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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2-03190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四平市市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2〕3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2-03190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四平市市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2〕3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四平市市区除“四害”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四平市市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四平市市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四害”防治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根据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巩固除“四害”达标成果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城区全面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统一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二、开展范围和达到标准

  (一)范围:市区内所有单位、居民住户和广场、居民区、绿地等公共地带的室内外环境。

  (二)标准:室内:每房间(15平方米折算1间)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超过2%,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蚊、蝇只数不超过2只/50平方米,其中宾馆、旅店、招待所、浴池、托儿所、医院不得有蚊,食品行业的生产配制、灌装加工间和饮食行业、单位食堂不得有蝇,旱厕不应有蛆,水厕成蝇数不超过2只。居民住户和工棚蟑螂只数不超过2只, 阳性房间不超过3%,其中宾馆、旅店、招待所、浴池、饭店、托儿所、医院、工厂休息室、列车等无蟑螂。室外:建筑物、绿地、单位庭院四周等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洞、鼠迹不超过5处,居民区灭鼠毒饵站要做到常年投有灭鼠毒饵。单位和居民庭院内的存水容器和各类水体要定期消杀,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公共垃圾箱(台)、垃圾中转站不应有蛆,垃圾厂每视野成蝇数不超过10只。

  三、实施步骤

  在做好“四害”孳生场所整治的基础上,采取同一时间、统一行动、全面覆盖、饱和投药的科学消杀方法开展综合防治。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各区、各部门和驻平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制定措施,积极进行环境治理,统一购取除“四害”消杀药物,参加除“四害”技术培训。5月10日和9月10日前要完成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6月30日和9月15日前分别完成夏季灭蚊、蝇和灭蟑螂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投药阶段:各区、各部门和驻平各单位要分别在5月25日和9月30日前完成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投药工作(统一投药时间另行通知);8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分别完成夏季灭蚊、蝇和灭蟑螂的二次消杀工作。

  (三)自查阶段:各区、各部门和驻平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分别在统一消杀后,对所负责区域和行业的“四害”孳生地卫生治理和药物消杀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死角死面再次进行治理和消杀。

  (四)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每次消杀后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本次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爱卫会组织实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和区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餐饮业的除“四害”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公共场所的除“四害”工作和“四害”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市质监局负责做好食品加工行业的除“四害”工作。

  (五)市住建局负责做好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公共厕所、垃圾场(站、箱)和公共绿地的除“四害”工作。

  (六)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物管小区的除“四害” 工作。

  (七)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市场主办者完成市场内的除“四害”工作。

  (八)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南北河两岸和水体的除“四害” 工作。

  (九)四平火车站负责做好站内和铁路沿线的除“四害” 工作。

  (十)中、省、市直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十一)新闻单位负责做好除“四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五、用药规定及药量计算

  为使市区除“四害”活动正常开展,切实提高药杀效果,杜绝使用违禁除“四害”消杀药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今年市区除“四害”消杀用药,由市爱卫办负责统一配制和供应。

  灭蚊、灭蝇、灭蟑螂用药量根据实测“四害”密度按需要量计算。灭鼠用药量按以下方法计算:

  室内:每间房(按15平方米折算,不足15平方米的按1间房计算)设2个毒饵盒,每盒投药15克,至少连续投药5天以上,每间房饱和投药量150克。室外:每5延长米投药1堆,每堆20克,至少连续投药5天以上,每堆饱和投药量100克。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要组织开展好“四害”孳生场所的卫生整治,按用药规定购取“四害”消杀药物,并设专人保管,严防消杀药品遗失,造成中毒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一消杀活动,确保全年除“四害”消杀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四害”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制定市区除“四害”技术方案,并在每次统一消杀前后,分别将灭鼠、蚊、蝇、蟑螂监测密度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三)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除“四害”消杀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国家违禁消杀药品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外购或私配除“四害”消杀药品,影响统一消杀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四害”的危害,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慢性消杀药品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急性剧毒消杀药品的危害性,正确掌握科学有效的“四害”消杀方法,同时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五)市政府将对本次活动落实到位,措施得力,达到标准要求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和场所,以及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消杀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各县(市)政府和辽河农垦管理区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主题词:城乡建设 卫生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

  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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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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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