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四平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8号)精神,设立四平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的职责。
(二)划入原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职责。
(三)划入原市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四)划入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利用内外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外、市外来我市举办各类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和企业参加洽谈活动;承办市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负责国内外友好城市、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日常联络工作;组织参加国外、市外展销展览工作。
(四)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和组织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开发区拟订经济发展指标和计划及各项经济指标统计、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全市长平经济带开发建设工作。
(五)负责为我市域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负责市政府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与国内外、市内外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技术合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保卫、档案、人事、劳资、文印、财务、信访、督查、计划生育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利用内外资、经济区域合作和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作的整体情况综合;负责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四平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信息科
负责经济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内外资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储备工作;负责项目的网上发布和招商推介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的建设、维护、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经济技术合作科
负责制定全市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和相关措施;负责我市与东北经济区域和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经贸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我市到该区域、该区域到我市的展销展览活动;负责该区域商会的协调联络,实施以商招商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日常联络工作。
(五)投资促进科
负责制定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市外商投资促进的政策和相关措施;归口管理国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安排全市国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外友好城市、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日常联络工作。
(六)外国投资管理科
承办我市外国投资管理业务;负责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制定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我市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负责监督、检查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负责组织并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
根据国家关于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审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确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期间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八)项目审核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检查验收、审核确认及资金到位情况等各项指标的调度、统计汇总工作;负责项目投产后优惠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调度、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建档工作。
(九)开发区科(长平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做好设置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拟订经济发展指标和计划及各项经济指标统计、考核评比工作;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对外经济合作与经贸交流活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对外宣传和网络建设工作。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长平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拟订各项发展目标计划及统计工作;拟订有关规定和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长平经济带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长平经济带的产业开发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长平经济带开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检查、指导、审核验收和评比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暂使用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