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6〕19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四平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整治城市交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管理秩序,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为“五城联创”提供优质环境,市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至6月15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委“五城联创”战略部署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突出问题,优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维林 副市长
副组长: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磊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付永久 市住建局局长
纪庆贵 市交通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永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曹俊峰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郭奎滨 市公路处党委书记、副处长
卢艳菊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孝富 铁东区副区长
韩 忠 铁西区副区长
成 员:市安监局行管一科、市住建局城管办、铁东区住建局、铁西区住建局、市公路处路政法规科、超限检测站、市运管局运政稽查科、市公安局各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主 任:刘 磊(兼)
副主任:陶永泉(兼)
成 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其他党委成员
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徐天罡,电话:13604340788;李春峰,电话:18543411019。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设3个执法组。
(一)铁东区执法组
组 长:刘 磊(兼)
副组长:陶永泉(兼)
成 员:强贵财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邹 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吴宝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东大队大队长
协调人:吴宝峰
(二)铁西区执法组
组 长:李彤男(兼)
副组长:徐 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成 员:郭宝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宝山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马 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大队长
协调人:马东
(三)公路执法组
组 长:曹新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李长青 市公路处路政法规科科长
岳冬影 市交通局超限检测站站长
于 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大队大队长
协调人:于钢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
1. 城市道路(41条)
铁东区(15条):北河东路、北二纬路、北一纬路、开发区大路、中央东路、南一纬路、南二纬路、南三纬路、紫气大路东段、六孔桥路东段、开运街、东山大街、九经街、四经街、一经街。
铁西区(26条):北河西路、爱民路、中央西路、光明路、公园北路、英雄大路、青年路、富才路、紫气大路西段、市府路、六孔桥路西段、站前街、天桥街、南仁兴街、邮电街、体育街、新华大街、海丰大街、建平街、育才街、建新街、迎春街、迎宾街、地直街、利群街、西农园街。
2. 辖区公路:四平外环路、102国道、303国道、四下公路、四叶公路、四梨大街、老303国道及铁东、铁西辖区内的村村通公路。
(二)重点违法行为
1. 机动车违法行为(12项)
(1)乱停乱放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机动车道
(3)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上路行驶,临牌过期,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4)逆向行驶,闯红灯
(5)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型、遗洒载运物、轮胎带泥上路行驶
(6)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违法载人
(7)三轮、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
(8)校车、接送学生儿童车辆、农村面包车违法载人
(9)市区内鸣笛
(10)酒驾、毒驾
(11)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
(12)非法营运
2.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项)
(13)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
(14)多轮自行车上路行驶
(15)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3. 行人违法行为(1项)
(16)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跨越护栏、穿越绿岛
4. 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1项)
(17)火车站、汽车站(点)强行拉客揽活
四、任务目标
(一)机动车规范行驶,有序停放;
(二)提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文明安全交通意识;
(三)货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报废、改型和轮胎带泥货车上路行驶;
(四)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显著下降;
(五)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六)杜绝四平站、东站、公路客运站强行拉客揽活和非法营运行为。
五、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至4月22日)
1. 领导动员部署。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全市参战单位和部门动员部署,对集中整治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具体负责人:李春峰、徐天罡)
2. 传统媒体宣传。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组织交警支队宣传科,积极协调四平广播电视台和四平日报社,组织媒体记者全面宣传报道集中整治行动,在四平电视台、《四平日报》、《城市晚报》四平版、四平人民广播电台、四平交通文艺台等媒体报道此次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具体整治措施,播发《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报道市政府动员大会精神,积极营造舆论宣传声势。(具体负责人:徐野、赵英勋、董斌)
3. 新兴媒体宣传。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组织各参战单位宣传部门通过政府网站、贴吧、微信、微博、微信订阅号、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发贴跟贴,关注网民动态,采取图文并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网络宣传整治内容,形成网上时时互动,大张旗鼓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具体负责人:徐野、赵英勋、董斌)
4. 户外媒体宣传。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协调交警宣传科在11块LED交通显示屏和70块交通诱导屏上滚动播放集中整治宣传内容,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出行;协调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出租车LED顶灯、公交车内车载电视播发宣传标语口号,形成户外立体式宣传攻势。(具体负责人:徐野、赵英勋、董斌)
5. 入企入校入户宣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制《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铁东、铁西交警大队和公路巡警大队深入辖区学校、商场、社区、运输企业,通过发放《一封信》讲解宣传集中整治的具体措施,提示广大群众文明安全出行,自觉杜绝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具体负责人:吴宝峰、马东、于钢)
(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阶段(4月15日至5月30日)
1.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市区主要路口15部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工作,启用现有的70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新建70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并于5月中旬启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负责人:孙百宏)
2.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四平站交通隔离设施的更换工作。(具体负责人:邹坤、王强)
3. 随时完成新建、翻修道路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保障与新建、翻修道路同步交付使用。(具体负责人:邹坤、孙百宏)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至6月15日)
1. 从严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快速查处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负责人:吴宝峰、马东、于钢)
2. 从严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没收非法加装的动力装置。(具体负责人:吴宝峰、马东)
3. 劝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等行为,组织其在路口执小旗参与纠违换位体察,直至抓到下一个违法行人后方可放行。(具体负责人:吴宝峰、马东)
4. 清理占道经营和市场外溢,规范各早市严格按时间散市,杜绝占道经营和市场外溢行为。(具体负责人:强贵财)
5. 严厉打击四平站、东站、公路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强行揽活拉客等违法行为。(具体负责人:强贵财)
6. 组织媒体记者与执法人员共同上路,开展现场宣传报道;在媒体开辟曝光专栏,通过记者现场摄录、电警抓拍、群众随手拍等方式曝光一批违法行为人,并抄告至市政府督查室和所属单位,通过社会LED显示屏和交警支队11块LED显示屏滚动曝光;报道执法人员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具体负责人:徐野、赵英勋、董斌)
六、责任划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以3个执法组为主体。
(一)铁东、铁西执法组。负责做好以下整治工作:1.根据总体整治方案制定结合辖区实际的细化整治方案;2.对参战人员详细分工,编班分组,明确具体负责的路段点位;3.明确每个重点违法行为的具体整治措施;4.成立打击处理小组从重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妨碍公务行为;5.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动员大会,对执法人员统一开展执法培训;6.制定执法组人员联系手册,明确各小组组长、成员及联系电话;7.确定1名联系人每天向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及战果。(具体负责人:刘磊、李彤男、陶永泉、徐平)
(二)公路执法组。负责做好以下整治工作:1.根据总体整治方案制定结合实际的细化整治方案;2.对参战人员详细分工,编班分组,明确具体负责的路段点位;3.组织公路巡警大队、梨树交警大队在南桥、山门、下三台、郭家店、榆树台执法点启用公路执法岗亭;4.制定执法组人员联系手册,明确各小组组长、成员及联系电话;5.确定1名联系人每天向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及战果。(具体负责人:曹新忠)
(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抽调警力充实铁东、铁西执法组,统一开展整治工作。1.在市公安局机关抽调100名警力平均充实到铁东、铁西两个执法组;2.在铁东公安分局、铁西公安分局各抽调60名警力,分别充实到铁东、铁西两个执法组;3.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铁东大队、铁西大队分别充实到铁东、铁西两个执法组;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后勤装备室、法制科充实到铁东执法组,办公室、科研所、事故科、交通科充实到铁西执法组,分别在早晚高峰时段上路执勤纠违;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教育中心、违法处理室、机动车检测监管中心充实到铁东执法组,车管所、驾管科充实到铁西执法组,分别在双休日上路执勤纠违;6.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东大队、铁西大队分别充实到铁东执法组和铁西执法组。(具体负责人:曹俊峰)
(四)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联系市委宣传部,协调交警、运管等单位宣传部门,组织记者开展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徐野)
(五)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负责依托南桥卡点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具体负责人:高峰)
(六)市公安局城管支队。负责协调两区政府城管大队联合查处货车轮胎带泥上路、不加盖苫布、遗洒载运物等行为。(具体负责人:刘铁汉)
(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做好以下整治工作:1.组织支队机关全员在早晚高峰时段上路执勤纠违;2.组织支队窗口部门全员双休日期间上路执勤纠违。(具体负责人:邹坤)
(八)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负责做好以下整治工作:1.整治人行步道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行为;2.整治四平站、东站周边交通秩序;3.协调两区城管大队清理市场外溢、占道经营行为;4.协调市运管局打击强行揽活拉客行为。(具体负责人:强贵财)
(九)市运管局。负责牵头协调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运营、强行揽活拉客行为。(具体负责人:胡延军)
(十)市公路处和公路巡警大队。相互配合查处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具体负责人:郭奎滨)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各级领导要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动作为,深入部署。各县(市)及辽河垦区要参照此方案,结合当地道路交通环境实际,开展本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合作,形成同轴共转、同向发力整治局面。市公安局各警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规范文明执法,用足法律条款。参战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规定,配戴执法装备,做好证据留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足用好法律条款,从严查处路面违法行为,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杜绝负面舆情和恶意炒作现象发生。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治成效。市安监局带领各单位纪检督查人员深入路面,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定期通报战果。各执法组联系人于4月15日上报整治行动细化方案,4月16日上报整治工作人员联系手册,每天下班前报送当天整治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上述情况统一报送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6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