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6〕79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16〕17号)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2号),全面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城镇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面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为基本思路,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源头控制,坚持统筹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我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消除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其中,2017年底,建立较完善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形成辖区政府责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湖、塘)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水质明显好转。2020年底前,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现我市建成区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两河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简称《指南》)要求,科学编制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合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针对城镇水体黑臭成因、当地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清淤疏浚、畅流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
(二)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污染源头的控制与治理,在实施污水截流和雨污分流改造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工作。有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等工作,全面系统整治城镇黑臭水体。
(三)协作联动,注重长效。坚持属地治理、上下联动,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定期巡查、保洁、管护责任,强化水体水质监测,健全城市水体长效维护管理机制。
(四)强化监管,社会参与。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开辟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6年10月25日前)。建立我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全面部署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启动市级公众监督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接受公众日常举报和监督。
(二)认真排查梳理城镇黑臭水体(2016年10月30日前)。在2015年度黑臭水体排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公众监督举报”平台和其他公共服务平台所涉及黑臭水体情况,根据黑臭水体识别和分级结果,进一步排查、梳理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并于2016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黑臭水体清单。
(三)合理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2016年10月-11月)。根据排查梳理结果,综合考虑整治工作难易程度和社会反响度,统筹排定总体整治计划、各阶段整治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备案。
(四)科学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16年10月-2020年12月)。根据《指南》要求和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论证、报批和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评估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适时开展公众评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工后由当地政府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论报市住建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在2017年12月底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湖、塘)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水质明显好转,并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五)中期考评(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组织考核验收,形成中期考核验收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并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
五、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整治方案。在排查、梳理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城镇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污染物(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来源,建立城镇黑臭水体档案。同时结合环境条件、控制目标等实际情况,按照《指南》要求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方案需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确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要在2016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经技术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强化条块结合。根据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黑臭水体,按水系分布,明确具体工程项目,经论证并报批后组织施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储备,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组织方式,尽量减少对沿线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系统整理水体整治工程实施记录及水体整治前后的相关影像材料,作为评估或专家评议的重要辅助材料,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整治效果。
(三)狠抓各项重点环节。根据统筹排定的各阶段整治计划,抓住重点环节,综合、协调推进整治任务。一是严控污水入河(湖)。要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工作和根本措施,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整治、查处非法排污行为。推进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大沿河(湖)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逐步解决雨污水错(乱)接、污水管网渗漏、禽畜养殖废水乱排、排水能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提升截污治污能力。有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初期雨水处理利用和生态滞留池建设,有效削减面源污染负荷。二是强化内源治理。在前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疏浚范围及深度,合理确定疏浚时间节点,兼顾水生生物生长需求,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有效清除污染底泥,并安全处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加强水体及其沿岸日常保洁,清理水体沿岸垃圾(堆放点)、落叶和水面漂浮物,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沿岸及水体植物收割;加大城郊、城中村等重点地区水体及沿岸巡查、监管和宣传力度,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污水、废弃物等行为。三是着力提升水体活力。要切实加强城镇“蓝线”规划管控,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侵占水面行为,清理违建设施,恢复填埋水体,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加大原水净化和补水力度,有条件的要合理利用深度净化后的再生水作为补充水源,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四是加大生态修复。要根据实际,在充分考虑城市防洪排涝的基础上,选择科学合理的生态修复技术。通过岸带修复,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恢复水体岸线自然化,提升河道的生态功能。通过植被恢复,合理种植岸边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有效去除水体有机物和氮、磷污染物,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生态净化能力。统筹排水防涝、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等需要,合理规划、建设生态湖岸、滨水绿地、慢行绿道等城市滨水空间。五是加强长效管护。要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充分利用“河长制”等水体管护制度,全面落实水体长效管护责任;加大水体保护监管和处罚力度,重点加强排水监管,减少偷排、乱排等行为;强化水质监测,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水体水质情况;创新水体养护机制,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养护方式,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的水体管护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协调推进、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和后续管理。
(二)强化工作支撑。市住建局设立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技术顾问组,加强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
(三)严格考核评价。负责整治工作的部门要按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公众举报。制定整治工程验收标准,及时组织考核验收;建立整治效果评估制度,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已完成整治的水体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市住建局,并向社会公布。
七、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识别、预评估,拟定黑臭水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工程。调度、督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考核整治效果。
(二)市发改委。负责治理项目立项、可研及招投标审核等工作;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市规划局。负责黑臭水体整治提供各类涉水专项规划和相关技术资料;协助负责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审核把关;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市财政局。负责项目整治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协调;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支持。
(五)市环保局。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范围,配合黑臭水体识别评估,对黑臭水体名单水体检测,进行黑臭水体分级;进行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水质监测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制定监测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结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整治企业、养殖单位环保不达标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厂界排污口水质达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六)市水利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的水文调查,提供涉水相关资料,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取缔违法排污口;科学确定生态基流,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重要断面下泄水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制定并实施城市河道清淤、河(湖、塘)岸、水面垃圾全面整治。
(七)铁东区、铁西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负责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以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具体承担辖区范围内日常保洁、维护、监管;配合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开展。
(八)市城投公司。负责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组织施工;配合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开展。
八、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公众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布整治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回应公众举报,开展民意调查,并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 四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附件1:
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市长
副组长:张秀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付永久 市住建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刘兴禹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 凯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子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亚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国忠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啸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 波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孝富 铁东区副区长
申洪业 铁西区副区长
王 巍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万兵 四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徐学峰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付永久同志兼任。
附件2:
四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序号
|
省区
|
地市
|
区县
|
所属
流域
|
所属
水系
|
城市
水体
名称
|
河段
长度
(公里)
|
水体状态
|
汇入
水体
|
起始点
(中心点)
经度
|
起始点
(中心点)
纬度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
|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四区
|
辽河
|
条子河
|
红嘴河(北河)
|
18.0098
|
流动
|
辽河
|
124
|
50
|
03
|
43
|
14
|
91
|
|
|
|
四区
|
辽河
|
条子河
|
蔺家河
(南河)
|
13.113
|
流动
|
辽河
|
124
|
45
|
17
|
43
|
11
|
32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6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