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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4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0〕10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4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10〕10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四平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平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四平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2010--2012)
  
  为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期3年。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发展、快发展、大创业为契机,以做大总量、扩大规模、调优结构、做强龙头、提升层次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集中扶持,优先服务,促进成长,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和一批知名品牌, 发展壮大重点企业,激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群体,促进中小企业群体发育,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从2010年开始,经过3年奋斗,到2012年,全市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615亿元,年平均增长30%;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提高5个百分点;上缴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7%,提高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 70%,提高 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户数达到7229户,3年增加2190户,其中,全口径限额(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1135户 ,3年增加450户;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5万户。
  二、主要任务
  抓好企业生成。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倡导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对创业者免费培训。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搭建融资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指导、项目开发、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
  培育企业成长。全市要重点培育200户年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成长型企业,制定支持计划,扶优扶强。各县(市)、区重点扶持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成为骨干企业,同时要重点培育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市每年要培育100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行列。
  壮大企业集群。以全市十大产业为主体,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围绕资源、产业、产品优势和重大项目,重点培育换热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集群。以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专业乡镇村屯为基础,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区位优势,加快各种要素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升级,提高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
  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和低附加值向科技型、创新型、循环型和环保型方向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发展意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搞好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作用,加大社会化服务和中介组织服务力度,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
  为推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在加大政策扶持的同时,在土地、税收、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发展政策。
  (二)推进全民创业
  继续抓好全民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市政府每年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建设规模,进一步带动小企业发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程,依托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初创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三)推动产业集群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优势产品,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快推进四平换热器园区、四平专用汽车园区、四平中药产业园区、公主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公主岭汽车零部件园区、梨树红嘴畜产品加工园区、双辽玻璃园区、伊通汽车零部件园区、伊通鹿业园区和伊通满族服饰园区等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产业集聚。
  (四)实施名牌战略
  鼓励中小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加速形成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群体优势。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ISO9000、ISO16949、ISO20000和ISO2200、HACCP等体系认证,加快管理升级。支持企业用OEM生产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创立自主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
  (五)加大对外开放
  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商务考察、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介中小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外经贸活动,鼓励境内中小企业进行境外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收集和发布各类信息,建立信息库,引导企业积极走向国际市场,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创造参与机会。
  (六)建设服务平台
  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紧紧围绕行业发展,加快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服务中心等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加强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代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四平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和合作项目、市场需求、产品推介、人才供求等状况,并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受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用,积极开展银企保对接,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要加大对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投入,做大做强市担保公司,整合县(市)、区担保资源,形成以市担保公司为主体,以县(市)、区担保公司为支撑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扩大规模,鼓励企业之间的拆借和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考察挖掘融资人才,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全市资本运营年的契机,加快推进资本运营步伐,推动有条件、有能力和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上市融资。
  (七)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培训机构以及各类人才进入中小企业,开展人才供需信息、人企对接、专业职业培训等工作。采取资源共享、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小企业投资创业。选派市直相关部门优秀科级干部到中小企业挂职帮助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培训工程,通过举办清华大学高级管理研修班,提升经营管理者素质和能力。继续实施“万户小企业、万户小老板”培训计划。围绕企业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同大专院校、实训基地合作,加大培养力度。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中心,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继续办好“四平经济大讲堂”。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办、帮办、创办企业。
  (八)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公平、宽松环境,搭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联系平台。深化行政审批权集中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的涉软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政策,由各级政府督查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软环境办公室,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九)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措施,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把中小企业3年成长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对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开展年度考核评比活动,对落实得力,发展较好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主题词:工业  企业  发展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