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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72
分  类: 政务公开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20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1-03372 分  类: 政务公开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1〕20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四平市“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纲要,以加快阳光政务、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农村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清理审核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明确来源和依据,编制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6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联网运行,对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监管。

  (四)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招投标公告制度和代理行为,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程序,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进一步明确进入市政务大厅的招投标业务范围,凡是由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招投标项目,都要在市政务大厅招投标平台规范运行。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五)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做到有专(兼)职机构负责、有专(兼)职人员承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加强预算公开制度建设,积极研究、逐步推进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和“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发展改革、工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对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澄清,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造成负面影响。

  (七)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八)要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重新修订《四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要通过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现场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涉及民生工作事项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内容、程序、途径、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十)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药购销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的办事公开。

  (十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对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精心制定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规范办事行为。

  (十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在乡镇、社区建立办事大厅,整合医保、计生、低保、合作医疗等服务项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服务事项,鼓励村以“农村书屋”等形式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政务服务联络员,为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提供服务。各县(市)、区要确定1个乡、1个村和1个社区作为试点,总结积累经验,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推开。

  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

  (十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落实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上门审批等特色审批服务方式,选择部分中介机构进入政务大厅进行试点,丰富政务大厅服务内容。

  (十四)继续抓好行政审批运行质量,推进进厅、授权两到位,确保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效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在规模企业登记实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研究推进重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逐步使并联审批经常化、规范化。协调运作,争取6月末前铁西区政府主要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

  (十五)组织开展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礼仪形象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法制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卫生管理、环境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建设花园式政务大厅,创造优美的办事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

  五、进一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十六)各地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体制和机制,注重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机构职能作用。

  (十七)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大力强化电子政务,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十八)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各级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

  (十九)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协调部门要发挥协调、指导、推进作用,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探索村务公开与基层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与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联动的有效办法,协调推进各种形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