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四平市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3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 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苏 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良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宋志权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成 员:各县(市)、区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冬防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杨清华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副主任:孙凤伟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
成 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各科科长
联系人:史 楠(15843430276)
三、时间安排
冬防工作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把握重点,认真谋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本地、本部门的冬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2月14日)。各地要组织和指导各社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和自我评估制度,完善消防工作制度,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提高“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各地政府(管委会)和公安、安监、监察、工商、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广新、卫生、工信、旅游等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15日至2014年2月25日)。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要认真落实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消防安全的全局性、瓶颈性、机制性问题。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各系统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整改各类火灾隐患。教育、卫生、文广新、人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人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培训。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要指导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落实对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村(居)民自我管理机制,督促村民加强柴草等燃料的堆放和管理,严格炉灶、烟囱和室外用火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多警联勤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各警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和村(居)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各地要对本地冬季防火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或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加强督办。
(二)突出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整治。要加强对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涉案企业、商(市)场、车站、宾馆(饭店)、洗浴、餐馆,医院、学校、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公共礼堂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城市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连片村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党政首脑机关,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要害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单位火源电源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情况。检查冬季消防供水设备,特别是消防水池、室外消防用水、高位水箱、供水管道防寒防冻情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跟踪整改,直至彻底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依法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实施政府挂牌督办,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各地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加强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交通运输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场所以及其它各类人员密集、物资集中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及时部署开展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专项检查。
(三)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灭火逃生演练。要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和消防站开放频次,坚持宣传、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冬季防火常识,具备基本的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四)做好冬季火灾扑救准备工作。各地要组织住建、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城管和通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社会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与冬季维护,主动配合和参与灭火救援任务。各级城市建设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各级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要下大力气抓好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和训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搞好灭火演练,提高专兼职消防人员灭火救援的业务技能,着力提高本地的灭火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综合效能。要责成当地消防部门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开展2次以政府(管委会)领导任现场总指挥且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全面参与的消防应急联合演练,提升各部门的联合作战能力。要督促社会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实战演练,努力提高火灾初期处置的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主动配合消防部队开展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疏散,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参加的冬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本部门的冬防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地政府(管委会)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职责,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冬防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对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分类,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隐患、整改问题,帮助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解决时限。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冬防工作总结要于2014年2月2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spxffhc@163.com ;联系电话:15843430276)。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3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