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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0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4-0520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12·19”电视电话会议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全市集中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

  各地要统筹指挥本地的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以下简称战役),各级领导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战役的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地消防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安排部署战役的具体推进措施。战役期间,各级政府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内部自检自查情况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三合一”场所治理情况,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挂牌督办。

  二、落实监管职责,组织行业内部“清剿火患”工作

  各级行业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清剿火患”工作。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商务、文广新等部门负责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建筑工程、商场、市场、广电、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进行检查;体育、旅游、粮食、人防等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寺庙等古建筑、粮库、地下场所进行检查;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对火车站、客运站等管辖单位进行检查;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权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战役期间,各级行业部门每月要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通报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不足,研究解决对策。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开展检查,并组织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杜绝违章用火用电、乱扔烟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提请各地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要对社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彻底查清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网上录入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彻底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地要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政府主管领导要直接带队参加行动,各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节庆活动场所、节日期间商贸活动场所、春运场所等大型群众活动场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做到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全力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

  各地要依法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切实提升民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题),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民政部门要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文广新部门要指导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人社部门要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和开学前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疏散演练;卫生部门要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消防演练;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和电工、电气焊等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内容;公安部门要将宣传教育纳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和多警联勤消防工作内容,定期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出动消防宣传车深入人员密集区域高频次开展流动宣传。要鼓励支持社会单位开展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六、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

  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预案制定和熟悉演练工作,加强单位内部的人员疏散演练和本地的消防应急联动演练,切实提高公安、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通信、环保等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有效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各类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顺畅,确保现场供水、大型机械调用等社会应急保障物资和力量充足有效。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完善各类预案,深入辖区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以及其他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实地熟悉演练;要立足于灭大火、救大灾,制定完善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和战勤保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组织指挥和战勤保障机制;要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完善遂行指挥作战机制,凡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各级负责人要立即遂行作战,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搜救工作,及时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半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战役结束后3日内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史楠,联系电话:0434-3201300,15843430276。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