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
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8月在辽源市举行,省运会是我省四年一届,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运动会。为做好我市承办和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四平振兴为目标,以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为依据,发扬团结拼搏、勇于进取的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四平争光,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吕 锋 副市长
执行主任:苏 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大春 市体育局局长
赵青山 市教育局局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文 市审计局局长
副 主 任:郭宏宇 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 壮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丽欣 市教育局副局长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宪国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智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志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孙丽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艳军 四平日报社副总编
张海涛 四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申运江 公主岭市副市长
王红艳 梨树县副县长
康宝生 伊通满族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权明远 双辽市副市长
刘桂霞 铁东区副区长
杜 阳 铁西区副区长
委 员:各县(市)、区文体局和教育局主要领导,市体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直属训练单位主要领导。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朱 壮(兼)
副主任:孙大太、朱环宇、李晓成、李秀峰、赵福军
成 员:张鹏飞、李红岩、王凤鸣、陈 雷、张海伦
杜 光、程 卓、刘晓光、柏新春、高 展
(三)四平市代表团
团 长:吕 锋
副 团 长:王大春、赵青山
工作人员:孙大太、朱环宇
三、参赛项目
四平市将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16个项目的比赛,具体包括:田径、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射击、射箭、曲棍球、拳击、武术、篮球、自行车、足球、乒乓球、速度滑冰、短道速滑。
四、参加办法
田径项目由各县(市)、区直接组队参加比赛,各县(市)、区也可组队参加除田径外的其他项目比赛。市直属训练单位由市里负责统一组队参赛:重竞技项目由市体校组队参赛;两射项目由市军体校组队参赛;篮球项目男子甲组、乙组由市体育馆、市体校和铁西区组队参赛,男子丙组、女子甲组由市体育馆组队参赛;拳击、武术项目由市体工队组队参赛;曲棍球项目由市体工队和梨树县分别组队参赛;速度滑冰、短道速滑项目由市体育场组队参赛。
五、指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共16个项目,目标金牌数43枚;夏季项目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在全省“保三争二”;重点项目三分之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具体指标(不含回计成绩)
1. 公主岭市:获金牌3枚,奖牌6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15名。
2. 梨树县:获金牌3枚,奖牌6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15名。
3. 伊通满族自治县:获金牌1枚,奖牌3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4. 双辽市:获金牌1枚,奖牌3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5. 铁东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6. 铁西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7. 市体校: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获金牌16枚,奖牌40枚。举重、摔跤、柔道3个项目总体水平在全省均“保三争二”,篮球项目有组别进入录取名次。至少有2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8. 市军体校:射击、射箭项目,获金牌8枚,奖牌16枚。有1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9. 市体工队:武术、拳击、曲棍球项目,获金牌6枚,奖牌10枚。有1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0. 市体育馆:篮球项目,女子甲组“保三争二”,男子有1组“保四争三”。力争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1. 市体育场:速度滑冰、短道速滑项目,获金牌3枚,奖牌5枚。
六、奖励办法
(一)表奖范围
凡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均属表奖范围。
(二)表奖方式
以市政府名义,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表奖办法
1.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贡献的运动员(奖牌获得者,破全国纪录以上者)、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单位颁发奖牌。
2.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本人贡献大小确定。
3.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完成指标任务单位的主要领导(包括市直属单位和各地文体局)颁发奖金,奖金额度按本单位完成规定指标情况确定;对积极参与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并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贡献大小确定。
4.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有贡献的市直相关单位颁发奖金,奖金额按贡献情况确定。
(四)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五)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七、组织实施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新闻单位等共同组织实施。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
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将于2014年8月在辽源市举行,省运会是我省四年一届,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运动会。为做好我市承办和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四平振兴为目标,以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为依据,发扬团结拼搏、勇于进取的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四平争光,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吕 锋 副市长
执行主任:苏 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大春 市体育局局长
赵青山 市教育局局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文 市审计局局长
副 主 任:郭宏宇 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 壮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丽欣 市教育局副局长
阮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宪国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智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志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孙丽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艳军 四平日报社副总编
张海涛 四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申运江 公主岭市副市长
王红艳 梨树县副县长
康宝生 伊通满族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权明远 双辽市副市长
刘桂霞 铁东区副区长
杜 阳 铁西区副区长
委 员:各县(市)、区文体局和教育局主要领导,市体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直属训练单位主要领导。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朱 壮(兼)
副主任:孙大太、朱环宇、李晓成、李秀峰、赵福军
成 员:张鹏飞、李红岩、王凤鸣、陈 雷、张海伦
杜 光、程 卓、刘晓光、柏新春、高 展
(三)四平市代表团
团 长:吕 锋
副 团 长:王大春、赵青山
工作人员:孙大太、朱环宇
三、参赛项目
四平市将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16个项目的比赛,具体包括:田径、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射击、射箭、曲棍球、拳击、武术、篮球、自行车、足球、乒乓球、速度滑冰、短道速滑。
四、参加办法
田径项目由各县(市)、区直接组队参加比赛,各县(市)、区也可组队参加除田径外的其他项目比赛。市直属训练单位由市里负责统一组队参赛:重竞技项目由市体校组队参赛;两射项目由市军体校组队参赛;篮球项目男子甲组、乙组由市体育馆、市体校和铁西区组队参赛,男子丙组、女子甲组由市体育馆组队参赛;拳击、武术项目由市体工队组队参赛;曲棍球项目由市体工队和梨树县分别组队参赛;速度滑冰、短道速滑项目由市体育场组队参赛。
五、指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共16个项目,目标金牌数43枚;夏季项目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在全省“保三争二”;重点项目三分之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具体指标(不含回计成绩)
1. 公主岭市:获金牌3枚,奖牌6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15名。
2. 梨树县:获金牌3枚,奖牌6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15名。
3. 伊通满族自治县:获金牌1枚,奖牌3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4. 双辽市:获金牌1枚,奖牌3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25名。
5. 铁东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6. 铁西区:获金牌1枚,奖牌2枚,田径项目团体总分进入全省前35名。
7. 市体校: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获金牌16枚,奖牌40枚。举重、摔跤、柔道3个项目总体水平在全省均“保三争二”,篮球项目有组别进入录取名次。至少有2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8. 市军体校:射击、射箭项目,获金牌8枚,奖牌16枚。有1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9. 市体工队:武术、拳击、曲棍球项目,获金牌6枚,奖牌10枚。有1个项目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0. 市体育馆:篮球项目,女子甲组“保三争二”,男子有1组“保四争三”。力争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11. 市体育场:速度滑冰、短道速滑项目,获金牌3枚,奖牌5枚。
六、奖励办法
(一)表奖范围
凡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均属表奖范围。
(二)表奖方式
以市政府名义,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表奖办法
1.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贡献的运动员(奖牌获得者,破全国纪录以上者)、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单位颁发奖牌。
2.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本人贡献大小确定。
3.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完成指标任务单位的主要领导(包括市直属单位和各地文体局)颁发奖金,奖金额度按本单位完成规定指标情况确定;对积极参与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并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颁发奖金,奖金额按贡献大小确定。
4. 对在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有贡献的市直相关单位颁发奖金,奖金额按贡献情况确定。
(四)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五)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七、组织实施
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新闻单位等共同组织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