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09〕2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一)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素质,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转变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物质保障。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每年要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解决1-2个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统筹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制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把实施规划的目标任务具体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体系,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政绩考核体系。
二、落实责任,加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力度
(一)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建设,指导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探索科学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评估机制,做到协调有力、督办有效。
(二)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意见和措施。要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同本部门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三)加强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
要加强对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工作的领导。逐步将性别统计纳入部门的常规统计之中,建立健全性别统计数据库。统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及审核汇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作为数据的直接填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数据翔实、准确。
三、开拓创新,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
(一)健全妇儿工委组织机构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各县(市)、区要按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构建设,没有成立的要抓紧成立,已成立的要尽快实现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人员专职使用(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及委员。
(二)保证妇儿工委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政府要为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按照省妇儿工委2003年提出的市(州)办公经费5--10万元,县(市)、区经费1?3万元,示范县(市)区经费3--5万元的要求保障到位,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开展大型活动所需经费,要按经费领拨渠道单独报批。适当安排一定的监测评估和项目经费。
(三)提高妇儿工委办公室职别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委员由各成员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可以高配一级,便于工作沟通协调。
四、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一)重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妇女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积极开发和有效配置妇女人力资源,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为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条件。着力解决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女职工及单亲困难女职工就业再就业难等问题。积极建立就业、失业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认真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和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的社会救助。?
(二)大力推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要有效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为女干部提供学习培训、下派锻炼和岗位交流等机会,提高女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要着力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要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三)切实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以及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将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与开展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结合起来,通过“绿色通道”建设和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等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强农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切实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特别关注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要加强女性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其生存发展能力,提高女性在各类教育中的比例,提高女性受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党派团体 妇女 儿童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四平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