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四平市开展法治城市
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平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四平市开展法治城市
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法制城市、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决议和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化进程,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为促进我市“加快振兴、强市富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以依法治村(社区)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街道)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联创”格局,全方位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模范法治乡镇(街道)”,“先进法治县(市、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努力提高我市法治建设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符合农民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积极为“百镇千村”工程、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30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为农村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加大对农民工和社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把就业信息服务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保证国家、省和我市有关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
三是健全村民居民自治机制。继续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审计监督村集体财务等制度,推动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营造无集体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法轮功”习练者、无黄赌毒现象的先进村、社区。
规划三年创建目标,三年内县级(含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30%。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力争明年各县(市、区)全部达到法治县(市、区)目标。每年县级(含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00个,民主法治社区达到15个。各县(市、区)要做出具体规划。
四是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四个一”建设,争取90%以上的乡镇建立法制辅导站,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律培训班;60%的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并达到300本以上法律书籍,每周固定时间向村民开放;80%的自然村(屯)有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60%的农民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二)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一是推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的触角伸到乡镇、街道,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或司法所人员参与基层政权决策,积极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二是提高乡镇(街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要通过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丰富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尊重和保护农民、居民的民主权利。
三是努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并进乡村、社区活动,把基层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针对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把法制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文艺团体的作用,搞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通过各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规划三年创建目标,三年内县级(含县级)以上模范法治乡镇(街道)达到30%,每年评出10个模范法治乡镇(街道),7个市级模范法治乡镇、街道。
(三)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大力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考评意见》的各项要求,力争3年内实现法治县(市、区)创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全面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全市营造依法治市、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一大批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政型的依法办事单位。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制度,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
三是强化公正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公正和效率的统一,在执法中,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四是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五是营造社会法治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扩大法治创建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建立固定、永久性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相关的大型法治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六是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在创建活动中,应注意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重点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要力争每年选取一、两个重点,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
(四)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活动。
一是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是抓好各行业、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本单位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30学时,一般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20学时。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三是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四是通过宣传周、纪念日、开放日、宣传栏、公示牌、触摸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专业法的社会影响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五是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行业的难点进行重点监管,针对不正之风严重的行业进行重点规范,并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的民主建设和群众监督,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规划三年创建目标,每年依法办事单位达到40个,3年内达到120个。每年将评选出20个市级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里成立“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依法治市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抓好落实。要健全完善法治创建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创建经费足额到位。
(二)协调运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积极协调,科学安排,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在组织实施阶段适时召开“法治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广各地、各部门创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对于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要因地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适时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努力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主题词:行政事务 法制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