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6〕1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
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四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市委纵深实施“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 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行业监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2. 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指南要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各行业监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3. 全面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要通过《四平日报》、市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市法制信息网及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做到多媒发布、多网公开、全面公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审定,以及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已经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4.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5.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6.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再砍掉一批”(再砍一批审批事项、一批审批中介事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的要求,再砍掉一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可合并的申报材料一律合并,能信息共享的申报材料一律共享,对审批没有实质性作用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兜底条款规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
7.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顶层设计,制订《四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四平市政务数据对社会开放目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政务信息资源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非涉密业务系统与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在电子政务网络的共建共享;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四)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8. 全市推行“一张审批网”,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反馈,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整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全流程运行管理,大力推进“一张网审批”向村(社区)延伸,已建成的便民服务站要实现“一张网审批”全覆盖,解决村(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一张网审批),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方便办事群众多渠道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公共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9. 构建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热线服务等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依托市政府市长热线12345及工商局12315投诉平台管理中心,建立公共服务统一服务热线平台管理机构。包括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水、电、气、网络等咨询、投诉热线,统一使用一个指定号码实行集中接听,记录群众的投诉、举报、咨询,再根据职能管辖原则分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五)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10. 强化网上监察,全程监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全程、自动的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达到明确监察依据、强化监察程序、公开监察信息、实施过程监督的目的,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真正实现工作过程的透明、公正、公开,为建设透明、高效政府夯实基础。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推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共服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以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清理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每月将梳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项目及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推进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发送至各清理单位,限期督促整改相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积极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促进便民利民、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
市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2016年度)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梳理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列出各自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市审改办 | 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0月底 |
2 | 梳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各部门相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列出各自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市审改办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 市直各行业 主管部门 | 10月底 |
3 | 明确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服务事项 | 在梳理形成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各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类别将其归类,形成综合服务事项清单。 | 市审改办 | 同上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0月底 |
4 | 明确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 在梳理形成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通讯”等类别将其归类,形成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市审改办 | 同上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0月底 |
5 | 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列出需要提供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及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要具体到条款。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凡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积极探索申请人书面承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事,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法制办 |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自清理,市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 | 10月底 |
6 | 制定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名录标准与规范 | 认真梳理本行业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本系统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名录。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法制办、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0月底 |
7 | 公共服务事项汇总并提请审议批准 | 汇总形成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提请协调小组审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审改办、 市法制办 | 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 10月底 |
8 | 编制办事指南,细化优化服务流程 | 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审改办、 市法制办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0月底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9 | 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 | 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做到多网公布、多媒发布,最大限度地增大公民知晓率。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 11月底 |
10 | 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 | 政务大厅对进驻的公共服务事项,要以“一口受理、合作协办、一口办结”模式,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现在的办事大厅要创新服务方式,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设有办事大厅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 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和设有办事大厅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 11月底 |
11 | 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设有办事大厅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 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和设有办事大厅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 11月底 |
12 | 配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吉林政务服务网” | 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检验核对,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工信局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1月底 |
13 | 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 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工信局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1月底 |
14 |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号通” | 探索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专线,逐步形成覆盖全市,链接政府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一条热线”。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工商局、市工信局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1月底 |
15 |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 市监察局 | 市政府督查室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全 年 |
16 | 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 | 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市人社局 | 市直各部门、 各单位 | 11月底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6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