市民对就业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⑦ 市民对社区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⑧ 市民对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化满意度; ⑨ 其他相关数据。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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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 安全感 |
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评价试点城市市民在公共安全、食药安全等方面的主观感受。 |
① 市民对公共安全领域的信息化保障满意度 ② 市民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信息化保障满意度; ③ 市民对药品安全领域的信息化保障满意度; ④ 其他相关数据。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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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 |
政 务 服 务 成 效 |
政务领域 政务领域 |
“一号”申请 |
评价试点城市在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中,可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的水平,以及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减少往返跑和部门间来回跑的提升程度。如:群众办事中可通过身份证查询到的电子证照可直接作为办事依据的情况。 |
群众办事中可通过身份证作为唯一凭证可直接办事事项情况。 ① 制定一号申请办理事项目录; ② 统计办理数量,所占全部事项百分率; ③ 其他相关数据。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一窗”受理 |
评价试点城市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的程度,以及就近办理、同城通办、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的水平。如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事项办理的一个服务窗口综合受理,群众办事可就近选择办事机构,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的情况等。 |
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事项办理一窗口综合受理,群众办事可就近选择办事机构,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的情况。 ① 一窗式服务事项目录; ② 一窗式服务数量; ③ 一窗式服务业务办理量; ④ 一窗式服务办结率(百分比); ⑤ 一窗式综合窗口数量; ⑥ 其他数据或文件。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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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 |
评价试点城市实现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的水平,以及可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政务服务程度。如可实现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统一身份认证的情况,并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提升服务渠道便捷性的情况等。 |
① 是否实现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统一身份认证的情况; ② 是否实现网上事项通办; ③ 网上事项办理目录; ④ 并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提升服务渠道便捷性情况; ⑤ 其他相关文件。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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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 服务水平 |
评价试点城市实现跨区域、跨层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办理的实现程度。如基于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试点城市间以身份证号码直接查询电子证照并作为办事依据的情况,实现异地“一窗”办理的情况等。 |
① 制定试点城市跨区域办理制度; ② 实现部分事项试点城市之间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办事依据,完成跨区域办理情况; ③ 实现异地“一窗”办理情况等。如,办理事项目录、数量、办理量、办结率;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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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特 色 公 共 服 务 成 效 |
社保 领域 |
社保卡应用 |
评价试点城市社保卡人群覆盖范围与覆盖人口比例;评价社保卡在市民生活中的应用情况,如,以社保卡为基础的电子身份凭证、金融支付和缴费业务使用情况,就医一卡通医院覆盖情况,在居民健康、惠民待遇发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情况等。 |
① 社保卡覆盖区域比例(百分比); ② 社保卡覆盖人口比例(百分比); ③ 社保卡是否支持发放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功能; ④ 社保卡是否支持跨统筹地区门诊、住院费实时结算; ⑤ 社保卡是否支持金融支付服务; ⑥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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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 办理 |
评价试点城市民众办理社保业务时便捷性与时效性提升程度。如,利用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移动互联服务、电视电话服务等新业务模式办理的业务量的增长情况,社保数据网上查询、网上缴费便捷性、社保业务办理时间缩短以及实现医保跨地区联网结算的地区数量增加等。 |
① 社保业务是否下放到基层(各园区/街道); ② 是否建立了连接市、区、街道(乡镇)、村居四级的信息网络; ③ 利用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移动互联服务、电视电话服务等新业务模式办理的业务量占社保业务办理量的百分比;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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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数据 共享利用 |
评价试点城市社保数据跨部门或跨上下级的共享程度。如,社保数据跨部门共享方式、社保转移接续便捷性与时效性的提升、电子化社保缴费凭证开具等。 |
① 对外系统接口: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财税库银接口、银联接口、异地转移接口等; ② 是否实现本市社保系统与省社保系统,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社保数据交换、共享; ③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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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 医疗领域 |
健康卡应用 |
评价试点城市居民健康卡覆盖常住人口比例及居民健康卡使用情况。如,使用居民健康卡就诊医疗机构比例、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情况等。 |
① 健康卡覆盖常住人口比例; ② 健康卡就诊使用频率; ③ 使用居民健康卡就诊医疗机构比例; ④ 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整合情况; ⑤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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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优化 |
评价试点城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便捷性提升效果。如,就医双向转诊无障碍、远程健康跟踪管理、就诊等待时间缩短、重复检验减少等。 |
① 基层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数; ②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市级医院是否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及双向转诊系统; ③ 支持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挂号医疗机构比率;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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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 共享 |
评价试点城市医疗信息跨医疗机构、跨部门共享利用程度。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电子病历跨医疗机构共享使用情况,医疗信息在医院、养老机构、社保机构、社区等不同部门之间业务协同情况等。 |
①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② 是否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 ③ 医疗信息在医院、养老机构、社保机构、社区等不同部门之间业务协同情况;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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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领域 |
社区服务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程度。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是否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可在线办理社区服务事项数量增加、可即时办理社区服务事项比例提升、针对困难群体主动式信息服务等。 |
① 是否建立统一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② 社区一站式在线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比例; ③ 针对困难群体主动式信息服务情况;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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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信息 采集 |
评价试点城市社区基础数据资源集中采集和信息共享利用程度。如,社区集中采集数据支撑委办局数量、社区服务综合利用各委办局数据情况等。 |
① 社区基础数据资源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情况; ② 社区集中采集数据支撑委办局数量; ③ 为社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种类,如实有人口、房屋信息、流动人口、门牌地址等信息;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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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 模式创新 多元 |
评价试点城市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领域的参与程度。如,参与社区服务商业服务机构数量,商业服务机构提供的社区服务种类,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的衔接情况等。 |
① 参与社区服务商业服务机构数量; ② 商业服务机构提供的社区服务种类; ③ 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的衔接情况;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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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领域 |
视频监控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视频监控基础能力建设及对城市公共安全提升的促进作用。如,视频监控覆盖范围、高清监控探头比例、破案率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 |
① 视频监控覆盖范围; ② 高清监控探头比例;破案率提升率(百分比); ③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百分比);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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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资源 共享与开放 |
评价试点城市非涉密视频资源在公安、城管、安监、应急等相关部门之间共享利用水平;评价试点城市非涉密视频资源面向公众开放程度、开放内容及访问便捷性。 |
① 是否建立视频资源授权使用的长效机制; ② 非涉密视频资源面向公众开放内容;建立视频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③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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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资源 整合 |
评价试点城市对现有社会视频资源的整合程度。如,社会监控探头接入平台比例、社会监控探头扩展监控覆盖面积等。 |
① 是否有视频资源整合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② 社会监控探头接入平台比例; ③ 社会监控探头扩展监控覆盖面积;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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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 |
就业服务 能力及质量 |
评价试点城市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水平、一站式服务能力和就业信息服务质量,如就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在街道和农村地区服务覆盖范围,城市综合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能否为待就业人群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体验,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招聘、职业培训、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
① 就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农村服务覆盖范围、覆盖率(百分比); ② 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待业人员进行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 ③ 招聘岗位信息和待业人员信息通畅多元渠道;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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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共享 |
评价试点城市就业信息共享程度。如,就业信息数据覆盖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三大人群比例、数据更新频率、数据与工商/社保等共享程度与方式等。 |
① 是否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② 与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库数据交换及共享情况; ③ 就业信息数据更新频率;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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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模式创新 多元 |
评价试点城市在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就业信息化服务的水平。如,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培育信息化服务达到的用户覆盖率、就业中介信息化服务用户覆盖率、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已注册用工单位占全市用工单位比例等。 |
① 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培育信息化服务达到的用户覆盖率; ② 就业中介信息化服务用户覆盖率; ③ 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已注册用工单位占全市用工单位比例;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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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领域 |
机构养老 |
评价试点城市养老机构内提供的信息化服务种类和质量,及其对周边区域养老对象辐射提供的信息化服务成效。 |
① 养老机构数量; ② 机构养老服务通过信息化渠道向外辐射覆盖率; ③ 机构养老服务信息化业务项目;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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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和社区养老 |
评价试点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服务在城镇和农村的覆盖范围与覆盖老人比例,评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入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种类和质量。 |
① 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服务在城镇的覆盖范围与覆盖老人比例; ②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入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种类和质量; ③ 是否配备相应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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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信息 共享 |
评价试点城市养老信息数据覆盖老年人群比例,数据更新频率;评价试点城市养老机构、社区、社会养老服务供应商、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程度与共享方式。 |
① 信息数据覆盖老年人群比例,数据更新频率; ② 城市养老机构、社区、社会养老服务供应商、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程度与共享方式; ③ 是否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资源数据库;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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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
协同监管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食品药品安全部门是否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交换、共享及应用情况,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和结果综合利用情况。 |
① 是否提供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平台; ② 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共享和结果综合利用情况; ③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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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是否采用统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能够满足本级及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业务需求。 |
①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是否采用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 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满足本级及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业务需求; ③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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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溯源服务 |
评价试点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电子档案、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比率,提供公众对食品企业信用查询服务、食药产品溯源查询服务情况。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 ① 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电子档案、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比率; ② 提供公众对食品企业信用查询服务、食药产品溯源查询服务平台; ③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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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 家庭服务领域 |
教育信息化应用 |
评价试点城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如,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情况,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考核认证情况,信息化手段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深入普遍应用情况,以及信息化对全民学习和终身教育的支撑作用。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试点城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① 教育宽带网络覆盖率; ② 学校多媒体教育终端部署率(百分比); ③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考核认证情况; ④ 信息化手段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深入普遍应用情况; ⑤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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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源 均等化 |
评价试点城市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水平。如,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汇聚情况、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覆盖范围及共享程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农村地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情况等。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试点城市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水平。 ① 学校接入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比率; ② 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汇聚情况,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均等化的典型案例; ③ 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覆盖范围及共享程度;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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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服务 家庭信息 服务提供 能力 |
评价试点城市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如,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教师和学校教学、行政等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情况,与政府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情况,以及入学政策、收费信息等网上信息公开情况等。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试点城市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 ① 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 ② 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教师和学校教学、行政等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情况; ③ 与政府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情况; ④ 入学政策、收费信息等网上信息公开情况; ⑤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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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试点城市对家庭信息服务业务提供的支撑能力。如,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家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全市家庭服务基础信息统筹共享水平等。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试点城市对家庭信息服务业务提供的支撑能力。 ① 设立区域型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情况; ② 家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③ 全市家庭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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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信息 服务业务 应用情况 |
评价试点城市家庭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及应用情况。如,家庭信息服务业务覆盖领域范围,业务提供数量,家庭服务平台使用情况,是否提供针对乡镇、农村居民的特色服务等。 |
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指标,试点城市家庭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及应用情况。 ① 家庭信息服务业务覆盖领域范围; ② 业务提供数量; ③ 家庭服务平台使用情况; ④ 其他相关数据或文件。 |
市人社局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6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