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考试管理,做好考试工作,现就严肃考风考纪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职称考试(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专项考试)涉及面广,关系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重视职称考试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考试环境。
二、明确职责
职称考试涉及人社、教育、公安、工信、监察、供电等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考试安全。
人社部门是职称考试的行政管理部门,对职称考试考风考纪实行统一领导。根据国家和省职称考试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领导考试全过程。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学校考点,抽调选派监考教师。
公安部门负责考点内外的安全保卫,维护考点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考点周边的治安巡逻,对考点周边的出租屋和小旅店要进行重点清查,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验考点周边带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当无线电管理部门发现并确认属于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有关人员拒不停止发射或接收行为,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信部门负责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区域进行严密监测,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准确定位,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对在未经批准的频率上监测到的疑似信号,应立即予以技术阻断。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查处违规违纪人员。
供电部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学校的电力供应。
三、加强监考队伍建设
参与国家级考试监考工作是每一位在职教师应尽的义务,考点学校的校长是监考的第一责任人。教育部门要抓好监考教师的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挑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纪律严明、身体健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职责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对敢于制止和处理违纪作弊考生的监考人员予以奖励。对监考、巡视人员不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渎职、纵容应考人员作弊或有意为应考人员作弊提供条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监考资格,予以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考务人员管理
职称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政策、制度、程序、条件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增强考试政策、报考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徇私情。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按保密规定存放试卷,保证安全,不得泄露职称考试工作机密,对违规违纪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通知适用于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考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0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