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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5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0〕16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5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0〕16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四政发〔2010〕16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质量工作水平,按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吉林省质量兴省工作部署,现就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为主线,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打造经济发展新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再创全省质量兴市先进市。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战略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进入全省前列,直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1.到2015年底,主要工业品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8%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
  2.实施质量放心工程。到2015年底,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无公害农产品246个,有机绿色食品81个;基本杜绝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100%取得证照,100%建立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县级以上城市定点生猪屠宰率100%;药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规范;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和废物全部退货或销毁。
  3.创建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到2015年底,主要行业50户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力争每年有1-2家重点企业起草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创中国名牌产品2-5个、中国驰名商标1-3件、地理标志产品1-3个,创吉林省名牌产品40-50个、吉林省著名商标30件。名牌产品实现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
  4.科技进步水平和质量检验能力大幅度提高。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的提升和发展,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全面完成《四平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产业产能质量。以建设国家和省级检测中心为依托,加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到2015年底,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1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2-3个。
  5.制售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底,涉及消费安全的食品、服装、家俱、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电线电缆、化妆品、卫生洗涤用品等10类重点产(商)品的生产经营主体100%证照齐全,100%建立进货验收制度,100%建立不合格品召回(退市)制度,建立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到2015年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98%以上,商品计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商贸企业和各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程质量目标。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涌现一批在省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示范性、标志性优质工程和知名企业。
  1.建设工程。大中型和省重点工程土建项目、综合试车、投产和验收一次性合格,棚户区和廉租房等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一定数量的省、市优质样板工程。基本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到2015年底,创省、部级优质工程3~5项。
  2.交通工程。完善“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控”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交通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般工程验收合格率95%以上。
  3.水利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水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达到20%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到2010年底,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积极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创新服务品种,促进品牌化、规模化经营。认真落实旅游、交通、电信、金融等12个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要求,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95%以上,培育创建1~3个省级名牌服务企业。到2015年底,形成3~5个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和企业。
  (四)环境质量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到2015年底,力争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和东北地区最适宜人居城市。
  1.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到2010年底,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2%。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8523万吨和5.43万吨以内。
  2.到2015年,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级别(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80%以上。
  3.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绿地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城镇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和公共场所等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1.加强宏观调控,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大力推进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扶持一批重点企业,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争创名牌产品。
  2.制定质量振兴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竞争力。
  3.完善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4.各级政府对当地质量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重大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质量事故的应对能力,不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开展质量兴业活动。突出重点,从基础着手,从源头把关,构建具有比较优势、强劲跃升能力和充分成长空间的产业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产品质量。立足以质取胜。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监督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必要的计量和检测手段;强化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重点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在产品生产制造和深加工等方面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质量。
  推进名牌创建。重点抓好食品、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及换热器、汽车零部件、行走机械、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玻璃、畜产品加工、光伏、化工、现代服务业、医药中间体等10大特色产业园区的主要产品争创名牌和驰名(著名)商标,使有量的产品着力在质上提升,有质的产品着力在量上飞跃;大力宣传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区域经济质量振兴。同时,大力创建四平叶赫旅游业品牌。
  实施标准带动。加强“双1000万头猪繁育饲养基地、10万只梅花鹿养殖基地、50万吨马铃薯生产基地、500万吨玉米深加工基地、1000万头猪深加工基地、5000万只禽屠宰加工基地以及国家级万亩棚模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并资助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积极开展原产地域保护;加强产学研战略联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2.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五制”规定。一是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法人主体和职责;二是规范项目招投标制,杜绝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三是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四是严格合同管理制,明确工程的质量等级、工期要求,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五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领导责任制,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提高施工企业准入门槛。加大对建设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开展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充分发挥守信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工程创优活动。
  3.服务质量。加强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及现代服务企业;大力开展“质量信得过”、“消费者满意单位”、“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明星”、“青年文明号”、“重合同守信誉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以现代物流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业、中介(商务)服务业等6个行业为重点,鼓励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4.环境质量。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推进建筑施工管理,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三)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增强竞争意识、名牌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1.工业企业要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效益;加强企业质量改进、质量攻关和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通过技术进步保证产品技术性能和档次的提高,争创名牌产品、争创质量管理奖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工程建设材料进场验货关,未经检验合格的建设材料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坚持施工“三控制”,即自检、互检、交检,消除不合格工程;做好竣工后的维保和用户回访。
  3.服务性企业要以增加顾客满意度为重点,从运营组织、基础设施、安全正点、快速便捷、方便群众等方面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
  4.商贸企业要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等活动为契机,严把商品采购渠道关、进货验收关,实行出售商品先行负责制,全面落实国家“三包”规定,降低顾客购物风险。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质量兴市活动的开展,提出并落实本辖区质量兴市工作目标。
  发改委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予以优先。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实现节能环保一票否决。承担服务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服务质量目标。
  质监局要认真组织本《意见》的贯彻执行,全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状况报告;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质量动态定期报送制度;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指标以及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等。同时,加强企业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产品质量目标。
  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督促工程各方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发布工程质量评价状况。由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承担工程质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工程质量目标。
  环保局要认真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工作,对超标排放企业要限期达标,逾期未达标者,依法予以关停;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承担环境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环境质量目标。
  交通运输、旅游、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服务质量组牵头部门,全面推行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服务品牌。
  农委、畜牧、水利等部门要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广节水农业和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推行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委承担农产品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目标。
  卫生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卫生服务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对理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前,继续履行对保健品、餐饮食品、餐饮服务监管职责,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由卫生局牵头餐饮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餐饮质量目标。
  工信局负责组织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对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在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申报。
  财政局要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解决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必要经费。
  统计局要将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新产品产值率、名牌产品贡献率、质量竞争力指数等5项指标逐步纳入正常的统计渠道,为质量兴市战略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工商局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维护市场秩序;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驰名(著名)商标,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由工商局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目标。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的质量监管,职能划转后实施对保健品、餐饮食品的质量监管,扶持其发展壮大。承担药品质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药品质量目标。
  商务局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本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科技局、工信局要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中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法行为、服务领域的欺诈行为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为我市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创名优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市委宣传部要跟踪报道质量兴市进程成果,开设专题栏目发布质量状况,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工作,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组织开展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窗口等评选申报工作。承担宣传报道组日常工作。
  教育局要拓展教育门类,开设质量基础专业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质量专门人才。
  聘请人大、政协和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电讯、电力、供热、供水、供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服务质量组牵头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全力做好争创全省、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对质量兴市战略实施目标管理,纳入各地、各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考核中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辖区内出现量大面广质量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增加实施名牌战略、商标推进战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提升、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投入。
  建立“市长质量奖”制度。对荣获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县(市)、区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家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被依法认定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吉林省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省依法认定的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吉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利用“3.15”、“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载体,宣传报道质量工作状况和质量兴市先进典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打造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质量兴市战略的良好氛围。
  附件:1.四平市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四平市质量兴市任务分解表及绩效评价指南(试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四平市质量兴市战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市质量兴市和名牌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和名牌推进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代市长
  副组长:王振才   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长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娄平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
  遇培群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马占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局长
  赵金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成宝明   市质监局局长
  李云飞   市财政局局长
  李红月   市监察局局长
  李四海   市卫生局局长
  刘伟忠   市环保局局长
  邢  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佐良   市水利局局长
  孟庆怀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昆辉   市旅游局局长
  牛立坚   市教育局局长
  恽鹏伟   市科技局局长
  贺永森   市统计局局长
  贾文平   市商务局局长
  王  林   市工商局局长
  黎久常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占峰   市畜牧局局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亚晖   公主岭市市长
  闫  旭   梨树县县长
  徐远征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
  卞国友   双辽市常务副市长
  王  宇   铁东区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王景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主任
  杨  文   市长助理、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分析各地、各部门实施质量兴市情况,提出提高质量水平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质量兴市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各地、各部门质量兴市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成宝明    市质监局局长
  副主任: 韩昆辉    市旅游局局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树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连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太史名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铁铭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一平    市农委副主任
  李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大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志平    市药监局副局长
  张兴久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产品质量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环境质量组、农产品质量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药品质量组、餐饮质量组、宣传报道组和综合组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产品质量组
  组  长:张兴久  市质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3652288  13844434666
  成  员:刘  晓  市工信局科技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697  13694440313
  吕长平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科长
  联系电话:3223497  13804347321
  于  水  市统计局工业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970  13604341606
  魏岩忠  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
  联系电话:3631063  13674449120
  樊利斌  市质监局监督科科长
  联系电话:3631078  13500961391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升产品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各类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情况;向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政策建议;研究落实产品质量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二、工程质量组
  组  长:李长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3266996  13804346768
  成  员:张跃平  市建筑工程质监站站长
  联系电话:3269081  13504344040
  郭  强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联系电话:3623700  13844441968
  高云利  市水利工程质监站站长
  联系电话:5083300  13944442229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研究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专项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服务质量组
  组  长:姜树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联系电话:3266780  13804345151
  成  员:马明勇  市发改委服务业办主任
  联系电话:3266210  13804342298
  周  瑞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718  13844407800
  王 妍   市旅游局综合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387  13904346612
  卢庆新  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
  联系电话:3631081  13604348959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各地服务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服务质量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服务质量专项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环境质量组
  组  长:太史名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3266560  13904341168
  成  员:何丽春 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377  13894400516
  辛红梅  市发改委环资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210  13604347385
  主要职责:制定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各地生态与环境质量状况;研究落实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环境质量专项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五、农产品质量组
  组  长:周一平   市农委副主任
  联系电话:3623709   15944447100
  成  员:王 莉  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所长
  联系电话:5079201  13604340129
  刘忠平  市农委信息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3645837  15981505618
  杨昕阳  市畜牧局药政科科长
  联系电话:3623457  13904346300
  张守东  市渔政站站长
  联系电话:5081922  13321551000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农产品质量情况;研究落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六、流通商品质量组
  组   长:杨大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3599904  15804349899
  成   员:王吉远  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3632010  13904351787
  崔建军  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3641666  13904343000
  郝鹏韧  市商务局定点屠宰办主任
  联系电话:3637356  13404348511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各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研究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考核指标;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年度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七、餐饮质量组
  组  长:李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3266775  13804340517
  成  员:王丽艳  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监督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6716  13694008068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升餐饮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各地餐饮质量安全状况;研究落实餐饮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组织餐饮质量年度专项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八、药品质量组
  组  长:任志平  市药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186003  13804347393
  成  员:战 峰   市药监局安监注册科科长
  联系电话:6186021  13304340466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提升药品质量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分析各地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研究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组织药品质量年度专项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九、宣传组
  组  长: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3624509  13634341999
  成  员:胡艳军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联系电话:3623370  13404341118
  杜  宇  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
  联系电话:3631031  13596609200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各新闻单位,制定质量兴市宣传计划,组织采写质量兴市稿件,搞好质量兴市各项活动的宣传等工作。
  十、综合组
  组  长:张兴久   市质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3652288   13844434666
  成  员:魏岩忠  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
  联系电话:3631063  13674449120
  郑福来  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3631018  13674448891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调度分析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情况,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开展专项质量考核情况,承办质量兴市工作有关会议,汇总编写质量兴市工作简报和有关文件等工作。各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系人,及时向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上报有关信息。
 
  附件2:
四平市质量兴市任务
分解表及绩效评价指南(试行)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准则

责任部门

评价方法

分值

评价打分

得分

1、领导重视(140分)

1.1工作方案

1.1.1政府颁布质量兴市(县<>、区)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

查阅

文件

40

看文件是否明确

 

1.2指导思想

1.2.1依靠质量提升,发展县(市)、区经济的指导思想明确。

20

 

1.3目标任务

1.3.1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

20

 

1.4责任分解

1.4.1质量兴市(县<>、区)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或街道,分工明确。

20

 

1.5目标考核

1.5.1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有具体的考核措施并定期考核。

20

 

1.6质量工作纳入规划

1.6.1把提升质量纳入县(市)、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改委

20

 

2、组织落实(90分)

2.1成立领导小组

2.1.1成立了以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质量兴市(县<>、区)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领导小组

查阅文件记录

20

看文件是否明确

 

2.2设立办公室

2.2.1设立质量兴市(县<>、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兴市(县<>、区)日常工作。

30

 

2.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3.1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质量兴市(县<>、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

办公室

40

 

 

 

3、措施到位(465分)

 

 

 

 

 

 

 

 

 

 

 

 

 

 

 

 

 

 

 

 

 

 

 

 

 

 

 

 

 

 

3、措施 到位(465分)

 

 

 

 

 

 

 

 

 

 

 

 

 

 

 

 

 

 

 

 

 

 

 

 

 

 

 

 

 

 

 

 

 

 

 

 

 

 

 

 

 

3、措施 到位(465分)

 

 

 

 

 

 

 

 

 

 

 

 

 

 

 

 

 

 

 

 

 

 

 

 

 

 

 

 

 

 

 

 

 

 

 

 

 

 

 

 

 

 

 

 

 

 

 

 

 

 

3、措施 到位(465分)

 

 

 

 

 

 

 

 

 

 

 

 

 

 

 

 

 

 

 

 

 

 

 

3、措施 到位(465分)

3.1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质量兴市(县<>、区)工作落到实处

3.1.1质量兴市(县<>、区)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制定政策措施,解决质量提升问题。

查阅文件记录

2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1.2人大、政协、监察等有关单位对各部门、乡镇或街道的质量兴市(县<>、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人大、政协、

监察局

查阅文件记录

2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1.3对开展质量兴市(县<>、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

领导小组

10

 

3.1.4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0

 

3.1.5质量兴市(县<>、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财政局

10

 

3.2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经济发展质量。

3.2.1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农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2.2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措施到位。

农委、质监局

5

 

3.2.3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

5

 

3.2.4积极开展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农委

5

 

3.2.5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畜牧局

5

 

3.2.6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农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

 

3.2.7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场)限制使用农药兽药,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高毒农药。

农委牵头,畜牧局、水利局配合

5

 

3.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3.1建立市(县<>、区)政府负总责,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3.2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取得相应资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均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持证上岗。

质监局

5

 

3.3.3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工商局

5

 

3.3.4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农委、水利局

5

 

3.3.5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工商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3.6食堂和县级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卫生局、药监局

5

 

3.3.7县级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100%。县级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

5

 

3.3.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

各相关

职能部门

5

 

3.3.9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全部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符合备案要求。

 

5

 

3.3.1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全部退货或销毁。

5

 

3.4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4.1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政策。

药监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4.2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

5

 

3.4.3药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

5

 

3.5严格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安全。

3.5.1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质监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5.2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

5

 

3.5.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较大以上事故全部结案。

5

 

3.5.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5

 

3.6加快结构调整,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认证工作,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6.1加快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

发改委、工信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6.2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步伐,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科技局

10

 

3.6.3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条件的建立技术中心。

5

 

3.6.4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员工质量责任意识和素质。

教育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5

 

3.6.5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质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5

 

3.6.6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

发改委、工信局、质监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6.7积极推动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

5

 

3.6.8推动所有企业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质监局

5

 

3.6.9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监局

5

 

3.6.10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局、质监局

5

 

3.6.11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质监局

5

 

3.6.12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5

 

3.6.13推动企业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

5

 

3.6.14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以上。

5

 

3.6.15建立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制度,基本消灭辖区内无标生产。

5

 

3.6.16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

5

 

3.6.17推动辖区内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

5

 

3.6.18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5

 

3.7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管。

3.7.1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化妆品市场准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备案制度、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制度。加大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质监局、工商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7.2加强对辖区内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和后处理。

质监局、工商局

5

 

3.7.3  重点产品和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都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

质监局、

5

 

3.7.4建立了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各行业

主管部门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8打击假冒伪劣,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3.8.1开展农药、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以及消费类产品专项打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农委、质监局、工商局

5

 

3.8.2开展食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治理行业性质量问题。

卫生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

5

 

3.8.3开展打假治劣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

 

3.8.4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

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

5

 

3.8.5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5

 

3.8.6政府支持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限制和阻碍执法检查的地方保护主义。

领导小组

5

 

3.9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9.1政府制定了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质监局、工商局

查阅文件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9.2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

10

 

3.9.3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质监局

5

 

3.10提高检测水平。

3.10.1政府投入足够的财力,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检验机构取得相关资质,保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

财政局

查阅文件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11提高工程质量。

3.11.1推动工程建设真正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住建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4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12推行服务业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3.12.1 建立满足本地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制定相关服务标准。

发改委、质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1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3.12.2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有效实施。

15

 

3.12.3 创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提升服务业档次。

15

 

 

 

 

 

 

 

 

 

 

 

 

 

4、成效 显著(305分)

 

 

 

 

 

 

 

 

 

 

 

 

 

 

 

 

 

4、成效显著(305分)

 

 

 

 

 

 

4.1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4.1.1当年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未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取得巩固性成果。

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

查阅文件

1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1.2当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查阅文件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1.3近两年内未发生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药监局

10

 

4.1.4当年辖区内未发生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质监局

10

 

4.1.5近两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0

 

4.1.6出口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的事件。

 

10

 

4.2产品质量档次不断提高。

4.2.1农产品(林、牧、水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显著。

农委牵头,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配合

查看现场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2.2辖区内产品质量档次、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

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查阅文件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2.3辖区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

10

 

4.2.4辖区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

10

 

4.3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突出。

4.3.1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数量逐步增加。

质监局、工商局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1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3.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带动作用突出,税收、销售额不断增加,占全市(县<>、区)规模以上企业总税收、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

质监局、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15

 

4.4工业产品质量效益突出。

4.4.1工业产品由于质量提高,销售价格和出口价格不断增长。

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质监局、

听取汇报

查看文件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4.2工业产品新产品产值率不断提高,质量损失率不断下降。

发改委、统计局、质监局

10

 

4.4.3工业产品品种增加、技术含量和档次提高,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升,质量效益明显。

20

 

4.5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4.5.1工程质量投诉下降,当地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住建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

调查了解

15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5.2当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查看现场

10

 

4.5.3获得省部级工程质量奖的建设工程项目数不断增加。

10

 

4.5.43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查阅文件

10

 

 

 

4.6.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4.6.1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服务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发改委牵头,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配合

听取汇报

调查了解

1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4.6.2服务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10

 

4.6.3服务质量投诉下降,当地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15

 

4.6.4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窗口数量不断增加。

宣传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配合

10

 

4.7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4.7.1万元GDP能耗下降,节能减排成效突出,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的天数比上年提高;二氧化硫、工业废水排放比上年下降;环境噪声达标区逐年提高。

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查阅文件

调查了解

40

依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
  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