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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2-03166
分  类: 林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2〕16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2-03166 分  类: 林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2〕16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坚持“全面抓保护,全民搞防火,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科学防火,综合治火,依法管火,实现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每次森林火灾在5公顷以内。

  (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三)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

  (四)甲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扑火机具配置率达100%、乙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机具配置率达80%以上。

  (五)省政府规定的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配置率达100%。

  三、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各项措施,强化灾前防范,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

  一是加强区划和设施设备建设。完成省政府规定的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配置和我市两大重点防火区的区划工作,重点抓好全市甲、乙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乡(镇)扑火机具按省定标准的落实和库房正规化建设。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制定本级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防火期间,要开展以《森林防火彩旗工程》正规化建设、森林防火一条街为主的宣传活动,继续做好“30年无大火”字样的彩旗、标语工作,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全面做好痴、呆、傻等重点人员监护人责任制的落实,狠抓林内放牧管理和林内坟头登记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时段、重点天气和各旅游景点的火源管理。

  四是强化扑火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好全市扑火队伍建设,对全市扑火队人员进行一次调整补充,着力抓好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林场防扑火预案的修改,重点做好预案启动和扑火队伍实战演练工作。市防火办将在防火期内对各类森林扑火队伍按预案进行演练,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重点突出“各级政府负全责”,建全“七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领导。继续建立从县(市)、区长到村屯长,从林业局长到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体系。森林防火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于领导变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调整为:总指挥为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枫,副总指挥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旭东,四平军分区参谋长任万忠,65571部队副部队长,65587部队副部队长,市林业局局长王宪国,市林业局副局长谭杰超。

  (二)划分包保责任区。根据全市防火形势,划分确定6个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区,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牵头包保。具体如下:

  1. 公主岭市责任区。负责单位:市农委。成员单位:中国网通公司四平分公司、四平日报社。市林业局联系领导:王宪国,联系科室:资源科,联系人:邢彦文。电话:3623221

  2.梨树县责任区。负责单位:市气象局。成员单位:65571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林业局联系领导:王义雄,联系科室:林政稽查科,联系人:刘明伟。电话:3623656

  3. 伊通县责任区。负责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四平军分区、市发改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局联系领导:谭杰超,联系科室:防火办,联系人:刘长田。电话:3642349

  4. 双辽市责任区。负责单位:市畜牧局。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检察院。市林业局联系领导:刘建春,联系科室:产业科技发展科,联系人:王世军。电话:3625079

  5. 铁东、铁西区责任区。负责单位:市水利局。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联系领导:田子强,联系科室:植树造林科,联系人:孙金生。电话:3625398

  6.辽河农垦管理区责任区。负责单位:市粮食局。成员单位:市石油公司、市商务局。市林业局联系领导:温宇光,联系科室:森防站,联系人:程玉林。电话:3624807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市防火办将利用森林防火间隔期开展森林防火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春、秋季森林防火期到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基层单位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加大对扑火队人员和森林防火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全面提高各级森林防火人员综合素质。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要分别在3月15日和9月15日前上报市防火办。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政府,基层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各瞭望人员、巡视人员、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立足于火情早发现,立足于快速反应,快速机动,指挥靠前,保障靠前,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各级森林防火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要实行政府领导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领导假带班情况发生。在春、秋防火期的紧要时段,要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值班,绝不允许用更夫或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坚持依法管火。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各级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对野外违法用火者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题词:林业 防火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

  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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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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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