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13〕2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平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四平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设畅通、宁静、整洁、美丽四平,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4月1日施行)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门前三包”的任务和责任
(一)坚持以各区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和辖区单位为基础的城市市容管理模式,由铁东区、铁西区(以下简称两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以下简称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两区住建局、开发区及新城综合执法部门是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工商、公安、药监、卫生、交通、爱卫办、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是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单位,负责与辖区内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任务的落实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门前三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责任落实好的管理单位,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改进,并通报批评。年终,市爱卫办和市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四)责任单位应保持“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整洁、完好,并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门前三包”管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义务,保证责任区内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和市容环境达到规定标准。对责任区内发生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无责任单位的地段,由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工商、交通等部门按业务分工做好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和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责任区范围
(一)“门前三包”的内容。
1. 包卫生整洁。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积雪和积水;劝阻和制止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劝阻和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2. 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按要求设置店招牌和夜景灯光;劝阻和制止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放养畜禽,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及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制止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擅自设置户外设施,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
3. 包绿化美化。负责按照规划设置花坛、花架、种植花草、摆放盆花,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保证树木成活;劝阻和制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
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责任区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界定,做到划分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三、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组织各单位和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两区、开发区、新城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行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严密组织,加强管理。两区、开发区、新城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督促、检查,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三包”人员开展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街道办事处每日要对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区分情况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或报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协调新闻单位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处罚后须继续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门前三包”部门工作人员及“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查,分级考评。市、区两级政府将“门前三包”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区每月要定期对区内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其评比结果作为对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市爱卫办和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区、开发区、新城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一是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对两区、开发区、新城和市直有关部门每月的城管目标之中,作为重要内容,增大考评分值。二是结合市容巡查,每周进行暗访,对两区随机抽查10条同等道路和10个单位、门店,开发区及新城抽查1条道路或5个单位、门店,作为区城管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三是结合每月城管目标考核,各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3条道路和20个单位、门店,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目标考核的内容计入月份总成绩。四是凡达到90%以上落实率,并效果明显的加3分;达到80%落实率的不奖不扣分;达到70%落实率的扣3分;达到60%落实率的扣5分;60%落实率以下的扣5—10分,并在每月城管目标考核通报中予以公布。
(四)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年终两区达到95%、街道办事处达到98%落实率为优秀,两区90%、街道办事处95%落实率为先进,两区85%、街道办事处90%落实率为达标。对开发区、新城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参考城管目标有关内容,年终一并表彰。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的有关“门前三包”文件,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