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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466
分  类: 工商;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供热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83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466 分  类: 工商;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供热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83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供热行业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平市集中开展供热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四平市集中开展供热

  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市区供热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供热安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供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12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省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结合供热行业实际,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平稳供热。

  二、责任分工

  本次供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参加。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本次排查活动的协调调度、材料收集报送工作。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具体指导供热行业集中排查行动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工作,供热企业法人对本单位的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三、治理重点和排查方式

  (一)治理重点

  集中供热作为本次治理行动的重点,主要排查治理部位为:勤业热源厂、海丰热源厂、中控室、新建阀室、锅炉房、换热站等场所的安全、消防隐患,重点排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器设备等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地源热、分散式小锅炉排查治理重点:

  1.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2. 用户事故报修及处理情况。

  3. 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二)排查方式

  1. 采取单位自查、行业管理执法部门检查、上级部门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

  2. 各级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进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本企业进行排查。

  3. 市政府组成综合督导组,由副市长柴伟任组长。

  四、实施步骤

  排查行动自2011年12月2日开始至年末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12月2日至15日)

  1. 组织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 制定四平市集中开展供热安全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同时,向省政府报送方案。

  3. 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动员部署大会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治理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待查。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2日)按照分工和责任全面开展企业自查和集中排查治理工作。

  1.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自检查出的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当场整改的标明整改的具体内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具体时限,由整改责任人签字后备案待查。

  2. 行业管理部门要适时对本行业排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排查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后做好检查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案待查。

  3. 结合排查工作实际和进度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和抽查,定期调度,根据检查和抽查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并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3日至12月25日)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经营单位要做好自查治理行动总结,形成文字材料。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6日至月末)

  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做好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科学管理,安全发展的目标。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治理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两节”期间供热安全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按步骤抓好落实。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改。企业法人代表要亲自抓,工作要做细,不放过任何隐患苗头。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

  (三)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四)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内容、制度和措施抓好落实。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每周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向市供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排查治理行动情况。

  六、组织领导

  成立四平市供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 伟 副市长

  副组长: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金栋 市发改委主任

  娄平广 市工信局局长

  刘同明 市住建局局长

  李大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魏玉利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题词:能源 安全 治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

  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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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1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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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