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庆祝吉林省第十一届老人节暨
四平市第二十二届老人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9年9月1日是我省第十一届老人节,也是我市第二十二届老人节。在喜迎国庆60周年之际,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老年人的关怀,提高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紧紧围绕“全民尊老、助老、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开展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爱国教育活动
(一)各老龄工作部门和涉老部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编发宣传提纲,制作图片、幻灯等,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老龄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
(二)组织开展老年知识、老年法律维权等知识竞赛,用诗歌朗诵、书画摄影、文艺演出等形式歌唱祖国,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各类老年人体育表演或体育比赛,用有四平特色、喜闻乐见的老年文体活动庆祝建国60周年,庆祝老人节。
二、组织“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老年志愿者”活动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的要求,在全市积极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老年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组织老年志愿者参加“银铃行动”,支援经济建设。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组织老年志愿者参加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建设,参加社会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监督、民事调解、帮教等工作,为文明社区(村、镇)、敬老模范村居(社区)的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围绕居家养老,组织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服务。采取结对帮扶等办法,为困难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
三、节日期间开展百岁、特困老人的走访慰问工作
(一)各县(市)、区和各老龄工作部门、各涉老部门要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送去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关怀,对敬老院和老年公寓既要走访慰问又要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私立老年公寓的管理。
(二)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医疗保障的咨询。卫生部门要开展为老年人义诊活动,有条件的部门可开展敬老街、敬老周、敬老月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一)召开庆祝老人节迎国庆大型广场演唱会,市里演唱会时间为8月下旬。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可自行安排庆祝活动。
(二)四平市老年书画协会将举办大型老年书画展活动,具体时间由老年书画协会自定。
(三)四平市老年体协将举行各种体育比赛和表演等体育项目,具体项目、时间由老年体协自定。
五、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和各老龄工作部门,要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确保老人节和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二)把庆祝活动纳入工作日程,本着热烈隆重、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
(三)活动时间
整体活动从现在起至9月30日。
(四)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庆祝活动情况报市老龄委秘书(综合)科。联系电话:3267081。
附件:庆祝老人节宣传口号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庆祝四平市第二十二届老人节宣传口号
热烈庆祝四平市第二十二届老人节
全民尊老敬老,构建和谐社会
关爱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尊老、敬老、养老,弘扬中华美德
密切代际关系,促进家庭和睦
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