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放心药店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平市“放心药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四平市 “放心药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提升药店管理水平,夯实药店GSP认证基础,确保全市人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促进全市药品流通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放心药店”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以全面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塑造药品零售企业崭新形象,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评选范围
全市证照齐全、规范运作且通过GSP认证1年以上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
三、评选“放心药店”活动内容及标准
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中评选出20家“放心药店”。主要从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设施设备、店面管理、药品宣传、服务质量等6个方面制定评选标准。
(一)药品质量安全可靠。企业购进药品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相关规定,从取得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正规合法企业进货,保证药品质量。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经营管理遵守规范。企业管理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按时通过GSP认证,并按GSP的要求规范经营药品,一年内无因违反GSP被药监部门处理记录。
(三)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企业应配备电脑管理系统,药品购、销、存台账真实完整、清晰。应配置符合药品特性的常温、阴凉和冷藏设备,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四)店面整洁陈列有序。 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柜台货架齐整,做到“二薄八上墙”(即:顾客意见薄、药品缺货登记薄,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GSP证书、药品分类标识、驻店药师资格证、购药警告牌、服务公约、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并有良好的便民服务措施。药品陈列有序、分类摆放、标志明显清晰,做到“三分一专”,即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拆零药品专柜存放。
(五)药品宣传真实合法。不做虚假的药品宣传,非药品不做药品宣传;不做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不销售违法广告药品。销售药品时不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不宣传疗效,不误导消费;不散发和张贴虚假药品广告。
(六)优质服务热情周到。营业时间内,药师应在职在岗,尽职尽责,并及时提供用药咨询服务,能够正确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准确用药。营业员应持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诚恳文明热情,能够正确介绍药品功效、主治、用法、用量及禁忌。销售药品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四核对”,即核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药店应在营业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无因不良服务行为被查实的群众举报或投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8日)
各地、各单位务必于11月4日前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活动内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内容知晓率和范围覆盖率均为100%,保证评选活动如期启动。
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展示活动内容,广泛宣传评选“放心药店”活动中的先进事件和好的做法。
(二)推荐评比阶段(11月9日—11月20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放心药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和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辖区内参评药店的评选工作。通过综合考核评价推荐辖区内的“放心药店”(各地推荐数量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将《四平市“放心药店”评选推荐表》(附件3)联同推荐评选情况总结上报市 “放心药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评定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市“放心药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各地推荐的“放心药店”进行审核认定,并通过明查暗访、随机问卷等调查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审核评定及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最后评出20家“放心药店”。
(四)信息公示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市“放心药店”评选领导小组将通过媒体以适当的形式对评出的20家“放心药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公示无疑议的药店确定为四平市“放心药店”称号。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市政府召开表彰会,对评选出的20家“放心药店”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四平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受表彰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并研究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管理,改善药品经营服务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四平市 “放心药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科学统筹,扎实推进。
(二)以评促建,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活动的良好契机,继续把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提升药店管理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推动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继续研究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将评选活动与日常监管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从药人员的积极性,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完善和落实。
(三)坚持标准,严格评选程序
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正管理好,服务好的药店评选出来,树立药品流通行业形象。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的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在开展全市评选“放心药店”活动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对管理规范,服务优秀,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药店进行积极宣传,为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动态管理,实行单项否决
四平市“放心药店”称号自市政府公布名单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如药店有单项否决项目情况发生(附件4),将取消其四平市“放心药店”称号。
附件1:
四平市“放心药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东 副市长
副组长:鲍贵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黎久常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赵恒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志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 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黎久常(兼)
副主任:任志平(兼)
成 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附件2:
各县(市)、区“放心药店”推荐数量
公主岭市4家
梨树县3家
伊通县3家
双辽市3家
铁东区3家
铁西区3家
辽河农垦管理区1家
附件3:
四平市“放心药店”推荐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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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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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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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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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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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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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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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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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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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术
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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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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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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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
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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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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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材料(可另附页,1000字左右,力求成绩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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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药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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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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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药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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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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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四平市放心药店“单项否决指标”
1. 发生违法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 国家、省、市飞零检查中未通过检查的。
3. 发生较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4. 被舆论曝光有违法行为的。
5. 群众投诉举报经检查情况属实的。
主题词:卫生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
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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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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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