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99
分  类: 其他;公安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恶意抢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30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99 分  类: 其他;公安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恶意抢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30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恶意抢建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平市集中整治恶意抢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四平市集中整治恶意

  抢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项目建设,有力打击和遏制恶意抢建房屋、大棚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市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整治开发区、项目区、棚改拆迁区、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恶意抢建房屋、抢建大棚、抢栽树木等套取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有力打击社会反映强烈的恶意抢建违法行为,规范用地、规划管理秩序,为我市的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的方式进行。专项行动自5月15日至6月20日。

  (一)广泛宣传阶段, 5月15日至5月20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下发通告、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恶意抢建房屋、抢建大棚、抢栽树木套取补偿资金等行为对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造成的恶劣影响;广泛宣传市政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抢建行为的坚定决心,引导群众自行拆除抢建的各类违章建筑、抢建的各类大棚、抢栽的各类树木等。

  (二)深入排查阶段, 5月21日至5月25日。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住建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铁东、铁西两个专项排查小组,深入到项目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排查清理,摸清底数。对不能自行拆除的,要边普查边下达限期拆除通告。涉及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由市国土局、住建局联合下达;涉及拆除温室大棚、树木的通告,由所在乡政府下达。

  (三)集中拆除阶段, 5月26日至6月15日。根据排查清理的有关情况,及时下达限期拆除通告。对到期不能自行拆除的,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分区域开展地毯式拆除。涉及拆除哪个区域内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负责牵头调度。国土、住建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车辆等,实施强拆工作;市农经局牵头,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配合负责对郊区农民承包田流转情况进行理顺、规范,对违规流转承包田的,予以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负责对市直机关、乡村干部参与恶意抢建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侦查并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负责对阻挠强拆的违法抢建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法院负责涉及行政强制拆除时,简化程序、及时受理;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对专项行动全程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总结验收阶段, 6月16日至6月20日。对这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汇总,6月20日报市政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柴 伟  副市长

  副组长: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同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黄 成  铁东区代区长

  侯 川  铁西区代区长

  王景祥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程远平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红月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志华 市农经局局长

  李继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吕 锋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景谚  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主 任:刘向一(兼)

  副主任:蔺广太(兼)

  刘同明(兼)

  张秀权  市委督查室主任

  魏玉利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成 员:于荔欣  铁西区副区长

  高信文  铁东区副区长

  符建军  铁东区法院院长

  刘 宾  铁西区法院院长

  田洪石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孟凡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智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啸  市住建局副局长

  胡振义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泽生  市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初凤德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邓长胜  铁西区平西乡党委书记

  崔国辉  铁东区城东乡党委书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短,任务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抽调得力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分工,结合自身职能,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铁东区、铁西区和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构建联席办案、联合执法机制,死看死守,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和遏制新的违法行为发生。对再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推进规划管理和用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