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
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关于《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
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
为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依据《吉林省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及“三农”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现行财政直补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衔接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活跃农村金融市场;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利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作担保,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以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原则。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有关规定要与国家现行直补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二是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要以农民自主自愿为前提,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参与;
三是坚持方便农民原则。贷款制度设计、品种设定、操作方式等要最大限度方便农民;
四是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原则。贷款利率要尽可能降低,减轻农民负担;
五是坚持风险可控原则。要严格防范贷款风险,对可能涉及的风险要进行有效控制;
六是坚持有利于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原则。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农民信用体系,培养农民良好的信用意识。
二、主要内容
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的工作模式是“政府引导、财政搭台、农民自愿、金融跟进”。“政府引导”就是整个工作在政府指导和协调下进行;“财政搭台”就是依托现有直补资金发放渠道,财政部门为农民和银行搭建平台并提供服务;“农民自愿”就是农民自愿以未来应得的直补资金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金融跟进”就是银行依据相关政策和要求,确定农民贷款限额并与农民签订贷款合同,为农民发放贷款。如果农民按期还款,直补资金正常发放,如果农民逾期不能偿还贷款,财政部门将按照农民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用其以后年度直补资金归还所欠贷款本息。
(一)贷款范围。所有享受国家直补政策的农户,均有申请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的资格。对60岁以上农民,银行可以以附着在土地上的直补资金为担保,通过增加贷款附加条款的方式(金融机构可以与农户约定,如果户主死亡,直补资金需要在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全部偿还后才能变更或继承),满足其贷款需求。但计税土地面积存在争议的农户、有黄赌毒不良记录的农户、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农户等不包括在内。
(二)贷款用途。贷款用途重点支持种植、养殖等农户农业生产性、经营性资金需求,避免盲目投资和过度消费行为,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方面。
(三)贷款产品。试点银行要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的需求,尽可能多的设计金融产品,供农民选择。银行设计贷款产品不能以直补资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直补资金只作为一种还款保障。
(四)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五)贷款额度。根据农民贷款当年可获得的直补资金数额,银行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农户一年直补资金的10倍。
(六)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30%执行。
(七)贷款发放和归还。银行以方便农民为前提,合理选择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归还渠道。
(八)贷款管理及风险防范。试点银行和金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信贷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等信贷管理制度,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行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进行市场化操作,切实防范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操作风险。
三、合作银行
根据金融部门的申请及参与试点的积极性,综合考虑各部门资源、金融服务环境,暂定四平市城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银行。
为保证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财政部门和银行的积极性,本着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试点银行可以对提供服务的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费用补偿。
四、实施时间步骤
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培训准备阶段(5月上旬完成)。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按照省定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人员,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农民对贷款相关政策和要求有充分的认识。财政部门会同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和传单、标语、黑板报、公开信等多种形式,把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的重要意义、内容、具体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农户,做到不留死角。特别是要讲清直补政策没有变,而只是通过直补担保平台为农民提供了一个新的获取贷款途径。同时,更要讲清信贷支农政策,贷款的属性是有贷有还,不能不还。如果逾期没还,要用粮食直补资金归还贷款。而且,一旦不还或不及时归还,将导致农民的信用记录出现问题,从而影响农民今后的贷款。其次要搞好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贷款申请、发放阶段(5月中旬开始)。试点银行正式开始受理农民贷款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银行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申请人直补资金信息情况,帮助银行组织贷款发放工作,银行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同农民签订贷款合同,向农民发放贷款。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阶段。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全面展开以后,财政部门和试点银行根据贷款发放进度,随时对贷款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完善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办法。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试点期间,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法制办及试点银行等组成的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和指导试点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为搞好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市直补资金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各试点区具体指导试点工作。试点银行要抓紧确定符合农民需求的贷款产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与市财政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尽快开展试点工作。各部门要围绕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动作,密切配合,创造有利于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是要把试点方案内容宣传到位,防止工作走过场。二是要尊重农民的选择,不能强制。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以自己以后年度补贴收入作担保申请贷款,银行依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农民直补资金信息情况确定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提供服务。对贷款可能涉及的风险要进行有效控制,增强农民的诚信意识,并从制度设计上控制贷款风险,对农民贷款资格和贷款用途等要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参与试点银行不得在贷款中附加任何同贷款无关的条件和要求。四是要对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防止骗贷、逃贷问题的发生,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件:四平市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四平市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振才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 枫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春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旭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云飞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卢金荣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
王树林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石广富 市银监局副局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晨光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周一平 市农委副主任
闫笑松 市畜牧局总畜牧师
陈 军 市法制办纪检组长
刘国瑞 市城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卢金荣(兼)
副主任:刘万江 市财政局粮食贸易科科长
于占坤 市财政局粮食贸易科副科长
成 员:刘敏志 市人民银行信贷管理科科长
马 利 市银监局监管三科科长
胡艳军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鞠晨光 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滕显龙 市农委农业科科长
庞建勋 市畜牧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长山 市法制办秘书科科长
石玉祥 市城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农业务部经理
董 滢 市财政局粮食贸易科科员
魏稀君 铁东区财政局局长
李晓芹 铁西区财政局局长
王彦广 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局局长
姜铁俊 四平经济开发区财审局局长
吕建国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