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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793
分  类: 城市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6-06793 分  类: 城市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四政办发201645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  

    

    

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暨“五城联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中心城区亮化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全市城市工作暨“五城联创”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为目标,以城市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街路亮化与建筑物亮化相结合、统建与自建相结合为原则,实施亮化提升改造,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提升夜景亮化效果,优化城市形象,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以市区主要街路、南北河流域、绿地公园、铁路沿线和节点区域标志性建筑为照明载体,运用照明科技和艺术灯光手段,折射城市文化底蕴和时代气息,打造“一路一品、一桥一景、水路交织”的照明体系,塑造具有四平特色的城市夜景形象。 

  二、改造内容及时限 

  (一)以城区主干道为框架,打造“四横、四纵、一线、一环”的亮化轴线。 

  1. 楼体亮化。以城市风貌改造为基础,结合城区主干道沿街建筑的主要风格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亮化表现形式,对主要街路两侧617栋建筑物进行立面灯饰亮化,形成高中低、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城市亮化格局。 

  2. 街路亮化。对紫气大路、英雄大路、中央路(含开发区大路)、市府路、迎宾街、新华大街、一经街、东山大街8条重点街路实施亮化节能改造,打造风格各异的亮化轴线。对四梨大街、环城路进行照明设施安装,进一步方便居民夜间出行。同时,对改造拆除的路灯进行有效利用,合理分布到未改造路段和背街小巷,加快实现城区街路亮化全覆盖。 

  3. 节点亮化。广场、公园、绿地、雕塑等节点景观为亮化载体,对英雄广场、宏泰广场、烈士纪念塔、热电转盘实施灯光亮化提升,通过色彩组合和线条变化打造层叠递进的节点亮化景观。结合南湖公园和仁兴步行街改造,构建明暗有序、层次分明的休闲夜景区。 

  (二)以南北河水系为依托,构建“两河四岸”亮化景观带。两河沿岸突出“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特色,堤岸照明形成连贯的景观界面,以河道两侧建筑及桥梁作为重要照明对象,体现精致的光影意蕴,结合南北河蜿蜒曲折的形态,营造靓丽的滨水岸线。 

  1. 桥体亮化。逐步实施南河新华桥、阳光桥、南河桥、南迎宾桥、分区南路桥、西农园桥、英雄桥、中央西路桥和北河红嘴桥、北迎宾桥、北新华桥、北大桥12座桥体的亮化装饰。 

  2. 两河四岸亮化。以现状的南、北河亮化为基础,分步实施“两河四岸”河堤亮化提升工程。同时,对南、北河两侧113栋建筑采取不同的亮化形式,进行立面灯饰亮化,突出“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特色。 

  (三)以城区铁路沿线为载体,形成铁路沿线亮化景观。四平市做为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哈大、平齐、四梅及京哈高铁贯穿市区,通过对铁路两侧重点建筑的亮化装饰,形成独具特色的亮化景观带,展现交通节点城市的新形象。 

  (四)改造时限。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于71日启动,101日前完成。 

  三、亮化要求 

  (一)沿街建筑亮化。营造亮丽多姿、富有文化、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环境,建设高标准、高品位的亮化提升工程。根据不同的建筑用途和建筑风格,制定相应的亮化方案。办公建筑采用简洁的灯饰线条,体现庄重、沉稳的特点;商业建筑合理运用动态照明的手法,营造绚丽多彩的商业气息;居住建筑采用柔和的光源对沿街楼体进行点缀、勾勒,打造宁静、祥和的宜居氛围;宾馆建筑亮化要体现独特的地方风情,渲染出宾至如归的感觉;体育场馆建筑亮化风格应展现出拼搏向上的竞技精神;医院建筑亮化风格应安静大方;学校建筑亮化风格应展示朝气蓬勃;其它沿街小型建筑,可根据需要沿建筑外轮廓设置LED数码灯管,提高街道整体照明景观效果;沿街店面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范,应与建筑物相协调,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既有墙体的保护,亮化设施要符合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避免产生光污染。 

  (二)街路路灯亮化。以“大方、简洁、经典、节约”为标准,选择与街路亮化风格相适应的光源和灯具。一要节能环保、低耗能、高光效;二要运行稳定、安全性好、使用寿命长;三要造型优美,简约大方。 

  (三)桥体及河堤亮化。对河堤与桥体的亮化装饰,要利用投光照明与水系的交相辉映,展现沿河夜景的秩序感和延展性。 

  四、保障措施 

  (一)规划先行,明晰城市亮化定位。城市亮化工作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遵循城市风貌特点,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调为基调,将宏观与微观效果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文字与图案相结合,制定理念新颖、定位精准、切实可行的亮化设计方案。 

  (二)精心设计,确保亮化工程质量。沿街灯饰要按照亮化要求进行设计,并将设计图纸报送市亮化办进行审核确认,未经审核批准的灯饰不准施工建设。各相关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既有亮化设施,要按照亮化办要求进行改造处理。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亮化提升改造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区主要街路、楼体、绿地公园和节点区域标志性建筑的亮化建设;市水利局负责南北河两岸河堤及沿河桥体的亮化装饰;市规划局负责对城市亮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资金筹措,相关手续办理及具体实施;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补助资金,安排和落实市本级财政资金筹措、拨付;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指导城市亮化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并对亮化工程实施专项审计;各区负责对商户牌匾、墙体广告进行统一性亮化改造;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城市亮化工作宣传;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计委、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商户、医院、学校等单位的亮化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要街路和独立楼体亮化工作完成验收后将电源接入市区路灯电源,由市财政负责电费。新建亮化设施5年内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5年后楼体有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负责,无产权单位的由亮化管理部门负责。市亮化办要对沿街灯饰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维护。四平供电公司要定期巡查和维修电力设施,及时排除电力故障。市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破坏、盗窃亮化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整体亮化效果。 

  (五)整合资源,实行一体化运作。城市亮化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验收、统一管理。沿街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楼体亮化资金由市财政负责;沿街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楼体亮化资金由各区财政负责;沿街中省直部门、企业的楼体亮化资金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沿街居民楼亮化资金由开发企业负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