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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16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公开答复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16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公开答复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四政办发201427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 

  提案集中公开答复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公开答复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25        

    

    

    

  201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 

  市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公开答复方案 

    

  根据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要求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四政办发〔20141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办理工作与“问政于民、职责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实现办理责任、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三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推动工作,转变作风,努力打造四平经济升级版,加快在哈大经济大动脉上赶超隆起,全面振兴。 

  二、答复内容 

  (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 

  承办部门:市环保局 

  人大代表建议3件,分别是: 

  1. 明旭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取缔部分工业小锅炉的建议(48)。 

  2. 王晓芝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优品美馔酒店”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的建议(61)。 

  3. 许长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67)。 

  政协委员提案4件,分别是: 

  1. 尹长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减少环境污染的几点建议(58)。 

  2. 蒲旭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84)。 

  3. 李立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取缔市区铁路部门供暖锅炉房的建议(50)。 

  4. 尹明途委员提出的关于居室环境检测及治理的建议(67)。 

  (二)关于出租车和跑线车管理 

  承办部门:市交通局 

  人大代表建议2件,分别是: 

  1. 张利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乡镇农村公路客运严重超员运营的建议(53)。 

  2. 李志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四平东站前出租车违规运营的建议(50)。 

  政协委员提案7件,分别是: 

  1. 民进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客运大客车乱涨价的提案(22)。 

  2. 张忠远等19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强烈要求取缔非法营运跑线车的提案(91)。 

  3. 刘皓宇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出租车管理的提案(12)。 

  4. 民进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内部卫生管理的建议(21)。 

  5. 赵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出租车要成为四平市文明形象的窗口的提案(54)。 

  6. 姜守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四平东站出租车管理的建议(69)。 

  7. 李传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四平东站出租车运营秩序混乱的治理建议(41)。 

  (三)关于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市规划局 

  人大代表建议5件,分别是: 

  1. 崔寿君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路测速罚款扣分工作的建议(2)。 

  2. 曲风采代表提出的关于在303国道与吉春路交汇道口加装交通监控摄像头的建议(28)。 

  3. 郝守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机动车交通违章罚款不合理状况及罚款用途亮化的建议(35)。 

  4. 肖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主要车道设置出租车乘降点的建议(20)。 

  5. 李志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坐落在铁东区幸福路的企业办理重型车通行证的建议(51)。 

  政协委员提案11件,分别是: 

  1.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章者给予及时告知的建议(19)。 

  2. 孙巧美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安装铁东11马路与中央路交汇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40)。 

  3.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改善交通路口车道导向标志指示不明现状的提案(20)。 

  4. 李传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四平经开大路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的建议(27)。 

  5. 魏俊明委员提出的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提高通行效率的建议(61)。 

  6. 于刚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75)。 

  7. 李传德委员提出的关于严格管理大型运输车辆的建议(42)。 

  8. 李传德委员提出关于改善部分道路通行、有利民生及我市经济发展的提案(89)。(市规划局承办) 

  9. 李传德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90)。 

  10. 包相坤委员提出的关于迁移道路中间障碍的建议(79)。(市规划局承办) 

  11. 郭海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51)。(市规划局承办) 

  (四)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 

  承办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人大代表建议1件:韩宝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再次提请政府解决铁西天桥下停车场改为敞开式停车场的建议(21)。(市住建局承办) 

  政协委员提案6件,分别是: 

  1. 胡中秋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旧小区停车难的建议(53)。(市住建局承办) 

  2. 民建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工作的建议(23)。(市公安局承办) 

  3. 赵铁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46)。(市规划局承办) 

  4. 殷凤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四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48)。(市规划局承办) 

  5. 刘中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设城区公共停车位和停车场的提案(56)。(市规划局承办) 

  6. 王兰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59)。(市规划局承办) 

  (五)关于弱势群体保障 

  承办部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人大代表建议1件:郑贵维代表提出的关于环卫工人纳入公益性岗位的建议(30)。(市人社局承办) 

  政协委员提案6件,分别是: 

  1. 刘永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将环卫工人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建议(64)。(市人社局承办) 

  2. 赵佳良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提案(36)。(市住建局承办) 

  3. 农工党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弱势群体保障工作的建议(2)。(相关部门承办) 

  4. 赵红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弱势群体的提案(143)。(相关部门承办) 

  5. 吴志平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条件的建议(134)。(市民政局、市卫生局承办) 

  6. 王玉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金发放的建议(148)。(市民政局承办) 

  (六)关于食品安全 

  承办部门:市食安办及相关部门 

  人大代表建议1件:柳忠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议(40)。 

  政协委员提案3件,分别是: 

  1. 刘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提案(7)。 

  2.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108)。 

  3. 田桂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检测站服务功能的建议(132)。 

  (七)关于教育工作 

  承办部门:市教育局 

  人大代表建议1件:李春彦代表提出的关于普及和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文体技能的建议(54)。 

  政协委员提案18件,分别是: 

  1.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我市职教资源步伐,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的建议(1)。 

  2.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改革步伐,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良性发展的建议(107)。 

  3. 九三学社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幼教工作的建议(26)。 

  4. 陈莹、周晓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议(92)。 

  5. 袁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课后辅导班管理的建议(99)。 

  6. 刘艳清、王进馥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补课现象的建议(102)。 

  7. 郭海峰委员提出的关于杜绝校外补课的建议(113)。 

  8. 郭海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减少城市中小学班级人数的建议(119)。 

  9. 王进委员提出的中小学校迫切需要合理布局的建议(100)。 

  10. 孙彪委员提出的关于中小学体育场对外开放的建议(115)。 

  11. 戴德彦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企业助学”基金帮扶贫困学生求学的建议(97)。 

  12.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教师思想道德素质的提案(109)。 

  13. 吴志平委员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职数调整的建议(112)。 

  14. 李桂苹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开展听写答活动的建议(114)。 

  15. 李桂苹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适当开设地方方言课的建议(130)。 

  16. 薛放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提案(120)。 

  17. 民盟四平市委提出的关于建立校园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议(15)。 

  18. 吴琼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各级学校及幼儿园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的建议(96)。 

  三、几点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要对集中公开答复的建议提案抓紧办理,力争办出实效。在形成书面答复意见之后,不进行单独答复,按确定的集中公开答复时间统一答复。 

  (二)集中公开答复时间为2014425日—5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承办部门确定。 

  (三)各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公开答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四)出席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办有关领导。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有关专门委员会领导参加。   

  附件:集中公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日程表  

 

  附件 

  集中公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日程表 

   

  间

内    容

承办部门

协办部门

出席领导

5月上旬

关于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

市公安局

市规划局

吕  锋

5月上旬

关于食品安全

市食安办

相关部门

韩秀桃

5月13日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

 

张凯明

5月中旬

关于出租车和跑线车管理

市交通局

 

王  宇

5月中旬

关于教育工作

市教育局

 

吕  锋

5月中旬

关于弱势群众保障

各有关部门

 

吕  锋

5月中旬

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王  宇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4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