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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3000136266000/2013-05289 |
分 类: | 教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政办发〔2013〕62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6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03000136266000/2013-05289 | 分 类: | 教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办发〔2013〕62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6月26日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2013年度
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制定的《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
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
一、实施依法治教与教育督导
(一)各县(市)、区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思路清晰;认真实施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效果明显。
(二)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督导办公条件得到改善。
督导常规工作全面开展,质量高;督导工作有创新,效果好;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工作。
(三)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总结工作;有在省、市、县级报刊发表的普法、依法治校经验文章;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测试,做到全员参与、组织规范、效果良好。
依法治校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专题培训,测试成绩优异;学校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校(园)方责任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教师责任险、中职学生实习险、医疗补充险覆盖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四)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落实《吉林省2010—2012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目标。
控制农村初中学生辍学工作措施有力,扎实有效,农村初中年度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落实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完善具体政策和措施;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提高普及水平;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中段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措施有力,进展明显。
三、依法增加教育投入
(六)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实现“三个增长”。
依法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七)健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承担资金达规定比例;落实用于义务教育预算内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有提高。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
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达到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
(八)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足额配套,发放及时,管理到位。
四、促进办学条件改善
(九)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图书装备、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项目,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分别完成年度任务和全部任务。
(十)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及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符合省定标准;仪器设备配备率、实验开出率均达到省定标准。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室和藏书室、阅览室建设符合省定标准;音体美器材配备率、生均图书册数达到省定标准。
信息技术功能教室及设备达到省定标准;管理教师持有岗位培训证书;完成“吉林省中小学装备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
(十一)加大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有新的大项目,政府财政投入比上一年提高20%以上。
(十二)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有规划、有投入,建成数量达到规定要求,能基本满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学需要。
建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体系,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发挥明显;“三创建”工作覆盖面大,效果好。
五、加强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完成职业教育年度招生工作指导性计划。
(十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生均实习实训设备值达到规定标准。
(十五)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有大幅度提高。
(十六)没有职业教育的县(市)、区向上一级学校输送毕业生人数与职普比例相当。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七)坚持做好“一评三考”工作,把“一评三考”结果作为教师考核任用、学校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常态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工作。
(十八)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
(十九)配合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得力,教师参培率98%以上,集中培训参培率95%以上。
(二十)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编转岗准备工作,顺利完成安置任务,成效显著。
(二十一)积极推进教师进修学校发展,重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教师进修学校全部通过省标准化验收。
七、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二十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合格率高。
(二十三)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教学常规效果好。
(二十四)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和引领作用,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注重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科研经费投入,健全和规范科研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二十五)按要求在指定年级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学生普遍接受教育,效果好。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队伍和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影视、读书、家庭教育等各种校内外教育活动;加强德育科研工作的管理与保障。
(二十七)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有完善的长效机制;近视眼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学校卫生安全未发生责任事故。
(二十八)语言文字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能够按照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效果良好,有活动计划、方案及总结。
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本年认定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达到总校数的2%以上,且质量水平高;省级以上示范校复检通过率100%。
(二十九)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进展明显。领导机构健全,推进部门明确,工作制度规范。积极推动本地资源建设与应用。建有教育门户网站、本地教育数据中心和各类教育基础数据库,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应用。
重视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制定保障措施,人员、制度、经费落实;承担区域内教育信息化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应用探索,承担省级以上信息化研究课题,“电化教育示范校”、“数字校园示范校”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八、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十)校园安全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有必要的工作保障,警务室有统一标识、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有专职或兼职保安,有一键式报警装置和必要的技防监控系统;按照要求配备法制副校长。
县(市)、区及时报送安全稳定工作月报;突发事件按要求及时报告,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三十一)学校安全教育规范化,有计划、有具体措施;学校安全教育进课堂有教案、有笔记;有各种安全工作预案,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记录;全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十二)切实加强信访工作领导,有效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实名举报件件有结果,并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办理结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群体访、越级访事件。
(三十三)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搞好吉林教育电视台记者站建设,配备好专业采编设备和专业采编人员,积极向吉林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联播》节目发送稿件。积极向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四平教育信息网报送信息。
(三十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效果显著;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治理乱收费力度大,效果好。
(三十五)加强校车管理工作。成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机构;有司机、车主、车辆的各种登记审查手续;有学生、车主签订的责任书及联系方式;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
(三十六)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六条禁令”等规定;高考、中考等各类照顾加分审核严谨规范并及时进行公示;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畅通,快速处理机制完善,无越级上访。
(三十七)标准化考点维护及时,资金到位,管理规范,设备运行良好;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无线电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更新维护及时;按要求回放考场录像,及时处理违规人员。
硕士研究生考试、高考、自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风考纪管理好,无重大舞弊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附件: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
要点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2013年度四平市教育重点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评估指标体系
说 明 一、201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转变作风作为根本保证,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使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进行监督与指导。本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将作为对各县(市)、区年度教育工作考评的基本依据。 三、本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设8个评估项目,直接评价指标51个。各项指标的评估实行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每项指标的评估设4个等次标准,评估时严格按等别标准进行评价。四个等次的标准权重:一等为1.0,二等为0.8,三等为0.6,四等为0.4。对各项指标的评估,考评时先对评估指标确定等别,然后计算分值。 由于工作职责范围所限,县(市)、区A级指标的某一项评估要素可能出现空缺内容,该项评估要素的测评分计为0分,并按下列方法计算该项A级指标的得分:
该项A级指标测评分之和 该项A级指标的得分 = ————————————————×该项A级指标权重分 该项A级指标的权重分—空缺评估要素权重分
本年度对各县(市)、区落实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评分,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平时的专项随机督导和相关科(室)在过程管理中的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各县(市)、区各项指标的得分。总分成绩优异授予综合优秀奖;其他县(市)、区某一方面工作有较大进展,成效突出,单项得分为除获得综合优秀奖县(市)、区外,各县(市)、区中得分最高的,授予单项优秀奖。 四、本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设否定性要求。年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学校违反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求统一组织补课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综合优秀奖。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3年6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