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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49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68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49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68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四政办发〔201468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四平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新的发展要求,实现四平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 

  从国际环境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曲折分化中缓慢复苏,国际经济规划面临深度调整,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推进,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变化,地缘政治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增多,周边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开始进入新常态,一位数的经济增长将取代多年来的两位数高速增长;国家宏观调控侧重供给管理、预期管理和精准管理,坚持底线思维,不再出台强刺激政策解决经济波动问题;经济增长动力从要素、投资、出口驱动转向创新和消费驱动。国家更加注重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以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以信息中国建设拓展发展空间,以产业转型升级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以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统筹,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提质增效升级。总体上,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仍是时代潮流,但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做出了“三期并存”的战略判断、“四化同步”的路径设计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和系统谋划,“十三五”时期,要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并重、一加强”工作思路,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打基础,努力提高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外向化、公共服务社会化水平,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四平赶超隆起、全面振兴。 

  二、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作为战略核心和发展主题,作为工作的总基调和主旋律,牢牢把握战略机遇,围绕东北振兴和“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挖掘优势潜能,不断拓宽发展路径,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 

  (一)认真总结评估“十二五”时期工作。要全面分析“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效果,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十三五”发展基础。 

  (二)把握指导原则。要有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充分认识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给我市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要依靠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发展。要立足本地实际,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必须将规划发展和规划改革有机结合,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 

  (三)坚持远近结合。既要面向五年,也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要深入分析未来几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可能发生的变化,针对我市可能遇到的困难,更加注重以解决长远问题的办法应对当前挑战。 

  (四)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在指标体系设计上,要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人民生活和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事项。各地要根据我市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定位,设定特色化的指标体系。发展目标的设置要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突出新一轮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求,既要体现积极,又要注重稳妥,同时要做好与市里近期出台的重要规划和战略目标的衔接。 

  (五)谋划重大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立足市情、把握关键,深入研究一批对结构调整、社会建设、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项目,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划体系和时间安排 

  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主要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开发区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全省总体规划为依据,强调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指导性,突出地方特色。 

  ——专项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延伸、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发展要求,体现政府投资方向和着力点,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和措施,提出量化指标,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开发区规划。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开发区规划以全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强调可操作性。 

  总体规划名称定为《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三五”规划)规划期从2016年至2020年,部分重要指标及任务展望到2025年;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开发区规划名称参照市总体规划名称确定。规划编制分为规划前期工作、规划纲要框架编制、规划纲要草案送审报批3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工作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系统开展前期课题研究,编制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出希望纳入国家、省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 

  (二)规划纲要框架编制阶段(2015年1月-市委建议出台前)。根据规划基本思路,深入研究“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和举措,明确各行业、各领域发展方向和重点,研究梳理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各地规划纲要框架和各部门专项规划(初稿)于2015年6底前报送市发改委衔接。 

  (三)规划纲要草案送审报批阶段(市委建议出台后-2016年1月)。根据市委建议精神,修改完善规划纲要框架,形成规划纲要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提请市政协协商,市人大审议批准后印发。各地规划纲要和各部门专项规划于2015年12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委衔接。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部署,研究部署重大问题。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各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分工见附件2)。各地、各部门也要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创新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既要体现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资源配置方向,又要体现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充分利用外脑,发挥科研院所作用。要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使规划更加适合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四)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规划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市县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最广泛的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形成联动效应和规划合力。 

  (五)科学设定目标。既要准确把握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切实把各项目标指标的确定,建立在深入分析支撑条件的基础上,不能以目标倒推增长速度。同时,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设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和考核体系。 

  (六)做实专项规划。减少专项规划数量,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或者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编制的重点是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土空间开发管制、涉及全局和长远的战略性产业等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要坚持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安排资金,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七)加强培训。要围绕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开展对规划编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编制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八)经费保障。为保障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市级财政拨付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各地要为规划编制安排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附件:1. 四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四平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分工 

   

   

  附件1   

  四平市“十三五”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魏启生    常务副市长 

  张凯明    副市长 

  副组长:

    李宁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力群    市发改委主任 

    员:

    恽鹏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宝双    市委政研室主任 

  赵青山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娄平广    市工信局局长 

        市民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魁元    市民政局局长 

  苏兆廷    市司法局局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社局局长 

  史奎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佐良    市环保局局长 

  刘同明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刘伟忠    市水利局局长 

  张志勇    市农委主任 

  贾文平    市商务局局长 

  左今明    市文广新局局长 

  蔺广太    市卫计委主任 

  郭玉文    市审计局局长 

  王宪国    市林业局局长 

  陶立春    市工商局局长 

  郭玉峰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 

  王大春    市体育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黄亚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于荔欣    市法制办主任 

  寇春生    市粮食局局长 

  刘子军    市经合局局长 

                    市人防办主任 

  刘景波    市畜牧局局长 

  宫大鹏    市旅游局局长 

  金浩松    市价监局副局长 

  贺永森    市统计局局长 

  王仙虎    市国税局局长 

  冯桂彬    市地税局局长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王树林    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行长 

        公主岭市常务副市长 

  陈志涛    梨树县代县长 

        伊通满族自治县代县长 

  王忠源    双辽市代市长 

  郭志勇    铁东区区长 

  王柏仲    铁西区代区长 

  郭殿飞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贾六宁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任:  郭力群(兼)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   

  四平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分工 

    

  专项规划是“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编制专项规划,主要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措施。本着规划定位清晰,数量少而精、可操作性强的原则。重点突出以下5个方面:一是突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二是突出新一轮东北老工基地振兴的要求促进全市经济较快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明确产业支撑;三是突出基础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能源等支撑;四是突出民生需求,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五是突出体制及金保障,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动力。主要开展以下47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一、四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高技术科牵头组织编制。 

  二、四平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科技局组织编制,市发改委高技术科负责联系。 

  三、四平市“十三五”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环资科牵头组织编制。 

  四、四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和整治专项规划。由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环资科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 

  五、四平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环资科牵头组织编制。 

  六、四平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农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七、四平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八、四平市“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高技术科、产业科负责联系。 

  九、四平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规划科牵头组织编制。 

  十、四平市“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组织编制,市发改委财贸科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 

  十一、四平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十二、四平市“十三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十三、四平市“十三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地区科负责联系。 

  十四、四平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交通局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交通科、铁建办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 

  十五、四平市“十三五”能源发展和能源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组织编制,市发改委能源协调科、新能源科参与编制并负责联系。 

  十六、四平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十七、四平市“十三五”公共卫生及医疗救助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卫计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十八、四平市“十三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十九、四平市“十三五”体育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体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二十、四平市“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二十一、四平市“十三五”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二十二、四平市“十三五”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扶贫办牵头组织编制。 

  二十三、四平市“十三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体改科牵头组织编制。 

  二十四、四平市“十三五”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发改委小城镇科牵头组织编制。 

  二十五、四平市“十三五”价格改革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价格科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 

  二十六、四平市 “十三五” 财政专项规划。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财贸科负责联系。 

  二十七、四平市 “十三五” 金融专项规划。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财贸科负责联系。 

  二十八、四平市 “十三五” 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产业科负责联系。 

  二十九、四平市“十三五”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联系。 

  三十、四平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由市残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三十一、四平市“十三五”人口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卫计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三十二、四平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三十三、四平市“十三五”消防事业专项规划。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产业科负责联系。 

  三十四、四平市“十三五”电网专项规划。由四平供电公司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电力科负责联系。 

  三十五、四平市“十三五”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规划。由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三十六、四平市“十三五”邮政专项规划。由市邮政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交通科负责联系。 

  三十七、四平市“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三十八、四平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老龄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三十九、四平市“十三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民委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社会科负责联系。 

  四十、四平市“十三五”现代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畜牧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四十一、四平市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产业科牵头组织编制 

  四十二、四平市 “十三五” 信息惠民建设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科技科牵头组织编制 

  四十三、四平市 “十三五” 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由市人防办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联系。 

  四十四、四平市 “十三五” 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联系。 

  四十五、四平市 “十三五” 市政道路建设和绿化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联系。 

  四十六、四平市“十五”水资源平衡与节约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农业科负责联系。 

  四十七、四平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产业科负责联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1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