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四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4年4月,四平市被省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服务“三农”为核心,以“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实施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组织改造,推动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形成为农服务有力、组织体系健全、经济实力强劲、体制机制完善的供销合作社发展新局面,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坚持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特色。坚持供销社的合作制,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保持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现有人员身份不变,鼓励和保护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实现系统资产整合,增强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稳步实施。既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又要立足实际,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改革的目标任务
利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以基层供销社为基础,上下贯通、高效运作的新型合作经济运行体系,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组织网络。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调查统计工作,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对经营状况好、服务能力强的基层供销社,通过吸纳专业合作社、农民经营大户入股入社,进一步拓宽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改革改造成新型基层社。对有资产、但经营陷入困境的基层供销社,通过吸引社会力量带资带项目共建、股份合作等方式,恢复和重塑基层供销社。对原供销社资产已改制的空白乡镇,通过自建或与当地农民合作组织联建等方式,发展体现供销合作社宗旨和组织属性、具有经营服务功能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努力实现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全覆盖。
(二)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按照国家、省要求,市、县供销合作社要分级成立“农合联”。“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三农”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组成的联合组织。下级“农合联”是上级“农合联”的会员,上级“农合联”对下级“农合联”具有工作指导关系,通过成立“农合联”努力实现上下贯通。
(三)组建供销集团(资本运营公司)。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为主体,组建供销集团(资本运营公司)。新组建的供销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确立供销合作社出资人地位,实行社企分开,推进系统上下社有企业产权联结和业务联合。
(四)增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能力和水平。以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顺应农村、农民生产消费需求特点,开展适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多样化公共服务,努力拓展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依托“新网工程”等现代手段,加强“网上供销社”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供销流通网络改造升级,努力构建流通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提升现代服务水平。
(五)增强金融合作服务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要求,大力创新为农融资服务方式,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加快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联合社,打造为农服务金融平台。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
要按照供销合作社组织设置的要求,建立健全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开放办社,加强社员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责。理顺联合社机关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完善供销合作社出资人制度,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要依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逐步在基层供销合作社推行代表大会制度。
由市供销合作社整合现有资产组建四平供销集团,代表市供销合作社履行出资人职责,董事长由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兼任。各县(市)供销社可参照市供销合作社做法组建供销集团(资产运营公司),以经济实体化管理和运营本级资产。
(二)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新
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营销、资本、组织等优势,按照专业化、品牌化、一体化发展要求,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接、组织对接、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广泛吸纳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涉农服务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其他组织进入市“农合联”,充分体现合作组织的代表性、开放性。各级“农合联”实行民政社团组织登记,依照统一的章程运行。“农合联”与同级供销合作社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各级“农合联”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密切会员关系,畅通沟通渠道,提供系列化、特色化、多元化服务。
(三)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创新
针对农业农村实际,探索延伸上下产业链的途径,积极创办土地流转、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产品购销等服务类合作社,促进服务规模和服务效率提升。努力探索“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经营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集农资、日用品供应、家电、农机具维修、文化娱乐、幼儿教育、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缴费一卡通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利用经贸学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抓好农村经纪人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形成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鉴定服务体系。
(四)推进经营模式创新
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依托“新网工程”,整合供销系统内外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探索统一连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品牌标识的方法和途径。以我市区域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为依托,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兼具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五)推进农村金融合作创新
在坚持为农服务、风险可控、规模适度、盈余返还的前提下,大力创新为农融资服务方式。如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发展农民信用互助社和农民信用互助社联合社;可积极参与农村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的发起和组建,以参股投资的形式,进军农村金融领域,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创新。
(六)推进管理方式创新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和社有资产的资本化,多种途径吸纳整合社会资源,以资本、品牌、业务等为纽带加强系统联合发展。提升社有企业管理水平,保持对为农服务骨干企业的控制力,保持社有企业与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一致性;加强对为农服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确立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加大为农服务的考核权重,推动全系统加快职能转换,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由自我服务向为“三农”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发展步伐,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四平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综合改革的日常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