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4〕3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四平市开展行政审批
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共四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11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群组发〔2014〕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贯彻整风精神,突出作风建设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整治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设置和集中审批方面的问题
1. 未按《行政许可法》规范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问题;
2. 擅自增减审批条件的问题;
3. 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审批的问题;
4. 审批前置条件设定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
5.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不公开的问题;
6. 未及时承接国家、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问题;
7. “应放未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问题。
整治目标: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充分;审批条件和标准合法合理;公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包括设定依据、审批部门等内容,有效接受公众监督;实现集中审批。
(二)整治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方面的问题
1. 存在国家、省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问题;
2. 存在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设定收费项目,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的问题;
3. 存在收费标准设置弹性浮动空间,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4. 一个行政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环节收费的问题;
5. 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不公开,公众获取信息和诉求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整治目标:进一步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规范统一收费标准,不再设置弹性浮动空间;实行一个项目“一揽子”统收;公开市级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设定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部门等内容,有效接受公众监督。
(三)整治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效率方面的问题
1. 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申报材料多、行政效率低的问题;
2. 行政审批项目未进大厅、体外循环的问题;
3. 行政审批项目明进暗不进,存在“前店后厂”问题;
4. 办事流程等事项不公开,公众获取信息和诉求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整治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编制和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八公开”和流程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魏启生担任,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
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主要负责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制定市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调度、汇总、综合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向市领导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
3. 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相关部门副局级领导担任,指定1名联络员。
(二)工作组责任分工
1. 行政审批项目组。根据本方案,对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推进时间表;按照行政审批改革“接、放、管”的要求,审核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整改方案;指导市直各部门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落实整改问题,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由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
2. 收费项目组。根据本方案,对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推进时间表;审核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改方案;指导市直各部门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制定公布收费目录、落实整改问题,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3. 行政审批效率组。根据本方案,对提高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推进时间表;审核市直相关部门报送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整改方案;指导市直各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公布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图、落实整改问题,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4. 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各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由市监察局负责)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3月底)
1. 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形成市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整治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保障措施。
2. 市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各工作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二)部门开展自查(4月—5月)
1. 各部门根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自查,摸清审批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方式、审批层级等具体情况,重点查找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讨论和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列出具体清单(如有其他方面问题可另行单列)。
(三)广泛征求意见(4月—5月)
1. 各部门对自查出行政审批改革障碍问题清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的重点聚集在行政审批改革障碍方面的“四风”和不落实突出问题上。征求意见要改进方式方法,坚持“开门搞活动”,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征求意见的范围要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按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召开有基层单位、企业、群众等不同层面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2. 征求意见活动在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和各工作组的指导下进行,防止“一窝蜂”、重复征求意见。各部门自查问题清单(征求意见后)要向社会公示,并报各工作组备案。
(四)组织开展整改(6月—7月)
1. 各部门在认真自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部门在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整改方案分别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组审核。
2. 按照整改问题性质和责任分工,行政审批项目组、收费项目组、行政审批效率组分别提出审核意见并向部门进行反馈。各部门根据审核同意的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并最终形成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公布。
3. 各工作组及时对各部门制定上报的整改方案情况进行调度。督查组对不按时上报方案、落实整改不到位和不能按要求形成权力清单、收费目录、工作流程图的部门进行督办,对制定落实整改方案不积极、推进工作不认真、影响整体进度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8月中旬)
1.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要求,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回头看”。
2. 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相对突出、整改任务较重的市直部门进行抽查,并走访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一步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对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不彻底,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责令重新整改。
(六)做好总结工作(8月底前)
1. 各部门整改结束后,要形成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报行政审批项目组、收费项目组、行政审批效率组。
2. 行政审批项目组、收费项目组、行政审批效率组分别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形成全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经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认真的态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指派专人联络。
(二)建立督导协调机制。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体部署、同步推进,列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和考核范围。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行综合、汇总;各工作组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工作组要定期调度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向专项整治工作组报送工作材料,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调度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