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发〔2010〕18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的通知》(吉政发 〔201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意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市境内的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情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全国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普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5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6月至11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承担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普查组织机构(2010年6月15日前落实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内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普查经费
各地要合理安排普查所需工作经费,分年度列入本地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凡在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填写和及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四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四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枫 副市长
副组长:杨旭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佐良 市水利局局长
贺永森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铁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太史名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同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一平 市农委副主任
贡久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关银杰 市统计局副局长
于福生 市畜牧局副局长
郭 博 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克强 四平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杨金智 市武警支队后勤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王佐良兼任。
主题词:水利 普查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
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