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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5-12781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5〕4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5-12781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5〕4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红色文化建设工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按照文化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文化内涵,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四平特色的红色文化品牌。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局面。 

  (二)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推进开发红色文化资源与有效保护革命文物相结合,以群众性红色文化活动为切入点,带动整个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立足现有红色资源,不断挖掘和丰富文化内涵,积极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群众性活动的新方法、新方式、新载体,全面提升红色文化建设质量,增强红色文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群众性、示范性和创新性。 

  (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红色文化建设要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相结合,充分发挥好红色文化活动的资政育人功能,突出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末,四平红色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红色文化设施更加健全,红色文化群众性活动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红色文化群众性系列活动更具典型性、创新性、导向性和带动性,在全省群众文化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顺利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考核验收。 

  四、创建时限 

  2015年到2017年,进行示范项目的申报、创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文化部、财政部命名颁牌。 

  五、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一)启动阶段(2015年5月-2015年8月)。深入调研四平红色资源,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学习、参观、考察外地成功典型,不断完善创建工作。 

  (二)创建阶段(2015年9月-2017年8月)。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标准,遵照示范项目规划,集中力量推进示范项目深入开展,全力打造红色文化群众性活动品牌,具体围绕以下载体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1. “红色舞台”。自2015年开始,在四平英雄广场搭建红色舞台,组织广大群众演唱革命歌曲、经典歌曲,排演红色剧目、传统剧目。2015年“七·一”在四平战役纪念馆前举行了红色文化示范项目启动仪式暨“红色舞台”首演,之后的日常演出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10月,每周五晚7点至8点演出;逢重要节日,加演1场。每年的11月至次年4月,为基层创排新剧目(节目)时间。演出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公益性(责任单位:四平市民族歌舞团、四平市艺术学校、四平战役纪念馆) 

  2. “英雄城音乐会”。以“活跃四平声乐舞台,突出红色文化主题,抒发市民家乡情怀”为宗旨,重新启动英雄城音乐会活动,充实更加丰富的红色因素和时代元素,使之成为展示“英城魅力、百姓风采”的舞台,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四平、建设四平、发展四平的壮志热情(责任单位:四平市群众艺术馆、四平市朝鲜族艺术馆、四平市人民剧场、四平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3. “清明诗会”。自2016年开始,在每年的“清明节”当天,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缅怀先烈、先贤为主题的广场诗歌朗诵活动,通过诵读经典诗文,表达对先人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主题诗会主要在社区、校园、广场集中开展(责任单位:四平市群众艺术馆、四平市图书馆、四平战役纪念馆) 

  4. “四战四平”故事会(报告会)。组织开展“传诵英烈故事、激发创业豪情”活动,充分发挥四平战役纪念馆宣传平台作用,结合“四战四平”红色资源优势,利用“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庆日,采取聘请、特邀嘉宾等形式,通过讲故事、作报告,向广大群众介绍四平、宣传四平,进行英雄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责任单位:四平战役纪念馆、四平市图书馆) 

  5. 百部红色经典影片展映。组织开展红色经典影片进影院、进广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电影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重温红色经典,缅怀革命先烈,追忆峥嵘岁月。创建期间,每年在电影院线公益展映红色经典影片50部;每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城乡文化广场公益展映红色经典影片50部。利用2年时间,共完成100部红色经典影片展映(责任单位:四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四平市新道里电影院) 

  6. “传承英雄史、再铸英雄魂”红色党性教育活动。通过重走四平战役期间8处战斗遗迹,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并扩展到对全市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爱党、爱家乡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利用各种文化活动载体,最大限度传播红色文化,使红色文化活动常年不衰,随处可见。“文化七进”工程、“四梨同城迎新春”、“百姓大舞台”等品牌活动都要将红色文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三)总结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1月)。全面梳理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步工作方向和重点,汇总文字、影像等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红色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红色文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韩秀桃    副市长 

  副组长:费耀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明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左今明    市文广新局局长 

    员:王红艳    梨树县副县长 

                           伊通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权明远    双辽市副市长 

          刘桂霞    铁东区副区长 

                铁西区副区长 

          李兴东    辽河农垦管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智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高云玖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日常工作。 

    任:左今明(兼) 

  副主任:高云玖(兼) 

    员:刘福成、李  林、赵  宇、乔培玉、李宏伟、李茅利、徐文静、臧丽荔、王  日、吕  轶、徐俪彤 

  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保证创建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二)规范创建机制。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有关要求,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精心制定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目标,扎实有效推进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形成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建立会商制度。实行领导小组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示范项目创建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时限,形成会议纪要,严格组织实施。 

  (四)加强信息沟通。按照创建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与省文化厅、国家创建办联络工作,做好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协调落实创建示范项目各项工作措施。 

  (五)保证经费投入。要按照国家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要求,将创建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用好国家专项资金,做好各项活动经费预算,建好台账,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活动,让红色文化活动成为四平群众文化活动的精品,使之真正在四平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积极推广项目创建阶段性成果,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5年8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