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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3-05270
分  类: 水利;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防汛抗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3〕43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3-05270 分  类: 水利;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3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防汛抗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3〕43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3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城区防汛抗洪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平市城区防汛抗洪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四平市城区防汛抗洪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区防汛抗洪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3年度城区防汛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区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全面部署,统筹兼顾,做到“防汛保平安”。 

  二、工作原则 

  城区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三、城区防汛重点地段 

  1. 中小学校和人员密集区域。 

  2. 四平火车站、站前地下商场、人防地下工程、铁西区仁兴街等商业区。 

  3. 市区内地势较低的棚户区。 

  4. 南、北河。 

  5. 重点企业的重点部位。 

  6. 市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及通讯工程和设施。 

  7. 城区内立交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区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挥:    市长 

  副总指挥:   副市长 

      员:刘同明    市住建局局长 

    冠    市规划局局长 

  郭志勇    铁东区代区长 

    川    铁西区区长 

  周冠中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贾六宁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兴禹    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 

  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 

  刘伟忠    市水利局局长 

  王喜文    市气象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娄平广    市工信局局长 

  赵青山    市教育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刚    市卫生局局长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良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市人防办主任 

    啸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强    市河道管理处处长 

  侯纯山    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处长 

  孟庆敏    市城管办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任:王  啸(兼) 

   任:孟庆敏(兼) 

  宋来谨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值班电话:12319    0434-3269047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分支机构,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市城区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1. 组织制定城区防洪方案; 

  2. 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 

  3. 按照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 

  4. 对防汛抗洪做出科学决策; 

  5. 指挥、调度和监督各区、各部门的防汛工作; 

  6. 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 

  7. 组织灾后处置; 

  8. 协调相关工作。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区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 

  3. 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 

  4. 及时调查、核实和上报汛情、灾情、抗灾救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5. 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类防汛项目的工作安排方案。 

  五、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工作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市城区防汛工作。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的组织及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负责本区内的防洪排涝、抗洪抢险、危房排查、迁安救护等防汛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居民的自防自救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市规划局:负责城区排涝设施检查、维护和抢修,做好城区道路、桥梁排水工作;负责城区泻洪通道及影响排涝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排水设施的巡查、维护、疏通工作;负责城区天桥、公铁立交桥等桥涵泵房检查、排水工作;负责雨水井、检查井、降水井、出水口畅通;负责管辖区域内路灯设施的安全巡视、维护工作。 

  (三)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病险水库的监测处理,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及清障工作。 

  (四)市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气、供热、污水等管网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安全;负责督促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防洪专用车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及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六)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城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汛工作,重点是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严防仓库进水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室外露天设备、设施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督促其做好防止各类倾覆、泄漏事故;负责清理堆放在室外、屋顶、设备上的杂物和活动附件,防止杂物飘散、坠落。 

  (七)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防汛;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在汛情紧急时,负责组织调动全市无线通讯设备和通讯网络,为抗洪救灾做好通讯工作。 

  (八)市教育局:负责本系统防洪工作,及时发现和抢修易损学校设施,对中小学生开展防洪教育,保证汛期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设施安全度汛。 

  (九)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和雨情实况信息。 

  (十)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人员的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十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汛期道路交通管控,加强路面巡逻防控和疏导,开展汛期交通安全提示,确保抢险救援通道畅通,防止交通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和重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设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协调组织人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十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防汛抢险方案,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车辆、器材、通讯和官兵防护设备的准备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稳定秩序、转移物资和执行重大防洪抗灾任务。 

  (十四)市人防办:汛情紧急时,负责按照指令做好防汛预警及人防地下工程和地下商场的防汛工作。 

  六、处置城区防洪应急事务的部门及职责 

  (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主要任务是: 

  1. 在本辖区内筹集储备抗洪抢险物资; 

  2. 组织本辖区内工商企业职工建立防汛抢险队伍; 

  3.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及时抢修病险工程,组织群众进行抗灾自救; 

  4. 在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情况下,负责组织本辖区洪水淹没范围内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5. 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的其它各项防汛工作。 

  (二)市水利局的市河道管理处具体负责南、北河防汛工作,主要任务是: 

  1. 负责监测南、北河水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 

  2. 根据堤防工程情况制定防洪抢险预案,做好《四平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3. 做好工程管理和维护; 

  4. 负责做好南、北河河道清障工作; 

  5. 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 

  (三)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市区排水和内涝强排工作,铁东区、铁西区防汛指挥部配合建设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水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拒不听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等危害防汛抢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