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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5-12771
分  类: 工业、交通;工商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5〕4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5-12771 分  类: 工业、交通;工商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5〕4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 

  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精神,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工商企业用电 

  挖掘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2户装机容量6000千瓦以上企业自备电厂自用电潜力,在落实省定企业新增自发自用电量所缴纳国家各项基金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2015年新增部分,再给予0.05元/千瓦时的用电补贴。对装机容量6000千瓦以下的企业自备电厂,以其2014年自发自用电量为基数,对2015年新增部分,给予0.05元/千瓦时的用电补贴。在落实天威电化有限公司享受全省直购电试点企业用电优惠政策的同时,协调帮助现代钢铁、四平昊华和双辽福耀玻璃等3户重点用电大户列入省直购电试点,享受点对点直购电优惠政策。抓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确定的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方案,做好电力外送工作。 

  二、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协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加强产能建设,提高域内天然气产量。加快推进沈阳-长春、四平-白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9月份具备通气条件,争取新增10亿立方米供气量。 

  三、促进国Ⅳ柴油产销平衡 

  在普通柴油和国Ⅳ柴油并行销售期间,限定普通柴油的销售区域,县(市)级以上城区和高速公路范围内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域内各加油站要加强销售管理,对普通柴油销售不设自助服务。同时,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抓好“营改增”扩围,将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落实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对每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的小微企业给予免税。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提高到20万元,按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要求,做好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和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的落实工作。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激活房地产市场,全面落实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于商业性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按照低于基准利率标准执行。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个贷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高实际可贷款额度,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的组合贷款、父母与子女互贷等业务。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制定住房建设规划,采取宏观调控。制定有关办法和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六、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 

  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4〕15号),对四平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在房屋征收、土地减免、税收减免、收费减免、金融信贷、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按照省关于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府组织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实施意见》并发布实施,对全市库存商品房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统筹筛选意向房源,通过回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扩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2015年,计划将我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剩余地块及棚改道路统一包装,作为棚改二期贷款项目申请开行贷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棚改补助资金,为我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七、努力增加信贷投放 

  落实“定向降准”政策措施,释放金融机构可用资金,保持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和增幅稳定增长,2015年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12.7亿元。利用金融机构存贷比放开政策,通过宽信贷助力经济稳增长。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充分发挥保理贷、缴税贷等创新金融产品,强化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资金支持。 

  八、扩大企业融资规模 

  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工具,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融资。鼓励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合作,探索研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积极引入保险资金,利用债权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九、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 

  整合融资平台公司组建集团公司,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将市政管网收益权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项目纳入特殊目的载体(SPV)进行资产证券化,遴选有实力的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 

  十、推动工业稳定增长 

  对纳入省重点增量企业名单的企业,在落实省定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纳税大户,给予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纳入规模统计专项行动,落实省定纳入规模统计工业企业奖补政策,组织工信、统计、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开展服务、检查和推进工作,确保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入规。 

  十一、加大企业融资力度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补。对年新增贷款担保额达到注册资本2倍以上,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担保机构给予补助,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门槛。争取省追加助保金池风险铺底资金,市财政给予等额配套,进一步提升助保能力规模,解决“四有一缺”企业融资难题。 

  十二、帮助玉米深加工行业脱困 

  严格执行《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工玉米临时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粮〔2015〕289号),协调省有关部门,帮助10万吨以上年加工能力的玉米加工企业申请竞购加工临储玉米补贴。依托国家1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程,向省有关部门申报,帮助玉米加工企业争取平房仓建设资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国家80亿斤罩棚仓储粮项目,帮助玉米加工企业争取罩棚仓储粮补贴资金。帮助企业设点收购政策性粮食,增加企业收入。协调省粮食行业协会,为玉米加工企业申报省级放心粮油企业。 

  十三、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 

  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加快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长平高速公路8车道改扩建项目、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集双高速公路四平至双辽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省道舍开公路四平境内(桑树台至四平)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四平军民合用机场前期工作。 

  十四、稳妥推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按照国家、省要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用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初步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争取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取得进展。推进城市供水、供暖、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养老服务、体育、文化设施、净水厂、供水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排水、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一批PPP项目。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将审查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PPP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储备管理,从准备建设的公用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中,筛选PPP模式的适用项目,按照PPP模式进行培育开发。 

  十五、加快“走出去”步伐 

  进一步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重点做好与俄罗斯的项目合作,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谋划包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利用东博会等国际平台进行重点宣传和推介。收集整理俄罗斯等国的投资意向和信息,了解掌握国际人脉资源和项目资源,为开展招商引资奠定基础。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对俄罗斯等国的招商引资工作,搞好企业间和政府间的合作。赴国外开展经贸交流活动,适时举办专题推介会,实施“走出去”招商。 

  十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开展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推动大企业加快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建设工作,建设电子商务县和县域特色商品专区,推动电子商务村镇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分拨中心、中转库和配送末端建设。 

  十七、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项目投资,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在市科研经费中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支持,进一步扩大孵化器总量,完善孵化器功能,重点支持“创客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在市政府与高校科研单位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突出专业性,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制度化的网络系统,建设四平市科技大市场,帮助被孵化企业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在红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平经济开发区吉林大学科技园四平分园、吉春制药大学生培育基地建设。在建立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的基础上,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利用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 

  十八、深入推进生物质经济“八大工程” 

  结合我市生物质资源优势,研究制定四平市生物质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天成60万吨玉米深加工扩能、天丰50万吨/年玉米加工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研究开发L-乳酸、聚乳酸等下游产品,突出市场监管,抓好“禁塑”工作。加快推进玉米下游产品项目开发,重点建设富利生物科技综合利用玉米浸泡水年产2000吨肌醇项目,加快推进吉林新天龙8万吨纤维素乙醇、梨树国泰酒业年产20万吨食用酒精项目前期工作,支持糖醛企业整合与生态化延伸改造、酒精企业重组与产业延伸改造。加快吉春制药年产2.5万吨中药渣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建设。 

  十九、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粮安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粮食企业加快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仓容,扩大粮食收储能力,缓解粮食收储矛盾,打通四平粮食物流通道。重点建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维修仓42.14万吨;80亿斤罩棚仓建设项目,增加仓容154.8万吨;23亿斤平房仓建设项目,增加仓容15万吨;粮食产业改造项目,维修地坪、烘干塔等仓储设施。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7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5年7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