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3〕31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厅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总结和宣传节能成果、经验,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21日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7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四、活动安排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各学校、医院要举办“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月17日,通过新闻媒体刊发《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摆放、张贴和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并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及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于6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备案。
(三)重在落实。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市里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在宣传周期间对各地、各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节能办(联系人:刘爽,联系电话:3266959,电子邮箱:sw97342@126.com),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3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