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四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决定,对四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王振才 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
娄平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
遇培群 市农委主任
耿黎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王绍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姜树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铁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丽欣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史 良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吕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繁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林春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 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崔丕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铁铭 市住建局副局长
史奎春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关银杰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福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爱芬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 盾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继岩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邢 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令海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树林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丽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鸿远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梅丽娜 团市委书记
金永鲜 市妇联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主 任:王绍军(兼任)
副主任:刘长伟 市劳务输出管理中心副主任
一、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农民工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遵循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动态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负责安排和落实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项资金,对农民工进城就业、职业介绍和接受培训的农民工给予一定的补贴。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农民工子女的计划免疫和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教育部门负责保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暂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税务部门负责国家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商业银行负责对进城务工及就业的农民工给予资金扶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放小额贷款。
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及就业的农民工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工及家属的职业介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卫生防病、法律服务和治安管理工作等纳入责任范围与工作目标。
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发送各县(市)、区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如有意见分歧,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