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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32
分  类: 公安;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五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0〕19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0-03032 分  类: 公安;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五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0〕19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全市五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全国各地小场所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9年8月27日,辽源市西安区煤城新村21号楼二单元103室一老年公寓突发火灾,造成6名老年人死亡,1名老年人重伤;今年1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阳光乐园”幼儿园着火,9名孩子逃生,一名女童被困丧生;2月25日,公主岭市一民办康乐老年公寓的锅炉爆燃发生火灾,造成2名老年人死亡,2名老年人受伤。小场所火灾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现将“五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研判形势,增强“五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初,我市对“五小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普查工作。“五小场所”主要包括小幼儿园(寄宿制及非寄宿制的幼儿园、托儿所)、小课后班(课后补习班、儿童特长教育类的小学校等)、小旅店(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旅店、旅馆、招待所、小宾馆等)、小碟吧(具有居住功能的游艺放映场所)、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全市共普查“五小场所”1662家,发现火灾隐患3292处。其中,普查小幼儿园453家,发现火灾隐患681处;普查小课后班259家,发现火灾隐患390处;普查小旅店726家,发现火灾隐患1858处;普查小碟吧108家,发现火灾隐患120处;普查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116家,发现火灾隐患243 处。通过普查发现,“五小场所”的经营者疏于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知识匮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疏散通道堵塞、门窗设置铁栅栏现象极其严重,用电混乱,电气线路私接乱搭现象较为突出。“五小场所”数量多,覆盖面广,隐蔽性强,消防安全条件差,居住群体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亡人事故。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五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五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针对“五小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明确以下职责:小旅店类由公安部门监督管理,小幼儿园、课后班类由教育部门监督管理,小敬老院、养老院类由民政部门监督管理,小蝶吧由文化部门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对“五小场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避免失控漏管。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从源头上严把“五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关
  一是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五小场所”,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对已经办理了行政许可手续的“五小场所”,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各主管部门要依法坚决予以吊销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公安、消防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机制,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五小场所”存在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部门,作为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严格监管,履行职责,整治“五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小场所”大多数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属于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范围。辖区公安派出所应当加强对此类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律”,即对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对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广告牌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教育、民政、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督促本部门监管的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培训,广泛宣传,提高“五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教育、民政、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积极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义务,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对“五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刊登和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火灾事故案例、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警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