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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92
分  类: 优抚安置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92 分  类: 优抚安置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市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1〕1号)和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置任务及时间安排

  我市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66名,符合安置条件的223名。其中复员士官55名,转业士官6名,义务兵162名。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要于2011年8月底前全部安置完毕的要求,我市安置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7月底前结束。

  二、工作要求

  (一)依法安置,确保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落到实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均衡负担国防义务的原则,全市凡是有下属企业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都要承担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去向的重点仍是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办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各中省直企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安置计划,积极完成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下属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1〕1号)精神,安置部门自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即视为退役士兵已被政府安置完毕。接收单位要尽早通知本人报到安排上岗,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接收单位承担责任。

  (二)深化改革,加大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有关要求,要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宣传力度,结合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退役士兵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改革措施,认清形势,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根据2月28日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关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地级市不得低于2万元的要求,结合我市财力状况,确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义务兵20000元、一期士官22000元、二期士官24000元、三期以上士官30000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04〕65号)精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42号)和吉林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和退役士兵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市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指导和项目推介服务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搞好岗前培训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广大退役士兵在四平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四)落实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对退役士兵档案,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安置部门对不符合安置政策的均不得纳入安置计划。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缴纳退役士兵的各项保险费用。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国家规定的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工龄,与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缴纳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军队直招士官退出现役的,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吉征〔2008〕16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士兵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逾期3个月不报到的取消其安置资格。

  三、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事关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协调和解决安置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工作结合起来,对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府督查室要与安置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因不履行法定义务、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导致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对完成安置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安置工作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办法、安置程序、安置结果“五公开”,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举报电话:0434-3266232。

  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名额分配指标另行下达。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